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疫情的结构性反思:谣言、官僚与国家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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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PZH, 米泽, Yanagishita
(陈雨桐、陈纯对本文亦有贡献)
作者提示:本文共三万字,写作耗时一个星期,强烈建议读者朋友们收藏后慢慢看。
秦人不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
——《阿房宫赋》杜牧
既然是「结构性反思」,我们就首先必须解释何为「结构性」。于是在正式分析概念之前,我们不妨看一个和本次疫情并无直接关系、但非常典型的反例。
根据这样的「分析」,我们看到:错误仅仅在于「部分」个体,只要将这几个特定的人找出来,我们就可以回归和谐。因此,劳资之间就并没有冲突,我们也不需要从制度的层面追问、为何一家私人企业能够运用警方力量随意关押劳动者:我们只需要知道,将这个别的「坏分子」揪出,问题就可以告一段落了。对于这样的「分析」,我们只需要做出这样简单的追问:「这些坏分子间的合谋,是如何可能的?」「他们之间的合作,是如何被制度所允许的?」以及,「为什么涉事企业会有关押劳动者的需求?」
类似这样的问题还有很多,我们也无意在文中赘述。不过上面的例子侧面展现的,便是本文中即将进行的「结构性批判」的必要性:所谓结构性问题,就是内生于我们当下政治、法律等制度的问题症结,就是我们不断重蹈覆辙的成因。正如我们的历史教科书在讲述古时「清君侧」「圣上被身边奸臣蒙蔽」的时候要区分那些被小说和评书浓墨重彩书写的大奸臣形象、和他们背后所代表的每个封建王朝皆有的腐朽不堪、压榨民脂民膏的内在本质,我们此时也应当进行类似的区分:对个人的清算和追责是必要的,但倘若因此便忽视了社会与政治结构中所存在的顽疾,便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表面文章;甚至,这种针对个人的事后清算,只是「弃卒保帅」、化解公众不满的噱头罢了。
因此,只有对上面提到的社会与政治结构进行系统的分析和反思,只有处理了这些深层问题、对出现问题的机制与结构进行调整,才能使「天灾」不会成为「人祸」,才是构建更稳定社会的唯一办法,更只有这样才不会辜负了在近二三十年以来每一次「天灾」中每个凄惨的个体和每个同天灾战斗者的付出和牺牲。
我们知道,根据公开消息,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1月17日闭幕;而各级政府部门对疫情进展的信息公开,也从17日、18日才逐渐开始。在这个日期之前,病毒的传播与感染情况都被隐瞒了,湖北省政府也并未采取措施应对。
当然,官方自有自己的说法,即试剂盒在这之前还未下发。但由于缺乏更有力的证据,这一时间上的「巧合」,还是不免使许多人将人大会议与疫情消息封锁的时间联系起来解读,理解为“在会议期间维持舆情和社会稳定”;即,问题不是他们究竟有没有这么做,而是他们有没有这么做的动机、能力和可能性:很遗憾,这一问题的答案是显而易见的。
但若只是将这种消息封闭归因为主政官员的品性败坏、不胜其任、乃至懒政不作为,便是避开了对于更为机制性的深层问题的探讨:毕竟,武汉、湖北都不是什么小地方,官员水平就算不说是平均之上、也须具有一定普遍代表性。倘若严重程度相似的疫情发生在全国的任何地方,当地政府都很有可能采取同样的措施隐瞒疫情;2003 年 SARS 期间,北京市官方和卫健委的不负责任、乃至后续的主管官员被开除,亦能佐证这一点。
从这几天来已经把人压得不堪重负的消息本身暂时离开,让我们仔细审视那些令人啼笑皆非的逻辑:如果我们所面对的只不过是一场天灾,那为什么在98年的抗洪、03年的非典、08年的地震等一次次举国动员、可歌可泣、付出了无数牺牲的同自然灾害的斗争后,我们平日引以为豪的举国体制仍然一败涂地?除了为灾害中个人的牺牲潸然泪下、为英勇无畏的领导歌功颂德之外,天灾还教会了我们什么?
如果天在之上的人祸只是那几位屈指可数的欺上瞒下、阳奉阴违、尸位素餐的腐败个人所引起的,正如今日不少人早上还在痛骂湖北的腐败官员、晚上便继续为「八方支援」所感动震撼那样,那为什么我们平日歌颂的政府机关却如此轻易便被这零星的几个蛀虫腐蚀到暂时瘫痪了呢?又是一种怎样的机制,亲手一步步考察、选拔、晋升了这些腐朽的坏分子,让他们手中掌握关乎群众生命的大权呢?
倘若问题只出在湖北一省乃至武汉一市,或是只出在红十字会这样体制的一隅,为何一切都如此恰巧、仿佛病毒拥有智能了一般精准地攻破了湖北武汉这最薄弱的一环?为什么在全国和谐稳定的大环境下,还能允许九省通衢之地的腐朽肆意发展、纵容先前早就被口诛笔伐的红十字会继续过着当「土财主」的好日子,并让这种局部溃烂存在直至今日?
以上所有拷问都指向一个核心判断:问题的关键并非个人或局部、而是在于整体,这一体制之中的每个部分、每个机关都并非无辜,而唯一找到解药的办法便是重新审视整个官僚体制的顽疾与弊病。倘若要以中立的论断总结我对这一问题的答案,那么我会说根本原因在于:在这一政治结构中,主政官员的政治生命承受着来自上方的压力和监督,却无须向位于他下方的更接近基层的官员、以及这一结构终点处的被治理者负责,而后者亦尤其缺乏对前者的问责渠道。
我们将这种情况称为官员「问责性 (Accountability)」的缺失。
在这一具体事件中,上述这种单向的负责制导致了他对于政治绩效的极度关切、也因而惧怕在受到瞩目的人大会议的同一时期面临群体性事件或激增的疫情数字,因为稳定与统计数字正是这种绩效的制度中至关重要的判别标准;相反地,他无需接受来自其下方的政府机关的监督,也无需为被这整个结构下的被治理者——即湖北省的民众——负责,因为后者除了参与群体性事件与制造社会不稳定本身、从而使他的上级感到不快之外,并没有对他的政治生命构成威胁的手段。
因此,并非是官员的所谓「无能」导致了我们所见到的结果:因为在这一政治结构下,反而是越理性、越拥有注重绩效这一现代职业官员必备的素养的官员,才越会做出为维护舆情与社会稳定而封锁消息、瞒报实情的决策。因为倘若他需要应对的紧急事件最终可以被控制(像大多数群体性事件与自然灾害那样),对上级负责的行为便是唯一值得为之耗费资源的行为,而对民众负责的行为则不会收获任何绩效上的成果;固然,这一公式在对上级负责的行为与对民众负责的行为是一致的时候并不成立,但当他需要处理的事务涉及到民众的不满与社会不稳定时,这种一致在实践中很少存在。
历史地,在中国古代的基层治理中存在「非正式的问责性」,即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宗族、商帮、宗教组织或秘密结社等「团结组织 (Solidarity group)」的存在,在当代中国的一些农村社会中同样如此:比如,政治学家 Lily L. Tsai 指出,基层政府在做出决策时,倘若忽视了被治理者即民众的诉求,民众便可通过他们参与的这些非正式的问责渠道,对官员进行有组织的、和平却有力的施压:因为这些组织和结社本就是社会与经济活动不可或缺的部分。
而在西欧国家,基层的问责性通常由市政选举(Municipal election)或公民团体(Civil society)实现,民众可以通过支持相互竞争的政党与候选人、或参与公民团体来系统性、有组织地实现对主政官员的监督。比如,法国文学家加缪就描写过,在「奥兰瘟疫」、现实里于法属阿尔及尔爆发的瘟疫中,殖民政府同样因不需要对被统治者、即殖民地的被殖民者负责,而做出了许多不负责任、荒谬乃至反人道的决策,因为殖民地的官僚们只需要让身在巴黎宫殿中的殖民大臣对局势满意便能保住自己的乌纱帽了;在英国统治下,1845年至1852年的爱尔兰大饥荒、1899年至1900年的印度大饥荒,在基层治理的层面上都是因同样的原因而起:地方官员们只要能给在伦敦或加尔各答打马球、喝下午茶的贵族老爷们呈上好看的报告,便能保住他们身为职业官僚的薪资了。当然,这种机制同样存在它独有的社会问题,例如选举中资源的浪费、「政党分肥」的腐败现象等,也需要较高的社会发展水平作为前提,因此并不一定适合于中国国情。
但问题的确存在。这种单向的负责制与自下而上的问责性的缺失,在地方政府的每一级官员那里,都是同样严重的:省政府一把手的副手只需对前者负责、市政府的官员只需对省政府负责、区政府的官员只需对市政府负责、街道和具体基层部门的官员只需对区政府负责…这个悬空的金字塔不断向下延伸着、直到民众举头三尺之处为止,而民众却无法触及到这个链条的末端,对每一层级的主政者合法地施加哪怕一点压力。
因此我们看到,当主政者被迫在将消息公之于众而让医疗机构和民众去做好应对疫情的准备,和暂时压制消息并避免采取措施、以在瞩目的会议期间保障自身维稳政绩之间,毅然决然地选择了后者。
而在这种最理性的渎职身后,还有一个神圣的联盟在无私地保护着做出令民众愤慨决策的基层官员:同样面临中央政府考核的位于基层与中央之间的广大的「中层机关」,通常而言即省和主要城市的领导班子,总是会倾向于和他们的下层形成利益联盟、采取一致的口径和行动、并在必要时动用手中更高的权力去保护基层官员,因为他们的绩效是共享的,更重要的是一旦基层官员因故落马,他们的顶头上司也免不了因用人不善、监管不力而接受更上级的彻查。
神圣联盟的另一部分则是来自中层机关更上级和检察机关的网开一面:这种对瞒报与谎报的「疏忽」有其维护繁荣稳定形象的考虑,更能激励下级官员贯彻落实上级的意志、并安心地在更重要的绩效指标上投入精力。这个联盟是基层主政官员在社会事件尚未扩大时的保护伞,但更是他们在做出不对再下层民众负责的「理性决策」时的定心丸。
我们当然应当谴责做出如此决定的官员们个人的品行,但更应清楚地意识到,倘若没有为抽象的「人民」二字而去拿自己政治生命冒险的崇高良知,任何层级的官员都会理性地倾向于选择向上、而不是向下负责,更何况他们深知,只要做出了正确理性的对上级负责的决策,他们的上级领导往往还会十分宽容而通情达理——如此的理性与宽容的重担,最终完全落在了无人为其负责的无辜的民众身上。
不可否认,在这一过程中,地方政府与主政官员同样承受着巨大的压力、因为他们肩负起维护社会稳定的主要责任,他们做出的决定倘若是错误而让民众承担后果的,也是在这种压力的逼迫下所做出的。然而,这种压力来源于政治结构,主政官员的理性抉择反而同时是不对民众负责、带来惨痛后果的决定,恰恰是证明我们所做的结构性批判重要且必要的最佳讽刺:稳定和绩效压倒知情权与风险防范在我们的体制下是正确而理性的,正如同资本家倾倒过度生产的牛奶在资本主义体制下也是正确而理性的选择那样,恰恰体现了这种体制内在逻辑的荒谬之处。
因此,我们首先要做的,便是放下那种潜藏在我们文化和话语深处的、对于青天大老爷式的、圣人般的官员的渴望;因为在这种结构性问题之下,哪怕真的诞生了青天大老爷式的人物,大概也只会落得海瑞罢官般的讽刺结尾。
时刻关心武汉疫情的各位,应该已经对于这段时间中出现了多少一开始被定为「谣言」、后来又被发现符合事实的传闻并不陌生:比如 2019年12月31日,武汉警方发文通告「处罚八名造谣者」、因为他们「散播虚假疫情」;然而后来的事情我们都知道了:新冠病毒疫情散布到了全世界,且人们发现这八个人都是医生。
类似的例子还有很多,我们也无意在此复读这些大家已经无比熟悉的信息。我们想说明的是:这些情况并非个例。类似上文中记叙的对于「造谣者」的惩罚、乃至「辟谣」者后来反被真相「打脸」,并非只是局限于这一事件的情况。我们必须看到,「谣言」的命名之「错误」不只在于其执行(对于谣言的管控「过度」了、忘记了「初心」,我们应该保持「中庸」、不要「过当」等等);对谣言的限制、消灭和对传谣者的惩罚,是内在于「谣言」这个指认中的。并非是「越轨」「忘记初心」导致了错误:错误正是内在于「初心」的。
01. 谣言和辟谣的逻辑事实上,早在去年 3 月,我们社就发表过有关
于是大家提出:谣言是「未经证实」的信息。然而只要我们稍微仔细思考,就会发现,信息的证实是极其主观的:因为当别人说「自己证实了某事」,这句话作为一条和被证实的信息一样的信息,还需要我们再找另一个人证实(别人说自己证实了你怎么知道他证没证实,别人给了「事实」依据你怎么能证实不是他编的),那新的一个人的证实、还需要一个人的证实,以此类推。因此,我们生活中接触到的信息、实则没有多少是经过我们本人「证明」的:我们的日常生活,恰恰是建立在信任和委托他人证实之上的。
法律领域对于证词,有这样一条规范 (Default Rule for Testimony, DR):面对证词,我们的默认选择便是相信它 (Bach 1984)。比如,
即使我们不知道地铁站是不是在前面路口的左边,路人的证言使我们能够正当地相信地铁站就是在前面路口的左边;即使我们不知道恋人明天是不是要和朋友聚会,恋人的证言使我们能够正当地相信恋人明天是要和朋友聚会;即使我们没有亲眼见过地球是不是围着太阳转的,科学家的证言使我们能正当地相信地球真是围着太阳转的。
再比如,我们在报纸上读到什么信息时,往往认为它是真的,尽管我们并没有「证实」这一点:因为我们相信报纸已经替我们证实了。而「谣言」和其它任何媒介传播的信息一样,在表面上也得到了证实:当信息来到我们身边时,它们恰恰来自朋友、亲戚等等,且往往伴随着直接的目击证词乃至聊天记录:xx 亲眼看到哪里发生了什么事,谁所在的群里真的有人发了怎样的信息。还有什么比目击者更可靠的呢?还需要什么更好的证明呢?
而当人们提出「未经证实的消息就不要发」的时候,我们只需稍动脑筋就可以问出这样的问题:没有媒体报道,又怎么能有舆论压力,怎么能有之后的接近事实呢?
这样的思维,其实也就是我们之前常常看到的媒体「反转」现象的延续:即,正常信息传播中的反复查证、接近真相的机制,在这里反而是受到排斥的;信息之间的互相印证或矛盾不代表不同叙事文本的平等关系,反而是区分「真理」和「谬误」的方法;「真相」并不被视作某种需要通过不懈努力和试错逐步接近的事物,而是被视作某种一元、静止且可以被一次性「彻底」揭示的事物;最终,人们对事件的评价随信息的逐渐明朗而改变不被视作由舆论关注导致的积极现象,反而是对自身判断力的、莫大的「侮辱」。「反转」之前的信息若来自于自媒体则几乎完全不可信,个人也不能对已有的信息作出评价,而只能等待「最终」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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