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集 - 前哨篇

第111集 - 前哨篇

Loewenste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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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講咗擺街站同派傳單嘅風險同責任,如果本身街站並無用組織申請,其實基本已經係違法,當然相比起咩非法集結之類懲處就輕得多。

所以如果你哋擺街站或者公映會,自己都要衡量責任同後果。我並唔鼓吹做任何違犯行為,只係想畀大家清楚知道責任同後果係啲咩,再決定係點,我控制唔到任何人。

接落嚟我將你哋如果喺現場會遇到嘅事,分為三個部分,分別係【前哨篇】、【口角篇】同【動武篇】。

喺未有拗撬同身體接觸之前,如果有發生以下嘅事,記得知道當中法律責任,以及自己可以做嘅事。

被偷拍 :【公眾地方行為不檢】【遊蕩罪】【有違公德

被圍 :【公眾地方行為不檢

普通襲擊傷人40 (非可逮捕罪行)

任何人因普通襲擊而被定罪,即屬犯可循簡易或公訴程序審訊的罪行,可處監禁1年。

刑事恐嚇 :請睇【續襲擊(Assault)

公民逮捕權 :必要、合理、適當嘅武力制止人犯可被判囚超過1年嘅罪行;之前都寫過,係唔可以亂用,喱個唔係萬能key,係抗辯理由,只可以上庭嘅時候同個官講。

〔公民逮捕權專題〕【第一輯】【第二輯】【第三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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