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示了小资产阶级命运的朱令之死(下)

昭示了小资产阶级命运的朱令之死(下)

列宁道路(读者来稿)

目录

一、中特黑帮如何残害朱令一家

二、朱令之死展现了小资产阶级的一般命运

三、驳自由派方舟子对孙维的辩护

四、何时能真相大白?唯有推翻中特黑帮

附录:朱令案详细时间线


上文

三、驳自由派方舟子对孙维的辩护

自由派方舟子在2013年就公开为孙维作“义务”辩护人。朱令的代理律师张捷在当时已对方舟子进行了驳斥。朱令去世后,方舟子更是言之凿凿地声称2018年对朱令头发进行检测的论文结果可以“撇清孙维”、“洗白孙维”,并把这些观点整理成了《朱令头发检测结果可排除孙维是“重点嫌疑人”》和《对朱令案的四个常见误解》(以下分别简称《排除孙维》和《四个误解》)等文章。下面我们就来批判方舟子对孙维和黑帮的拙劣辩护,以此揭示自由派在民主主义方面的背叛成性。

第一(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方舟子替孙维掩盖了政治背景,还掩盖了“中央领导批示结案”的关键事实。

方舟子坚称孙维的背景不足以使她脱罪,认为孙维的爷爷孙越崎“只是一个民主党派人士...根本算不上什么家世显赫”(《四个误解》之四);但方舟子却绝口不提孙越崎是“中国工矿业的泰斗和能源工业的奠基人”,无视《...江泽民关心孙越崎》等公开报导的存在(详见本文一、1节),却用孙越崎表面的职位来掩盖其实际的权势。更恶劣的是,方舟子还绝口不提98年8月25日“中央领导批示结案”、第二天孙维便解除嫌疑的事实(本文一、4节),却把“孙维...动用了最高领导人把案子压下来”说成是“误解”。方舟子替孙维掩盖背景、洗白脱罪,昭然若揭。方舟子否认“中央领导”包庇孙维的事实,则是在为专制黑帮和“中央领导”洗白!

第二,正如我们在一、1节所说,如果凶手真的不是孙维,那么以孙维爷爷与江泽民的交情,孙家为什么不让中央领导批示“破”案(或者让警察正常破案)?那不就洗清孙维的嫌疑了?何必批示“结”案,遭人怀疑?

难道孙维是替比她更有背景的人“背锅”了?方舟子还真有类似的倾向:他认为长期帮助朱令的贝志城嫌疑很大,说“贝志城的外祖父龙潜当过周恩来的秘书...这才是势力很大的特权阶层”(《四个误解》之四)。好吧,在网上为朱令求助诊断的贝志城有嫌疑,而被基层警察(当时还算认真查案,戳穿了清华“没有铊”的谎言)确定为“唯一嫌疑人”的孙维却没有嫌疑——方舟子的辩护逻辑可真是高明啊!或许贝志城确实在帮助朱令的个别细节上有所夸大(以至于被方舟子打成“习惯性说谎者”),但在基本的、重大的事实方面,贝志城没有问题,否则朱令的父母不会没有反应,否则被方舟子批为“朱令父母这方最详细说法”的《四十五年》一书也不会大量采信贝志城的说法。至于方舟子说贝志城“才是真正的特权阶层”而孙家“只是民主党派”,我们则已在上一点指出了方舟子是如何掩盖孙家的真实权势的:莫不是方舟子不知道工矿和能源是命脉产业吧?方舟子还说贝志城母亲的“婚姻是胡耀邦撮合的,可以想象家庭背景有多么雄厚”:莫不是方舟子不知道胡耀邦在1987年辞去了总书记,而江泽民在1989年当选为总书记吧?最后,还是用朱令父亲的话来教育方舟子吧:“(孙维2005年的声明)特别提到她的祖父没有参与这件事。你看了《总书记与百岁老人孙越崎》之后就会怀疑了”(p180-181)。

第三,在证据全部被盗的情况下,方舟子又按所谓疑罪从无”的逻辑给孙维辩护,和“孙维05年声明”以及黑帮警察结案的思路一样:替嫌疑人解除嫌疑的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我们在一、4节已经说过,警察既不查物证在清华的两次“失窃”案,又不按常规及时拘留审讯孙维(在报案一年多以后才只审讯8个小时),这时候再来一个“证据灭失”、“疑罪从无”:还没怎么“疑罪”,就直接“从无”了。太虚伪了,不如直接说“包庇杀人犯”吧!

方舟子却有意无意地看不到这一切,只按疑罪从无的逻辑“排除孙维(的嫌疑)”。顺便一说,“疑罪从无”是在法院审理阶段运用的,而孙维则是在公安调查阶段就按“中央领导批示”结案了、不查了,连法庭质证都没有就解除嫌疑了。这是包庇嫌犯,而孙维、黑帮和方舟子却都把它包装成疑罪从无”,实际上是欺骗群众,想解除群众对孙维的怀疑

第四,方舟子在有大量逻辑漏洞的情况下仍然断言“可撇清孙维(的嫌疑)”,说明他不能或不愿进行彻底的思考,只想着洗白孙维。除了上面提到的绝口不提关键事实等手法,我们还可以再补充几个例子:

(1)方舟子根据2018年的检测结果,说“投毒用的铊不纯,里面混杂着铅,也就说明铊不是来自化学实验室”(《四个误解》之二)。

为什么投毒的铊混杂着铅,就“不是来自化学实验室”?投毒者从实验室既拿了铊和又拿了铅,都投给朱令,不行吗?

难道清华化学系没有铅?但铊比铅更毒,且铊是稀有金属而铅不是。清华化学系连铊都有(方舟子也承认这个事实),那么作为中国顶尖学府的清华,难道不会有做实验用的铅?无论如何,方舟子从毒物不纯推出铊“不是”来自化学实验室,这一逻辑是经不起推敲的。

(2)在(1)的错误基础上,方舟子紧接着说“投毒的人不是从清华的化学系实验室偷来的铊,而是从化工店买来的铊或者用了老鼠药,就可以撇清孙维了”(《四个误解》之二)。

好吧,假设投毒者真是用的化工店的铊或者老鼠药,那为什么就可以“撇清”孙维?难道孙维这么高贵,要投毒也只能用实验室的铊,不能去化工店买,不能用老鼠药?如此粗暴的推论加上“撇清”这两个字,充分说明方舟子为了洗白孙维,根本不顾逻辑。

(3)方舟子在《四个误解》和《排除孙维》中都声称“孙维是(94年)九月份清华开学之后才进实验室做课题的”,而朱令是在94年暑假(8月中旬)第一次中毒的,早于孙维接触到铊的时间,因此不是孙维投毒。

首先,方舟子从何得知孙维在94年9月以后才进入课题组和接触到铊?有何出处,谁告诉你的?请方舟子出来解释一下。

其次,方舟子这一论调有一个隐含前提:孙维只能在学校实验室接触到铊,不能接触老鼠药或化工商店等渠道的铊。这是方舟子论证他的“第二个误解”时的逻辑,我们在第(2)点中已经批判过了:孙维为什么不能?

最后,已经有网友通过研究发现1994年清华有夏季学期,时间在8月7日到9月10日,因此孙维有可能在8月中旬进行投毒,不能被排除嫌疑。

(4)方舟子在“第三个误解”中声称朱令是文艺特长生,常住在文艺社团而不是宿舍,以此说明孙维投毒可能性不大。但朱令父母详细记录了朱令1995年开学回校的活动:朱令因为虚弱,几乎整天躺在宿舍床上,“接触的人极其有限”(p112)。而95年开学的这次中毒比94年要严重得多。方舟子怎么不看这一点,还是他有意忽视朱令父母的记载,有意忽视对孙维不利的证据?

(5)方舟子两次声称李佳佳的《四十五年》是“朱令父母这方”对朱令案最详细的说法,“对孙维有利的说法一概不取”,还说该书提到了朱令在1994年5月份“双眼视物不清”,却没提到10月份那次短暂失明,“该书未提有过第二次失明”(《排除孙维》“附一”)。

我们请方舟子把《四十五年》再往后多看几页:第169页倒数第二行写道“一九九四年十月朱令有一次有一只眼睛暂时失明”。

方舟子博士说李佳佳“对孙维有利的说法一概不取”。李佳佳接受朱令父母的委托,花费了一年半时间,采写了十万字的记录才写成的纪实作品(《四十五年》前言,p22),方博士却连耐心仔细地看一看都做不到。应该是方博士“对孙维不利的说法一概不取”吧!方博士在《四个误解》的第三段写道“破案...应该有很严谨的思维”,可是大量的事实证明,你方舟子自己是一点也不严谨呀!

(6)方舟子在《四个误解》最后一段声称贝志城和“六神磊磊”要求对孙维进行刑讯逼供,主张要坚决反对刑讯逼供。

我们同意要坚决反对刑讯逼供,但是,尊敬的方博士,请你不要歪曲贝志城和“六神磊磊”的意思。“六神磊磊”的《朱令走了,常威在平安夜里仍然很平安》一文,影射的是中共警察对平民刑讯,对孙维这样的“黑三代”却特别“文明”地放过(一年多以后才审8小时),是在揭露黑帮的双标、讽刺“刑不上大夫”的官僚特权和黑帮法律的虚伪,十分清楚。孙维的辩护人方博士却要把它歪曲成“宣扬刑讯逼供”:只有像孙维这样被权贵包庇保护的人,才会对群众要放弃“文明”、暴力反抗的倾向感到如此害怕吧。


凡此种种掩盖、歪曲和谬误,在方舟子的辩护中不一而足。方舟子谬论的根源在于他站在孙维和黑帮的立场上进行辩护,而黑的东西就是洗不白的。

孙维在“2005年声明”中引用了1997年7月28日国家教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实验室化学危险品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备厅[1997]13号)》,指出“1995年5月,1997年5月,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先后发生了两起学生铊盐中毒案件。除涉嫌人为作案外,铊盐未按剧毒物品管理是其重要原因”(p206)。这说明孙维和政府都知道朱令是被人投毒,毒源来自学校实验室,只是不明说。孙维引用这话是为了把责任推到清华实验室管理不严身上,同时说明除了她自己还有很多学生也能接触到铊,以减轻自己的嫌疑。但这却暗示了她知道毒源,更加引起怀疑。事实上,这份声明不仅没有减轻反而加重了孙维的嫌疑:(1)孙维竟然知道朱家给公安和中央领导上书的具体细节,这令朱令父母更加确信孙维就是凶手;(2)孙维在声明结尾号召人们给公安提供案件线索,却在不久后被黑客曝出她在发布声明前给同班同学发了一份“回贴纲要”,指导同学如何跟帖支持自己,要求“不要给朱家提供额外的资讯”(p234-236)。这说明存在着朱家所不知道而孙维很可能知道的“额外”信息,但孙维却让同学不要提供,还假惺惺地号召提供线索,那你孙维为何不希望朱家获得额外的资讯呢?真是虚伪!

孙维在05年发表声明后就销声匿迹,因为她知道了声明漏洞百出,不仅没有洗白反而坐实了自己的嫌疑。而方舟子则在2013年和现在的辩护词中大量采信了孙维05年声明的说法与思路:难怪会漏洞百出,黑的东西果然就是洗不白。方舟子在2013年还比较坦诚,公开声称自己是辩护人;现在则是一边歪曲掩盖,一边摆出一副高智商和理客中的假面孔,虚伪得很。

方舟子为孙维和黑帮辩护的立场,充分说明了资产阶级自由派的极端不彻底性:即使自相矛盾、漏洞百出,也要为黑帮脱罪(革命不彻底,就会站在反革命一边,就会陷入自相矛盾)。辩护立场的背后是阶级立场:“资产阶级”自由派毕竟还是资产阶级,他们反对群众获得彻底民主,因为群众可能利用这种民主去推翻资产阶级,走向社会主义,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所以我们就能理解方舟子的极端不彻底性:一边嘲讽习近平的独裁专制,另一边却为孙维辩护、为黑帮的“中央领导”脱罪。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自由派和整个资产阶级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将会愈发反对民主,愈发趋向反动,最终彻底站到黑帮专制制度那边去。所以我们就能理解方舟子在2000年左右“打假”的时候还能批判黑帮的学术腐败,而从2013年开始却在为孙维和黑帮打掩护。

小资产阶级的群众们,以方舟子为代表的自由派是极不彻底的、背叛成性的,他们根本无法满足你们对公正和民主的诉求:不仅不揭露投毒者、黑帮、协和、清华和公安对朱令的压迫,还给孙维和“中央领导”辩护脱罪,搅浑水,搞乱人民的头脑。相信自由派是没有出路的,只会被自由派出卖给黑帮。

朱令所受的压迫想要昭雪,只有推翻包括“中央领导”在内的整个专制黑帮、争得政治自由(黑帮政府拒绝朱家的信息公开申请,同时积极维稳删帖)才行。而我们觉悟的工人正是要推翻黑帮、要彻底民主革命的。工人阶级愿意支持朱令,愿意领导民主派群众推翻黑帮,彻底消灭一切类似的压迫和惨案。抛开自由派,跟着工人革命者走吧!


四、何时能真相大白?唯有推翻中特黑帮

朱令被“铊”毒害,实际上是被整个剧毒的中共黑帮毒杀残害。朱令的悲剧是由专制黑帮的全方位压迫一手造成的:孙铊两次投毒;协和坚持误诊,拖延使用特效解毒药;清华撒谎导致误诊,帮助孙铊毁灭证据,落井下石开除朱令;“中央领导批示结案”,北京公安第二天就解除孙维的嫌疑,不想破案只管维稳。中特黑帮的最高层领导、最知名的医院、最顶尖的学校和警力最强的警察,合起伙来害朱令保孙维。这个比铊还要毒的中特专制黑帮是朱令惨案的罪魁祸首

不可能用黑帮的合法途径让孙维归案,因为这等于让黑帮揭露自己:中共的最高领导包庇“红(黑)三代”投毒者,将彻底暴露中共的黑帮本质,动摇中共的统治合法性。黑帮只会在大规模群众运动的冲击下,才有可能做出妥协,比如让某个替罪羊、孙维或部分官僚顶罪,以此保护“中央领导”。只有通过暴力革命推翻整个中共黑帮尤其是中央领导”,才能让全部压迫都被揭露清算,才能让真相大白、沉冤昭雪、朱令瞑目。

有许多与朱令案相似的压迫和惨案,都是由中共黑帮造成的。而以方舟子为代表的自由派,已经在对孙维和黑帮的拙劣辩护中暴露了自己的背叛成性、反对群众民主诉求的政治本质。我们想再次号召像朱令父母一样的小资产阶级群众,请你们相信工人革命者,不要相信中共黑帮和自由派。不要相信黑帮的“正规途径”,而要把所受的压迫发表在不受审查的工人报纸上,这里有你们“揭露的讲坛”和“热心的听众”(《从何着手?》,《列宁全集》第五卷第8页,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觉悟的工人阶级将用自己的革命言行支持你们,全面揭露黑帮对你们的压迫,直至彻底推翻中共黑帮。

而我们革命左派当前的任务,就是抓紧办报建党:把这个雏形中的“揭露讲坛”(政治报)建起来,把这些潜在的“热心听众”(觉悟工人)通过政治教育培养出来。这离不开办报和办工人小组的工作。然后在这样的基础上联合起来,形成全国政治报,并实质建党。当我们完成了实质建党,我们就有了领导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推翻“中央领导”的实际力量。那时,列宁描绘过的愿景就将成为现实:

不必因为目前政治揭露的呼声还显得无力、稀少和怯懦而感到不安。其所以如此,并不是因为大家都容忍警察的专横暴虐,而是因为那些能够并且愿意进行揭露的人还没有一个说话的讲坛,还没有热心听讲并且给讲演人以鼓舞的听众;他们在人民中间还完全看不到那种值得向它控诉“至高无上的”俄国政府的力量。而现在这一切都在极其迅速地变化着。这样一种力量现在已经有了,这就是革命的无产阶级。无产阶级已经证明它不仅愿意听从和支持政治斗争的号召,而且决心勇敢地投入斗争。现在我们已经能够并且应当建立一个全民的揭露沙皇政府的讲坛;——社会民主党的报纸就应当是这样的讲坛。俄国工人阶级与俄国社会其他阶级和阶层不同,它对政治知识经常是感兴趣的,它经常(不仅在风暴时期)迫切要求阅读秘密书刊......
假如我们集中自己的力量来办共同的报纸,那么,这样的工作不仅可以培养和造就出最能干的宣传员,而且可以培养和造就出最有才干的组织者,最有才能的的政治领袖,这些领袖在必要的时候,能够提出进行决战的口号并且领导这个决战
——《从何着手?》,《列宁全集》第五卷,第8-10页,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黑体是我们加的


附录:朱令案详细时间线

亦可点击链接查看。

作者注:这份时间线整理自李佳佳的《朱令的四十五年》一书(下文中的页码均出自该书),同时综合了其它补充材料。


中毒之前

1992年,朱令考入清华大学物理化学系,分在物化二班(p71)。

朱令父亲吴承之是国家地震局高级工程师,母亲朱明新是中国远洋运输总公司高级工程师(p45)。


1994年春天,物化二班的同学们在分析化学课上学到了重金属“铊”的剧毒特性(p89)。


1994年5月,朱令“双眼突然视物不清”(p101);10月,有一只眼睛暂时失明(p169)。



1994年11月至1995年1月,朱令第一次中毒病发。

1994年11月24日,“肚子疼得不行”(p102)。

12月9日,腹痛进一步加剧,还开始大把大把地掉头发(p102)。

12月11日,朱令忍着剧痛完成了清华民乐队的演出,已经三天没有吃饭(p103)。

12月23日,朱令以腹痛和脱发症状入住北京同仁医院治疗,为期一个月,病因仍然不明(p103);

住院十天左右,满头黑发几乎已经掉光(p104);

期间,清华大学向医院出具了朱令所接触的化学药品清单,都是无毒物质(p104)。

1995年1月底,朱令的病情有减缓之势;因担忧落下功课,朱令选择出院,回家休养(p105)。



1995年2月20日-3月6日,朱令开学返校,第二次中毒病发,比第一次严重得多。

朱令母亲详细记录了2月20日到3月3日之间朱令在清华的生活:期间两个周末都回了家。其余8天,所有活动全部在清华,因为虚弱,几乎整天躺在宿舍床上,“接触的人极其有限”(p112)。

3月6日,朱令第二次中毒发病,脚部剧痛,却被清华校医院和北医三院“踢皮球”,未被收治(p113)。

3月8日,朱令全身剧痛,喷射状呕吐,到协和医院神经内科看急诊(p114)。



1995年3月,朱令在“中国最好的医院”——协和医院——接受治疗,遭到严重误诊,几乎丧命。

3月9日,朱令被协和医院神经内科专家李舜伟接诊。李舜伟在病历上写下了“高度怀疑铊中毒”的判断(p114-115)。

期间,在协和的要求下,清华第二次开具了朱令不可能接触有毒化学药品的清单,还专门强调化学系没有铊(事后被证明是撒谎)。同时,协和自称没有铊的检测条件。(p116)

3月15日,朱令才“极其艰难”地住进了协和医院(这是协和的医阀作风导致的),此时朱令已神智不清(p117-118)。

3月16日,协和相信清华“朱令不可能接触有毒物品”的说法,初步排除了朱令中毒的可能(p119)。

3月23日,朱令陷入深度昏迷(p119-120)。

3月23日,协和将朱令误诊为“急性播散性脑脊髓神经根神经炎”,对朱令采取了血浆置换(“全身换血”)的疗法;换血8次后,不仅没有见效,反而使朱令染上了丙肝(p120)。

3月25日,朱令母亲得到协和授权,为朱令检测砷中毒;两天后,检测结果显示并非砷中毒。至此,协和在“高度怀疑铊中毒但没有做铊检测的情况下竟然完全排除了朱令中毒的可能(p121)。

3月28日,朱令病情危重,被送进ICU,此时协和仍将朱令误诊为“急性播散性脑脊髓炎”(p122)。



1995年4月至5月,对抗协和。

在互联网救助等各方帮助下,朱家找到了国内的铊中毒专家为朱令检测确诊了铊中毒,这迫使协和承认了事实。此后,协和对于为朱令使用特效解毒药并不积极。

4月5日,《北京青年报》报导了朱令的病情,事件马上引起了舆论关注(p134)。

4月10日,朱令的中学同学、北大本科生贝志城,在其舍友蔡全清的帮助下,将朱令的病症以英文邮件的形式发布在了互联网上(那时互联网才刚刚进入中国),请求全世界的医生帮助诊断(p125)。

求助信在当晚就收到了回复,第二封回复就提到了“铊”(p126)。据朱令父母记载,在半个月后,求助信共收到了395份来自医务工作者的回复邮件,其中有106份明确提出可能是铊盐中毒(p128)。

(6月7日,此次网络求助被《南方周末》报导,有关部门为此还“到北大调查学生在网上是否干了坏事”(p129)。)

4月12日至26日,协和对求助邮件的说法并不重视,不同意对朱令进行铊检测(p130-134)。朱令的病情因协和的专断自负而再次被延误:

协和“俨然把朱令当成了一个难得的科研物件”(p141),开具了大量价格昂贵又不对症的检查,使朱令的医疗费总共高达50多万(p142)。

4月20日,协和医院召集朱令家属和清华大学开会,坚称朱令不是铊中毒,并对朱令家属和北大同学的“不听话”、质疑协和的权威和引起国内外舆论的关注而感到不满;协和还“多次提示家属朱令可能已经没救了”(p140-141)。

4月27日,朱令父母联系上了北京市劳动卫生与职业病研究所的铊中毒专家陈震阳(p143、135)。协和终于同意由陈震阳为朱令进行铊检测(p145)。

4月28日,拿到样本后,陈震阳立即进行检测,发现朱令体内的铊含量远超致死量,由此确定是人为投毒(铊中毒过程痛苦且漫长,不可能拿铊来自杀;朱令本人也不接触铊)。陈立即以个人名义出具检测报告,“我半天都不要耽误你”(p145-147、149)。

确诊铊中毒后,协和决定给朱令使用不对症的广谱解毒药(p151)。网络关注者李新转达美国专家的意见,称应该用“普鲁士蓝”(p153)。朱令父母担心协和药房即将五一放假,便找关系询问到化工用品商店就有普鲁士蓝出售,立即买来,只花了40多元(p154)。“协和的诊疗费五十几万真正的救命药四十多元”(p149、154)。

5月5日,协和终于被说服采用普鲁士蓝为朱令解毒,朱令逐渐脱离生命危险(p154)。


1995年8月,朱令从长达半年的昏迷中醒来(p155)。


1996年6月,朱令从协和出院,落下了终身残疾:神经系统严重被毁、多器官受损、视力和语言能力几乎丧失、智力只剩下几岁孩童的水平,生活完全不能自理(p156、185)。


1996年12月至2000年11月,朱令父母起诉协和对朱令救治不当,过程中“协和一再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证据”。法院最终却认定协和在治疗过程中没有责任,只是“存在一定的不当之处”,判处协和“补偿”朱令10万元(p156-160)。



1995年4月至1998年8月,案件物证在清华两次“失窃”;北京公安锁定了唯一嫌疑人孙维,却因“中央领导批示”而“结案”,放过了孙维。

1995年4月28日晚,朱令亲属要求清华校方报警(p161)。清华保卫处处长表面答应,实际上没有报案、没有立案、没有处理朱令室友、也没有保护宿舍现场(p162-163)。

五一假期(直至5月4日,p167),物化二班(部分)女生赴泰山旅游,包括朱令的室友(p162、165)。

5月5日,清华告知朱家,朱令宿舍发生了盗窃案,朱令的饭盒、药瓶、沐浴液等能用于下毒的东西几乎全部失窃,作案现场完全被破坏;有同学看到失窃前最后离开宿舍的人是孙维(p167-169)。


1995年秋天,朱令铊中毒案转由北京市公安局十四处负责,办案警察李树森追查到了清华大学购买铊盐的发票;清华此时才改口称化学系某课题组确实有铊,并承认朱令的室友孙维是该课题组唯一的本科生(p174-176)。

1995年底,警方向朱家透露,孙维是“唯一嫌疑人”(p176),“上面批准后,就开始短兵相接”,“窗户纸一捅就破”(p175)。


1996年1月,警方告知朱家,已将朱令案向领导汇报,正等待指示。朱家打听得知“上面一直批不下来,又成了局长专案了,谁都动不了了”(p178-179)。

孙维的背景:其祖父孙越崎是“中国工矿业的泰斗和能源工业的奠基人”,与江泽民(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交情深厚(p78-80、83、179-181);其大伯孙孚凌时任北京市政协副主席,曾任北京市副市长(p180),于2018年去世,习近平等到场送别。

1996年初,朱令父母给北京市政法委和公安局写信催办此案。2月27日,北京市局回应称“案件难度很大,仍在努力之中”,此后再无任何回音(p181)。

1996年1月,贝志城得知清华有人造谣称朱令父亲走私铊盐,导致朱令中毒。贝告知警方后,警方查出谣言的来源是孙维(p181-182)。

1996年底,北京市委宣传部召开了面向媒体传达信息的吹风会,要求“朱令的事不要再报导了”(p184)。


1997年,警方封存在清华化学系朱令剩余物品再次失窃。在两次“失窃”之后,能指证投毒者的所有物证全部消失殆尽(p182-183)。

(1996年,中国的《刑事诉讼法》首次规定了“疑罪从无”条款:若证据不足,则法院应当做出无罪判决。联系朱令案证据的两次“丢失”,坊间纷纷猜测:政府在此时通过该法规,与包庇孙维有关。(p204-205))


1997年4月2日,孙维被北京公安带走审讯,“死不承认”,8小时后即被家人领回(p203-204)。据孙维自述,这是她作为“犯罪嫌疑人”受到的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审讯(孙维2005年声明)。而这距离警方1995年底确定她为“唯一嫌疑人”,已经过去了一年多。


1997年4月23日,朱令的舅舅朱三三给孙维和物化二班的其它同学写了一封信。信中暗示孙维是“力、力、社会”,直指孙维欲杀朱令、心肠狠毒,称要为朱令报仇,除非孙维自首(p190-193)。


1996至97年,清华停止为朱令支付医疗费(当年的清华学生有公费医疗),并多次催促朱令父母给朱令办理退学(p185);

1997年4月28日,清华召集朱令家属开会,再次催促朱令退学,并声称“清华对化学药品的管理很好”(p186);

5月15日,清华要求强行给朱令办理退学手续(p196);

无奈之下,朱令母亲给朱令的同班同学写了一封信,控诉清华化学系谎称没有铊盐而导致朱令误诊,并列举了八条足以证明孙维是唯一嫌疑人的证据。但朱家事后发现同学们并未看到此信,推测可能是被团支书薛刚“截胡”后上交化学系了(p196-199)。


1997年5月,北大化学系学生王晓龙用实验室的铊盐对两名同学投毒,后良心发现自首使同学得救。这使得朱令案再次成为舆论热点:北大投毒案迅速告破,受害者得到了及时的对症救治;这与朱令案形成了鲜明对比(p199-202)。

1997年7月28日,国家教委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学校实验室化学危险品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备厅[1997]13号)》,提及了清华和北大的铊投毒案,称“铊盐未按剧毒物品管理是其重要原因”。据朱令父亲分析:这些话暗示政府知道朱令被投毒的毒源是学校实验室的铊盐,也知道投毒者,但就是不公布真相(p202-203,206-208)。


1997年6月,孙维被清华通知缓发毕业证和学位证,9月,孙维拿到了这两个证书(p210-212)。


1996至97年间,孙维改名为“孙释颜”(p205)。


1997年10月23日,北京市政法委书记组织召开了市高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三长会议”,认为朱令案“直接证据不足...应向上级机关汇报”,“此案关系社会稳定需妥善处理”。会议的结论是孙维嫌疑人帽子不能摘,不能出国,但是也不能抓”(p218、225-226)。

1998年1月,孙家开始“向高层领导写信反映情况”,于是,案件办理情况被逐级上报中央(p218、226)。

1998年8月25日,北京公安“根据中央领导同志批示...结办此案”,不再追查凶手。作为安抚,清华和北京市政府各出20万元作为一次性补助交给朱家(p219-221,225-226)。

但公安从未明确通知过朱家已经“结案”,朱家直到2007年有政协委员要求信息公开之后,才得知朱令案已经被“结案”(p222)。

8月26日,公安通知孙维嫌疑解除,可以出国(p221;孙维2005年声明)。


1997年9月3日,为解决朱令高昂的医疗护理费用,朱令父母迫不得已向清华写信求助(p213-214);

1998年9月20日,清华大学提出给予朱家20万元一次性补助,条件是朱家不起诉清华,且清华以后不再管朱令。由于起诉协和的碰壁经历,以及认识到“他们(指清华和协和)互相兜着”,朱家最终接受了清华的方案(p214-215)。



“中央领导批示结案”以后

2005年,当时最热门的天涯论坛上出现了一篇名为《天妒红颜——十年前的清华女生被毒事件》的热帖,直接点出了嫌疑人孙维的名字(p234)。


2005年12月30日,孙维在天涯上发表《孙维的声明——驳斥朱令铊中毒案件引发的谣言》,声称自己是清白的。

但孙维在声明中提到朱令父母于97年3月25日致信北京市公安局长等准确的细节,使朱令父母更加确信孙维就是凶手(p217、234-235)。

“孙维声明”发布几分钟后,其室友金亚王琪和团支书薛刚迅速回贴支持孙维(p235)。

2006年1月13日,孙维又发布了第二篇声明为自己辩护。


2006年1月29日,一篇名为《我们为孙维辩护的真相》的帖子出现在网上,指出在“孙维声明”发布以前,孙家曾给一些同班同学发了一份“回贴纲要”,指点同学们如何配合回贴,内容包括“不要给朱家提供额外的资讯”等(p236)。

孙维与金亚、薛刚等人讨论如何发帖、共同修改“孙维声明”的邮件,随后也被黑客获取并爆料在网上(p235、238)。


2007年,央视《东方时空》播出了专题片《朱令的十二年》(p124),前后修改了40多版才过审(《朱令,人生五十》倒数第9段)。


2007年3月,陈章立等二十多名全国政协委员联名提案,要求抓紧破获朱令案;陈章立是国家地震局前局长,朱令父亲退休前是该局的高级工程师(p222、225、45)。

2007年9月17日,公安部对上述提案作出书面答复,称朱令案已于1998年8月由“中央领导批示结案”(p225-226)。


2008年5月,中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始实行,朱令父母立即申请信息公开并拿到了第2号(p224)。

对此,北京市公安局只回复了一份“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告知书”。朱家不服,申请行政复议。2009年3月,北京市政府驳斥了市公安局的“不予公开告知书”。但此后,政府既没有拒绝公开,也没有提供任何资讯(p224-227)。


2013年4月复旦大学铊投毒案引发了网民和媒体对朱令案的大讨论

5月3日,政府将“朱令”、“铊中毒”等列为敏感词,禁止微博搜索,结果使得“朱令成为敏感词”一事被全球媒体报导;政府被迫于两天后解禁(p49,227-228)。

5月,记者纷纷到朱令家中采访,警察也随之而来,一天内最多有6名警察到朱令家检查每个来访者的证件(p48-49)。

5月8日,北京警方在官方微博回应,称朱令案“办案过程未受到任何干扰”、“碍于证据灭失等客观因素,此案最终无法侦破”。该回应被媒体形容为“连温情都不能提供”(p49-50,228-229)。

7月9日,北京市政府为平息舆论,将朱令一家安置到了远离市区的小汤山医院进行疗养,条件是不许接触采访者(实际上没有实现),并且要以“吴令”而不是朱令的名字入住(p50-51)。


2018年,美籍华人学者贺敏发表了对朱令头发的质谱检测结果,发现朱令1994年第一次中毒的过程是多次小剂量摄入铊,1995年的第二次中毒则是在短时间内被大剂量投入了铊和铅两种毒素(p121、244,论文链接)。


2019年,李佳佳所著的《朱令的四十五年》一书在台湾出版,详细记载了朱令案的经过。



朱令去世及以后

2023年12月22日,朱令因脑瘤发作去世,时年50岁。在父母的精心照料下,她在被投毒后顽强地生活了近30年。


2024年1月18日,“澳大利亚人报(The Australian)”曝光了孙维目前在澳洲的住所和财富以及朱令案的经过(视频报导1视频报导2,可开启中文字幕观看);此报为澳洲销量最高的报纸,报导作者Liam Mendes曾于2022年获肯尼迪新闻奖。

朱令父母接受了该报采访,呼吁孙维回国归案,称“直至生命的最后一刻朱令都没有合上她的双眼”(该报导中文翻译版)。

该报导发布后,国际媒体纷纷接力报导孙维现状和朱令案,澳洲华人向澳洲政府请愿,要求驱逐孙维。帮助朱令的志愿者和国内关注者则将这些报导翻译成了中文进行转载和评论,部分国内媒体也进行了报导。(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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