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二〇年三月杂谈三则

二〇二〇年三月杂谈三则

bink Sponge

(一)

每個人都「只想管好自己的事情」,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和被灌輸的事情比起來動手和動腦學到的事情幾乎沒有。連感覺和想象都被爲吸引注意力無所不用其極的短視頻應用和規定了每篇必須有一張圖片的微信公衆號文章碾碎而不自知。

他們生產的也是這種東西,不易被保存的、不易傳播的、絕大部分都是冗餘的的、高度重複和濫用的、不尊重原創的、沒有個人意志介入的、發在不能登錄就無法使用的、在特定時間或者任何時間不能說某些但又沒有明确的話的網站上的信息。

嬉皮笑臉的、幼稚的、無知的、反智的、一錘定音的、一笑置之的、不鼓勵你深究的。「杠精」、「認真你就輸了」被他们挂在嘴边。他們似乎比任何人都懂什麼叫表達。

再怎麼嚴肅的東西都能拿來俗用,什麼樣的悲情都能拿來調侃。不會共情,沒有感動。他們有一些值得拼上性命去保護的東西嗎?也許有。即使那不是什麼俗不可耐的玩意儿,你也從他們的臉上看不出什麼。

规定永远是最尊贵的、凌驾于人之上的东西。「坚决彻底」、「毫不留情」、「坚定不移」、「重拳打击」。

「該幹什麼幹什麼」是他們的格言。效率和方便即是無上追求。他們會有一天摸到这牢狱的墙角嗎?站在、或者跪在那里向上看,他们究竟会看到什么?

甚至只有那些和身體感官聯繫緊密的藝術纔有被他們當成茶餘飯後談資的資格,那些感官帶來的好像還必須是「積極正面」的感受,「真善美」是他們評論藝術的三字經。当然,「真」其实排在最后,「美」也和美学无关。

被教會了太多周圍是什麼樣子,如何才能在這個社會上生存下去,如何才能將自身利益最大化。精明得不像人類。不願意相信有他人爲了利益之外的目的來行動,於是自己也成了那樣的人。

「聽話,這是爲你好。」是他們訴諸感情的邏輯謬誤的根源。「學習是爲了找個好工作,能掙更多錢出人頭地。」扼殺了所有好奇。「超綱」的問題的問題不要問,「和學習無關的事情」不要想。

給自己的人生賦予意義這樣複雜的事情不要做爲好,那樣就會輕鬆一點。從此以後我說什麼就是什麼,不要聽別人怎麼說,想聽你也聽不懂的。總之放棄思考,然後爲我效勞吧,你們是我指哪打哪、任勞任怨的棋子。


(二)

可能是小学,大概是初中,我有一个用来收集什么的纸箱子。收集我认为值得留作纪念的玩意儿。我可能有收藏癖,这个定义对那时的我实在是宽广,所以那箱子里什么都有,几乎是个垃圾场,但我视其中的每一件为宝物。

里面有一些谁赠与的、甚至是自己购入的、通过一些特殊事件来被我赋予意义的摆在桌子上用的玩物。碎掉了的、内容物泄漏出来的什么,让我用纸包起来,有时粘上透明胶带,或者写上几个字。在什么地方和谁做了什么事情后,用剩下的什么东西,让我拿回家,用纸包起来放进箱子里。同学之间传的纸条、家人留的字条。最终那个箱子里都塞得满满的,几乎快不能塞进床下了。

至于箱子里有什么,经历了从高三到大四暗黑的四年的我已经完全无从想起其中任意一样。现在动起笔来写那时候的事情也是因为自己最近又通过回忆找回了那时候的一些什么的碎片,一些当时被我和母上称为「多愁善感」的感情。现在是对于试图留存这一行为的失望。

就現在——2020 年 2 月 29 日,幾乎每四年才一次的日期——我仍然會被 CLANNAD 裏被燒掉的信件和書籍和村上春樹『風の歌を聴け』裏我再也沒有見過左手只有四根手指的女孩子(左手の指が4本しかない女の子に、僕は二度と会えなかった。)的描述所打動。我不知道它們還能打動我多久。

我那時似乎常常傷心地哭。哭一些事情再也沒有辦法復原,哭一些事情不會再發生第二次。具體是什麼事情也不太能記得了。我想我的大學給我的傷害已經是無法復原的了。大二的我若懂得從一些事情中積極地逃避,恐怕也不會造成今天這個結果。但是,那一年——或者過去的每一年——我的出來事(できこと)已經稱爲了「我」的一部分,沒有任何一件事我都不會今天坐在電腦前寫這些。但我也可以說「其中一些事情若沒有發生的話,結果可能會更好」。這種把特定的什麼事情從當時的所有事情中抽出來的討論曾讓我痛苦,以後大概也會讓我痛苦。每一件我後悔的事情,後面都跟着一個自己現在的人格成立的重要時期。這個循環使得討論沒辦法太簡單。也讓我看問題更加悲觀和破罐子破摔。

想過死,當然了。但不如說是對死前自己究竟能產生什麼樣的感受,回憶起什麼樣的事情,接下來又會做出什麼樣的決定。死是人能做出的最後一個決定,但有些人到死也沒做個這個決定。

也就是說,我對死的妄想其實是對獲得了另一雙眼睛的自己看目前(これまで)的人生的想法的好奇,以及對未知人類情感的體驗的好奇。好奇心支撐着我活下去。

我們說「什麼什麼不是人生的全部」,但我要說人生的全部(each)不都是人生的全部(all)嗎?

我可能在等一個出会い等得太久。


(三)*

最近開始意識到自己和身邊有相同成長環境的人之間思想差異的原因可能和小時候就知道要反抗有關。在我在渾渾噩噩的忘掉它們(或許實際上已經忘掉不少了。)之前,在這裏寫一些能寫的。

小學時,班主任教語文。而所有科目中我最討厭語文。不知道有沒有什麼老師能把語文課講得讓當時的自己喜歡,我也不知道那時自己有沒有這個問題的答案。總之我相當討厭他,但原因不只是他的課。

此人喜歡配合漂亮但呆板的楷體板書在上課時間訓導學生,制定想制定的一切規則來管理他想管的一切。有次他神經質地說了些什麼後被我們誤解,過幾天又橫眉豎目地站在講臺上教我們「自諷」這個概念——當然——配合那似乎用全身力氣刻在黑板上的那兩個大字。用黑板擦清理恐怕都要多用點力氣才行。

原因忘記了,但我有一次當着全班同學的面把語文課本拍在桌子上後站起來和他對峙。似乎我對高中班主任也幹過一樣的事情,除了把語文課本換成了手掌。

此人以磨除學生個性爲樂,條條框框數不勝數。有次語文作業的填空題,可能是出於對自己的答案非常自信,我把答案寫得很大,雖比應該在橫線上的文字的正常大小大了三倍,但卷面毫無亂象,答案亦一目瞭然。我極其清楚地記得此人課中在黑板上用巨大的字寫了我的答案作反面教材以痛批。「這老師不行」,我清楚地記得講臺下的自己當時這樣失望地想過。

不行的事情還在後面,我因爲需要測量物理實驗中一些電子元器件的溫度,託父上買了一支電子激光測溫槍給我,還是高級的外國貨。價格問了父上,被蒙混過去了,因而想必很貴。此人後來通過母上借走了它。怎麼想都覺得奇怪,小學語文老師要激光測溫槍好幹什麼?更奇怪的是,那時還不流行微信,小學語文老師怎麼知道我們家有,就算知道,來找學生家長藉這種無關緊要的東西算什麼?不過當然,如果只是這種程度的事情也不會怎麼就「不行」了的。他把它弄丟了,連同他的公文包一起。我沒有收到賠償,沒有聽到他表示絲毫的歉意。「老師也丟了不少錢,賠償就算了吧。」,母上對我說。這話從未使我信服。她這麼說(但不一定這麼想)可以理解,但你是什麼?強盜嗎?

小學時另一個班主任雖更令人生厭,但關於她的回憶也幾乎只有因我把同學的書本扔進水裏而被用素手暴打天靈蓋的激痛了。因其包括各種體罰措施在內的暴政,我經常用各種自創的方法詛咒她。

我以數學滿分,語文 65 分的成績順利進入小學初中一貫的以校風聞名全市的學校的初中部。該校規定「男生一律留平頭」。關於女生髮型的部分忘記了。我沒有一刻停止過質疑這規定的合理性,並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裏用實踐來反抗。奇怪的是我現在不記得我在無數次被「辦公室喝茶」和「叫家長」時自己用了什麼說辭。也許那時只是閉口不言,纔有在辦公室連罰站四節課站到放學的經歷吧。有次和其他用實踐來反抗的同學一起到學校附近的理髮店


* 未完。

Report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