论与《列宁道路》“理论争鸣”的两种声音:冒险主义者和浪漫主义者(2)

论与《列宁道路》“理论争鸣”的两种声音:冒险主义者和浪漫主义者(2)

列宁道路(读者来稿)

作者按:这篇文章是“论《今朝》与《列宁道路》的‘理论争鸣’(1)”一文的延续。因为加入了关于冒险主义者的讨论,所以修改了标题。

二、革命阶段问题:民主革命与社会主义革命的区别

《列宁道路》竟然在社会性质为帝国主义的中国还支持“二次革命论”!这使诸多革命左翼大为震惊,并很快在历史中找到了“孟什维克”这个对应物。实际上,“一次革命论”确实符合大多数革命左翼的本能直觉,且笔者之前也是这样认为的:既然中国已经实现过一次社会主义革命,在无产阶级比百年前远为壮大的“今朝”,中国为什么还得重新经历一遍民主革命才能继续推进到社会主义革命?于情于理,这种假设似乎都不可接受。

直觉固然重要,但并不能代替科学的分析。在重新厘清“民主革命”的概念以及分析中国的阶级矛盾形势后,笔者倾向于《列宁道路》的整体判断,尽管对此有局部的保留意见。

首先需要指出,本部分讨论的关于当前革命阶段及其任务的分歧,是奠基于第一部分讨论的阶级分析方法及其结论上的。只要认为无产阶级的力量足够强大,无论基于数量还是力量,自然会得出无产阶级直接发动社会主义革命;基于无产阶级还面临着众多的革命“同路人”——小资产阶级,则会推出革命分阶段进行的结论,无产阶级先领导小资产阶级实现民主革命的任务,再过渡到社会主义革命。

不过,细究“一次革命论”支持者对《列宁道路》的批评,不难发现它们实际上出于相当不同甚至对立的理由。《列宁道路》区分了来自“左”面的批评和来自右面的批评:前者的代表是“冒险主义者”(中毛共),认为小资产阶级无关紧要,无产阶级可以抛开他们实现自身的最高纲领;后者的代表则是《今朝》,一方面将相当部分的小资产阶级(即“新小资产阶级”)划入无产阶级范围,另一方面则将许多并没有超出民主革命限度的任务视为社会主义纲领,从而解决了这个问题。在笔者看来,二者共同的错误在于以机械的、非本质的标准来理解“民主革命”的意涵。《列宁道路》在《当我们说“民主革命”的时候我们究竟在说什么?》一文中已经对若干要点进行了清晰的回应,但是,仍然有一系列基本概念的混淆或误读导致了批评声音对《列宁道路》主张的不当推论。因此,有必要首先澄清这些问题,使得中国革命左派在基本问题上尽可能达成共识,避免那些无谓的、鸡同鸭讲般的争论。我们接下来会讨论如下问题:(1)民主革命产生于什么历史阶段?它反对的是什么?(2)民主革命的阶级动力与资产阶级革命、无产阶级革命有何区别?(3)哪些革命任务是民主主义性质的,而不是社会主义性质的?(4)无产阶级的主观力量(组织程度、阶级意识)与革命的客观条件之间的关系如何?

1、民主革命产生的历史阶段

在我们讨论“民主革命”时,首先要注意到,它是通过与“社会主义革命”的区别与联系来讨论的。民主革命没有达到社会主义的高度,或者说没有超越资产阶级生产关系的界限,却能够为社会主义革命提供组织和思想准备的有利条件,使资本主义从对社会主义革命而言相对不利的形式转化为相对有利的形式。概而言之,从经济基础来看,民主革命意味着资本主义已有一定程度的发展,但是受到了保守的统治阶级或集团之垄断的限制;从上层建筑来看,“不民主”的国家机器更加阻碍了被压迫阶级自我组织的合法性,与“资产阶级民主制”相比更难开展活动,从而相对滞后于资本主义生产的客观矛盾发展水平所预期的阶级斗争水平。

但是,由于历史总是在革命与反革命的交错中发展,阶段性的关系不等于时间性顺序,即并不意味着它必然发生在资本主义的某个时期。认为民主革命仅仅属于早期资本主义,实际上暗含了一种线性历史发展的假设:从“前资本主义”的专制走向资产阶级民主。例如,《中国无产阶级斗争报》(下文简称《斗争报》)转载的文章《为什么机会主义者要把资产阶级的白纸说成红旗》最为清晰地暴露了这样的倾向:

“列宁在俄国革命中指出工人苦于资本主义的不够发展,主张首先以民主革命扫清封建残余。‘列宁道路’则处处试图造成一种印象:今天实行‘清零’政策的中国专制政府,等同于俄国民主革命中的沙皇政府、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中的地主买办。……他们将防疫政策、专制制度归因于竭泽而渔式的经济动机,并说这是‘非资本主义的’,是‘前资本主义残余’。”

文章还发出连珠炮式的质问:

“中国的无产阶级作为一个历史阶级,自它一百多年前在历史舞台上出现后,从1919年到1949年,有没有经历过‘最彻底和最坚决的革命民主主义的训练’?有没有用彻底的民主革命扫清过封建的生产关系?文革失败后,复辟的生产关系究竟是封建性质(也就是‘列宁道路’含糊其词的‘非资本主义’或‘前资本主义’性质)还是资本主义性质?今日中国的专制和垄断,究竟是‘资本主义发展的阻碍’,还是资本主义发展的结果?‘列宁道路’不敢去深究这些问题,因为维持并散布‘今天的中国资产阶级专制就等于二月革命前的俄国农奴主专制’这样一个模糊的错误印象最有利于他们的主张!”

如此炮制别人观点的能力让人惊叹。笔者翻遍《列宁道路》的文章,没有找到它声称特色专制政府具有“前资本主义”的残余或封建性质的证据。《列宁道路》显然认为当前中国是帝国主义(最高阶段的资本主义)国家,并没有“含糊其辞”。反而那些冒险主义者凭借机械的阶段论框架对列宁道路进行“投射”——看到民主就想到资本主义,看到专制就想到前资本主义。这无疑是对马克思主义原理的粗暴歪曲。无论从经济基础还是上层建筑来看,这种“残余”都并不专属于“前资本主义”。

《列宁道路》将当前的中国与列宁年代的俄国类比,其共同点在于“专制的帝国主义”。显然,二者在经济基础或资本主义发展水平上不可同日而语,“专制”的国家机器的精密程度也是今非昔比。但是,无论是在前资本主义或资本主义不发展的阶段,还是资本主义高度发展的阶段,资本主义生产方式都有可能与专制制度结合,只不过掌控整个国家机器的统治阶级有所不同。二者真正的相似性,即民主革命作为通向社会主义革命之预备阶段的理由,在于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之关系:通过政治革命解除上层建筑的额外阻碍才能为生产关系的变革创造空间。

(1)专制制度产生的不同历史条件

根据不同的社会历史条件,包括资本主义世界的整体形势,以及特定地区的社会在其中所处的结构位置,资本主义在上层建筑方面可以采取非常多不同的形式。议会民主虽然是最完善最先进的资产阶级国家类型,但绝不是唯一的类型。我们先预支一些后文的结论。首先,资本主义可以在专制或半专制的国家机器保护下实现早期的发展。既可能是没有发生比较彻底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也可能是在民主革命后经历了复辟。例如,法国大革命后较为彻底的资产阶级民主经历了几次复辟,德国则在俾斯麦政体的庇护下成长为帝国主义。其次,在资本主义的最高阶段,即帝国主义阶段,资产阶级民主也不一定稳定,可能转化为新的“专制”形式——法西斯主义的兴起就是明证。对于起步较晚、发展较为落后的资本主义,包括比较落后的帝国主义(俄国),或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资产阶级的上层建筑变动会更加复杂,可能是君主专制、政教合一、威权式新自由主义或一党制下的“国家资本主义”。“专制制度”对于这些国家的资本主义而言反而更是常态。资本主义可以渗透到古老的专制政权,例如沙俄。在经历了不彻底的民主革命的殖民地和半殖民地国家,其成果可能被资产阶级的某些集团攫取,形成了新的专制政权,例如北洋军阀、国民政府,印尼、智利、韩国的军事独裁政权,或者法农笔下描述过的非洲后殖民国家。还有目前的中、俄这样经历过社会主义革命后又发生资本主义复辟的帝国主义国家,形成了盗用无产阶级专政所需的全套国家机器的新式“黑帮专制政府”。《斗争报》对此正确地指出:“能够维持民主制是统治阶级强大的表现,这意味着他们已在被统治者中收买了足够的人,国内阶级矛盾已极大转移,无产阶级的反抗已撼动不了资本主义。专制则是统治阶级无能、阶级矛盾激烈的表现”。

因此,说专制制度属于“前资本主义”在历史上是经不起推敲的,说它等于“封建主义”更是大谬(后文会展开这个问题)。“非资本主义”这一说法也只是消极地表明了(专制的)上层建筑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历史地结合的多样性。我们应该在具体的阶级矛盾形势中寻找专制与民主之变动的根源,而不是像《斗争报》与《今朝》那样急于将“专制制度”打发到历史的故纸堆里。

专制的上层建筑服务于特定的经济基础,这使民主革命的目标不仅具有政治内容,也具有经济内容。例如,沙皇俄国的统治阶级是农奴主—地主阶级,德意志帝国的是容克地主阶级,纳粹德国的是金融资产阶级,中华民国和许多(后)殖民国家是官僚买办资产阶级,资本主义复辟后的中国的统治阶级是特色党的官僚资产阶级。虽然它们处于资本主义的不同阶段(从不发达到高度发达)和资本主义体系的不同位置(帝国主义、殖民地和半殖民地),有着不同的起源(由前资本主义统治阶级转型而来,在资本主义向垄断发展中产生,或从社会主义官僚中蜕变而来),我们还是能够从中找到一些共性。首先,这些统治阶级是非生产性的食利者阶级,其利润可以来源于地租、赋税、剪息票、核心产业垄断(例如石油、电力、金属、铁路)等不同形式,从生产部门转移剩余价值。我们还可以从中细分出黑帮统治者和它的拥护者大资产阶级。二者的差异在于,黑帮具有更高的非生产属性和垄断地位,形式上借助经济垄断,实际上通过国家机器直接保障以进行强制,拥有地租、赋税、金融、核心产业等向全社会掠夺财富的手段。因此,它们不等于(工商业)资产阶级,而只是资产阶级社会中最保守的部分。这些非资本主义的掠夺方式虽然会从资本主义中不断生长出来,但本身并不是资本主义生产所必需的部分,有可能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通过民主革命大为减轻。最后,它们虽然在某种程度上可能“促进”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却使无产阶级,也在一定程度上使小资产阶级乃至部分工商业资产阶级的处境恶化,从而使得阶级矛盾特别尖锐

既然同一类统治阶级既有可能采取民主也可能采取专制的统治形式,我们应该如此理解专制制度:它不等于某个阶级的统治,而是表明了统治基础的狭隘性。正如列宁所说,旧沙皇政权“仅仅代表一小撮操纵全部国家机器(军队、警察、官吏)的农奴主-地主”(《无产阶级在我国革命中的任务》,《列宁全集》第二十九卷第150页,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从专制、半专制到形式民主的资本主义政体,例如从沙皇黑帮专制到“六三政体”再到临时政府,统治阶级的内核可能没有实质改变,但其外延发生了扩展,也就是说,政治权利从资产阶级社会最保守部分的特权逐渐向一般的资产阶级开放。之所以形式民主可以不威胁资产阶级统治,是因为这些阶级的实际政治权力是逐级递减的。值得提一句的是,尽管在一般情况下他们是通过国家机器的保障来使被统治者消极地服从,专制制度在特殊情况下也存在更积极的“群众基础”,从资产阶级到小资产阶级甚至流氓无产阶级。例如,衰落的小农是路易·波拿巴夺权的主要支持者,不开化的农民曾经是沙皇统治的基础,破落的小资产阶级成为了冲锋队、黑衫军的主力,成为了法西斯主义上台的推手——尽管在法西斯政党与原来的垄断资产阶级妥协后被抛弃了。

那么,专制和民主的资本主义环境对于无产阶级是否具有不同的政治意义?诚然,资产阶级民主并不能改善无产阶级被剥削的处境,但相比于专制国家,无产阶级开展政治斗争的空间扩大了。在专制制度下,无产阶级被剥夺了言论、结社、集会、罢工等政治自由,只能在非法条件或极其不利的合法条件(例如地方自治机关、国家杜马)下斗争,因国家机器的频繁镇压,即使是超越手工业水平的先锋队政党也很难扩大其基层组织和影响。推翻政治上的专制制度,是无产阶级打碎旧国家机器、夺取政权的初步准备。

对此,《斗争报》认为:“立宪制相对封建专制的进步,只在于它让资本主义能自由发展。而从本质上说,资本主义在立宪国家所能获得的一切发展条件,在资产阶级专制国家同样存在,二者根本无所谓谁在‘历史上更进步’。”这个判断对于考察无产阶级阶级意识和组织发展的条件而言,实在是太抽象。然后这位作者突然想起,除了封建专制以外还有资产阶级专制,于是把《列宁道路》的罪名,从胡说中特政府具有封建专制残余,又改换成“把列宁所特指的沙俄农奴主专制,偷换成性质完全不同的资产阶级专制”,把“专制/自由”对于无产阶级斗争开展条件而言具体的先进与落后抽象掉了。

(2)民主革命“扫除”专制制度的不同历史意义

所以,我们不能像冒险主义者和浪漫主义者那样,从字面意义上去理解“民主革命扫除阻碍资本主义的充分发展的障碍”这一公式。首先,阻碍资本主义发展的东西不仅是前资本主义的残余(地主阶级),也可以是资本主义自身的产物(垄断资产阶级)或只与部分资本主义相结合的东西(殖民主义)。其次,如果仅从生产力的层面来看,专制制度在一定阶段内可能促进其发展,之后又成为发展的阻碍。最后,对无产阶级革命而言有意义的“发展”不是进步主义空洞的发展,而是工人阶级革命意识及其组织的历史性发展,矛盾的爆发首先导向生产关系的变革,作为其结果才是生产力的发展。在资本主义发展史中,就有三类专制制度发生的情形,相应的民主革命包含不同的内容,对于“发展”而言具有不同的意义。

第一种情况是不发达、不开展的资本主义,这个时候已经存在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资产阶级有了一定的力量,但“前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以及相应的上层建筑制约着资本主义的发展,成为了民主革命的主要对象。这里,“前资本主义”的残余,即《今朝》所指出的中世纪制度、农奴制度、封建制度(土地问题),在先发和后发资本主义国家都存在。(参见《民主革命还是社会主义革命?——驳《列宁道路》的民主革命论》。)实际上,我们一般是在广义上使用“封建制度”一词,指代各种依靠土地所有权剥削依附农民的劳动的生产方式。对于欧洲国家以及日本而言,专制制度的巅峰出现在狭义的封建主义(领主土地所有制)垂死挣扎的阶段,一般称为“绝对主义”。但对于除日本外的东方国家(例如中国)而言,不存在狭义的封建主义,只是有地主土地所有制,而专制国家往往正是最大的地主。介于东西方之间的俄国则兼具领土土地所有制和地主土地所有制的特征,按列宁的说法,是“半亚细亚的”,统治阶级被称为“农奴主—地主”。从西到东,前资本主义残余的顽固性总体上是增加的。

在这个阶段,民主革命确实在生产力的意义上具有促进资本主义发展的作用。在民主革命失败或半失败的情况下,不是说不能发展资本主义,而是相比于民主革命而言更迟缓、不充分、痛苦。正如列宁对于“美国式道路”和“普鲁士式道路”的对比:

“为了促进生产力的发展(这是社会进步的最高标准),我们应该支持的不是地主式的资产阶级演进,而是农民式的资产阶级演进。前一种演进意味着最大限度地保留盘剥制和农奴制(按照资产阶级方式加以改造了的农奴制),意味着生产力的发展最为缓慢、资本主义的发展放慢速度,意味着广大农民群众,自然还有广大无产阶级群众遭受更加深重的灾难、痛苦、剥削和压迫。后一种演进则意味着生产力的发展最为迅速,意味着农民群众获得最好的(在商品生产条件下可能的范围内)生活条件。”(《社会民主党在1905—1907年俄国第一次革命中的土地纲领》,《列宁全集》第十六卷第209页,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

反过来,“美国式道路”也意味着更快地耗尽农民在土地问题上的革命性,革命窗口期会随着农业转型而衰减。当大量农民转化为产业工人,就会进入第二种情况。

第二种情况是介于不发达与发达之间的资本主义,不存在前资本主义的残余,或者至少得到了形式上的、不彻底的解决,工业在另一种专制制度庇护下迅速发展(除非因战乱等原因不发展,例如从独立运动到二战期间的巴尔干半岛、后殖民的非洲),它同时在政治领域生产领域对无产阶级进行残酷的剥夺和控制。无论是在专制制度下还是在名义上的资产阶级民主制下,无产阶级的政治权利(选举、结社、罢工等)都处于被剥夺的状态。早期的工业快速发展阶段也正是无产阶级受到最野蛮剥削压迫的阶段——恰恰是“血汗工厂”制造了所谓的“经济奇迹”。在生产领域存在两种对无产阶级进行专制的方式:既可能通过国家对市场运作的放任,通过“失业=饿死”的经济必然性,也可能通过国家官僚对生产机构的控制,迫使工人屈服于资本家的无限权力、接受严酷的工作条件。因此,工人反抗资本,不仅反对经济剥削,也反对政治压迫。

“市场专制主义”可以与资产阶级革命后的民主政体并存,这一般出现在先发资本主义国家。马克思和恩格斯描述的19世纪英国纺织业就是典型案例。马克思指出:

“资产阶级平时十分喜欢分权制,特别是喜欢代议制,但资本在工厂法典中却通过私人立法独断地确立了对工人的专制。”(《资本论》第一卷第十三章,第465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

当然,在后发资本主义国家,更不利的内外条件导致专制政府相比于议会民主,在某些时期内成为资本主义发展的更强劲的动力(“赶超型经济”)——它可以与“市场专制主义”(在新自由主义条件下)或“官僚专制主义”(在国家资本主义条件下)的生产政体相配合。这可能发生在二三流的帝国主义(例如俾斯麦时期的普鲁士、斯托雷平时期的俄国、弗朗哥时期的西班牙、萨拉查时期的葡萄牙),也可能发生在殖民和后殖民状态下的新兴资本主义(例如被瓜分后的波兰、二战后的“反共堡垒”——韩国、台湾、印尼、南非、拉美国家),还可能发生在从社会主义复辟而来的早期资本主义(东欧、中国、越南)。《今朝》和《斗争报》都认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官僚垄断资产阶级的统治与沙皇专制相反,非但没有阻碍,反而主动促进、引导资本主义在其生产关系的限度内发展。这种判断直至2010年左右确实成立,但其合理性已经随着中国步入帝国主义、经济增长放缓、阶级矛盾的尖锐化而逐渐消解。

这个时期爆发的民主革命往往实际上有工人运动和市民运动的推动,工人运动的要求以改善工作条件(缩短工作日、提高工资等)的经济诉求与民主主义性质的政治诉求(工联主义)为代表,试图打破资产阶级社会将无产阶级排除在市民社会外的“专制”。从英国的宪章运动、韩国的光州民主化运动到改革开放后中国的一系列工人运动,都属这一性质。阶级斗争形势处于非常不稳定的十字路口:如果无产阶级(以及小资产阶级)基本的民主诉求暂时得到满足,可能走向资产阶级议会民主,尽管其中也存在激烈的阶级斗争;当矛盾无法在议会民主框架内解决时,可能急剧左转(社会主义革命)或右转(法团主义的军事独裁)。这一时期的民主革命(往往称为“民主化运动”)推动了资本主义从“粗放积累”阶段向“密集积累”阶段转化,也就是向垄断资本主义乃至帝国主义转化。从阶级构成来看,这意味着农业人口比例继续下降,产业工人的比例不再上升,来自服务业、职员等新小资产阶级在这一阶段的革命性会随着向帝国主义转化而衰减,进入第三种情况。

第三种情况是“最高阶段”的资本主义,资本主义发展的阻碍不在于其它因素导致的“不充分”,而在于它自身矛盾引发的生产过剩危机,同时也引发了政治合法性危机。我们知道,帝国主义会通过资本输出来转移和缓解国内阶级矛盾,特别是通过超额利润来收买国内的一部分小资产阶级(特别是职员等新小资产阶级)和一小部分工人阶级(即“工人贵族”)。但是,资本主义的密集积累仍然会加深对多数工人阶级的剥削,恶化殖民地人民和国内小资产阶级的处境。特别是在殖民地瓜分殆尽而不得不重新瓜分、利润率下降乃至经济危机的情况下,向专制转化、强化意识形态国家机器乃至直接诉诸暴力镇压是统治阶级应对危机的饮鸠止渴式的回应。德意日法西斯政权、“苏修”政权和当前的中俄专制政府皆是如此。

在这里,民主革命的目的不是促进资本主义经济发展,而是终结它的畸形发展,也就是说剥夺垄断资产阶级的特权(但并没能消灭资本主义)。正如前文所指出,垄断资产阶级并不是资本主义社会的必然成分,有可能成为民主革命的对象。包括非生产劳动者在内的小资产阶级必然支持民主革命,必然反对直接的社会主义革命,而无产阶级的觉悟和组织只能在民主革命的过程中才能发展起来,这都是只有通过领导民主革命才能开辟社会主义革命道路的原因。历史上,帝国主义国家中反法西斯主义的“人民阵线”就具有民主革命的性质,其中包括无产阶级政党、小资产阶级政党和部分资产阶级激进派政党。从实践来看,包含资产阶级的“阵线”显然是不稳定的,但“人民阵线”的教训在于在资产阶级面前放弃领导权,而不在于参加民主革命的斗争。

值得一提的是,由于资本主义城乡地域发展的不平衡性,三种情况可能同时发生。例如沙皇时期的俄国,既有着深重的前资本主义残余(农奴制)和民族压迫,又依靠国家投资和国外贷款进行快速工业化,跻身帝国主义行列。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支配的复杂社会结构与具有封建农奴制基础的绝对主义国家,导致俄国的民主革命同时具有前两类情况的特征——一方面是反封建的土地革命,另一方面是工人运动。

(3)专制制度与民主革命的其它内容

殖民主义的历史贯穿了资本主义从不发达到发达的各阶段,也使民主革命的内容更加丰富。一种情况是,殖民者的力量不足以摧毁殖民地或半殖民地原有的政治组织(从国家到部落),仍需要借助当地的代理人来间接统治,或者殖民者建立了不稳定的直接统治,并在二战后纷纷从殖民帝国中独立。对于这些国家,民主革命的核心是民族自决权问题,即殖民地独立;革命的对象除了“前资本主义”残余以外还有殖民主义——帝国主义势力和官僚买办资产阶级。甚至在殖民地独立后,殖民主义的残余仍然以各种“后殖民”的变形而存在:经济上仍然依附于帝国主义,从殖民者手中收归“国有”的资产则装入了“国族资产阶级”的腰包,后者取代了前者继续在国内进行专制统治,在极端情形下(例如马西埃统治的赤道几内亚、杜瓦利埃统治的海地),专制统治者几乎支配了全国所有的财产,并且能任意杀死反对者。

另一种情况发生在殖民者在海外新建的国家,它们夷平了殖民地原有的政治组织甚至消灭了原有的居民,使得他们难以在赶走殖民者的基础上实现民族独立。这些国家基本不存在“前资本主义”残余,社会构成非常复杂,又根据种族主义形成了清晰的等级序列。处于统治地位的是欧洲殖民者,“欧洲人”又比“土生崽”(即早期殖民者在殖民地上的后代)更高级。美国、拉美、南非的“独立运动”实际上是后者对前者的胜利。这些“独立运动”对殖民地民主革命的真正力量采取了一致的反革命态度。处于被统治地位的从高到低依次有三类群体:混血儿,根据血统成分来区分高低;殖民者从异地引来的奴工,最典型的就是黑奴;最后是原住民,遭到大规模屠杀、驱逐或同化。由这些被压迫群体发动的民主革命主要针对两类问题:种族隔离问题原住民问题。种族隔离问题在美国南部、南非和当今的以色列非常突出,非白人族裔在空间上被分隔管理,并在政治、经济、社会服务等方面遭受歧视性待遇;相比之下,在混血程度非常高的拉美,实质上的不平等并不会通过种族隔离的方式表现出来。因此,废除种族隔离、实现种族平权,例如美国的南北战争、黑人运动,南非的非国大,仍然具有鲜明的民主革命属性。只不过这些运动最终被白人资产阶级所镇压或与之妥协,只是赢得了形式平等的政治权利,实质上的种族压迫仍然存在。原住民问题与种族隔离问题有所交叉,但也有独特的内容。原住民的斗争目标包括“收复失地”、拒绝强制同化和“保留地”政策,更不用说反对种族灭绝了。在澳洲、拉美、北美都有这样的运动。由于这些受种族主义压迫的群体中大多数是无产阶级或失地农民,种族平等的诉求又与土地或劳工方面的诉求联系在一起,并具有从民主革命向社会主义革命转化的潜力(例如黑豹党)。在当代,还有一个特殊的殖民案例:以色列对巴勒斯坦的殖民。在以色列境内是半种族隔离,在约旦河西岸是殖民统治,在加沙地带则是种族灭绝。尽管我们反对伊斯兰原教旨主义的解决方案,但哈马斯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反映了巴勒斯坦人民的民主革命诉求,至少远胜于已沦为汪伪政权性质的巴解组织。

除了资产阶级性质的海外殖民帝国外,还有前资本主义性质的旧帝国,包括俄国、中国、奥斯曼土耳其。如果内部的民族关系紧张,被压迫的民族也会产生民族自决权的要求。压迫民族和被压迫民族的资产阶级分别将其表达为沙文主义分离主义,强调民族矛盾而淡化阶级矛盾;无产阶级则要求在消除民族压迫的基础上实现各国无产阶级的联邦。然而,如果压迫民族的无产阶级难以向被压迫民族的无产阶级证明自己克服了沙文主义,后者可能会在民族问题上追随本国资产阶级,例如在波兰;前者只有通过帮助后者消灭资产阶级或“前资本主义”、殖民主义的压迫,才能赢得后者的信任。因此,民族问题并没有随着旧帝国解体而消失,而是延续到新建的资产阶级政权(包括复辟政权),例如苏联/俄罗斯对加盟共和国,中特对一些少数民族地区,土耳其对库尔德人。在中俄两国,修正主义复辟意味着不再能够通过社会主义将不同民族的劳动者平等地团结起来,主体民族的统治阶级就会转向以沙文主义的方式来对抗少数民族的“分离主义”趋势,而后者往往从敌对的帝国主义势力处寻求支持,这给这些民族的民主革命设下了两难困境。此外,沙文主义的迷惑性在于,在对少数民族地区进行政治控制(陈全国式“警察国家”)与文化同化(禁止教学民族语言)的同时,重金支持这些欠发达地区的经济发展,正如对非洲的“经济援助”,营造了帝国主义资本输出与社会主义民族政策/南方政策之间的虚假连续性。沙文主义甚至感染了一大批所谓的“左派人士”,他们片面地强调“西方”的帝国主义挑动少数民族分离运动,而有意遮掩了本国专制政府的民族压迫。有一位在斗争坚定性上无可挑剔的无产阶级革命战士甚至表示反对列宁的民族自决权理论,因为苏联曾使外蒙古独立!对此应该回答:错的不是列宁的民族自决权理论,而是“左派人士”所感染的沙文主义。

我们还必须指出,由于妇女同时受到政治领域(受限的政治权利和代表性)、生产领域(就业和收入歧视)和家庭再生产领域(无偿的再生产劳动)以及其它形式(性侵犯和暴力)的专制,民主革命也具有鲜明的性别内容。正如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转引傅立叶的著名论断:“任何社会中,妇女的解放程度是衡量普遍解放的天然尺度”。妇女在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中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且她们在革命下行过程中首先被打击,以至还要重新争取她们最基本的权利。在中世纪晚期的反封建斗争中,妇女组织发挥的重要作用激起了统治阶级的“猎巫”运动。把底层女性禁锢于家庭、收买底层男性,成为资本原始积累的重要环节。在资产阶级革命后,“人人生而平等”的法律最初也不包括妇女(以及有色人种),她们还得重新为一系列基本的政治经济权利而斗争。即使在社会主义革命后妇女在政治和工作领域获得了形式上的平等地位,她们仍然受困于家庭再生产。正如列宁所说:

“甚至在完全平等的条件下,妇女事实上仍然是受束缚的,因为全部家务都压在她们肩上。这种家务多半是非生产性的、最原始、最繁重的劳动。这是极其琐碎而对妇女的进步没有丝毫帮助的劳动。”(《论苏维埃共和国女工运动的任务》,《列宁全集》第三十七卷第194页,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 。)

事实上,男性党员往往在这些问题上表现出消极、倒退的态度,受到了列宁的严厉批评。因此,资本主义并非与性别平等在理论上不相容,只是资产阶级能够利用父权制来保持私有制的统治地位,所以与之历史性地结合在一起。甚至如果社会主义国家未能解除妇女的双重奴役地位,也会为资本主义复辟创造条件。妇女运动具有的民主革命属性与资本主义的发展阶段无关,只取决于性别平等在何种程度上得到实现。

总之,从资本主义的发展水平来看,民主革命可以处于不同的历史阶段,其中也包含着不同的革命内容,并像《今朝》那样认为仅限于土地革命。既然从不发达到发达的资本主义社会都有可能爆发社会主义革命,我们同样不能如此僵化地理解民主革命。民主革命的阶段性意涵在于,它处于资产阶级社会的保守、狭隘形式与社会主义革命之间不彻底的但却是必要的过渡性位置。正如无产阶级革命打碎旧的国家机器是为了改造生产关系(消灭私有制),民主革命打破专制的上层建筑是为生产关系的初步变革创造空间——虽然没有从根本上超越资产主义生产关系,却为壮大无产阶级力量、以至发动社会主义革命做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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