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疫情的结构性反思:谣言、官僚与国家主义

对疫情的结构性反思:谣言、官僚与国家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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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面对这样一种标准,我们只需要问一个简单的问题:什么叫证实,未经「谁」证实?从什么时候,相信「官方」成为一种义务了?

我们最终发现,无论我们采用何种定义、无论我们讨论的是「谣言」的诞生还是传播,都一定不会是在纯粹话语的层面进行的,而会转移到给出这条信息的具体来源,无论是个体还是机构。正如对于我们当下命名的「谣言」的批判最终会变成对于「造谣者」的惩罚,对于被设定为谣言的反面的「真相」的来源,也是写好了名字的。

因此,仅仅指出下面这一点还不够:官方应「报道」什么是事实,而非宣判什么是「事实」。我们应当看到,这样的「宣判」在「谣言」的指认、在当下的知识 / 权力 (knowledge / power) 结构中,是「报道」的必然后果。我们甚至还可以做出下列推论:对于公权力而言,对「造谣」者进行惩罚、恰恰是符合他们的规范、对于他们而言理应「正确」的:能够命名「谣言」的机构从语义上必须符合两个条件:1. 他们不信这个流传的消息;2. 他们认为这条消息是假的。也就是说,凡是他们不承认的信息就是假消息、谣言;而当公共信息的来源只有唯一的合法渠道的时候,被这种机构认定为虚假的、且非合法来源的信息的发布者当然要受惩罚。

将以上的逻辑和之前论述的有关官僚体制的特点结合起来、我们就不难发现,主政官员越是具有职业官僚的素养,便越会动用他所能调动的一切手段去为了他的绩效服务,而对这种绩效有害的言论,无论其真实性是否到了不可容忍的地步、不论其是否发挥了舆论监督的作用,都会予以无情的打击。

一旦当我们审视判定「谣言」的过程,就会发现这个吊诡之处:当一个个体或机构声称自己要对某种说法进行「辟谣」,从语义上来讲,他便已经是正确了的。这是因为,「谣言」就其定义而言便是不符合事实的错误言论,而「辟谣者」作为其反面,就算无法提供充足的「辟谣」证据,从语义上也已经成为了某种「真理」的代言人。这即是在说,辟谣者一旦自称为「辟谣者」,便已经将自己划在了占据真理的一方:而对「真理」的判断标准、对「真理」的代言能力,则是权力关系的体现。因此在我国的语境中,任意信息在官方没有宣判之前都是造谣。

因此:并非是造谣带来了辟谣,而是辟谣创造了造谣。并非是因为首先产生了谣言、随后辟谣才来到这个世界上。从传播上,信息的正误和信息本身指涉的内容没有任何联系,而只和官方的审判有联系。在这里,正常信息传播中的反复查证、接近真相的机制,反而是受到排斥的:一条消息要么全对,要么就是造谣。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们能在本次疫情中,看到这样「辟谣」「辟辟谣」反复无常的幽默场面。

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们最终会目睹这样的情景:面对任何信息,人们所应做的唯一正确的事情便是举报它造谣,直到官方确认或否认这一点。然而我们同样会发现,未经官方宣判就指定某信息为「谣言」,同样是在造谣!因此面对任何未经官方审判的信息,相信它和认定它为谣言都是错误的,但前者比后者更错:由于只有举报才能宣判,所以必须得有人冒着自己是造谣的风险去举报;也就是说,真相只能且必须来源于造谣。正是因为对真相和谣言的判定实则来源于同样的权力运作与真理生产机制这一点,我们才会目睹这样的传播学奇观。

遗憾的是,如果情况仅仅如此,我们也不必在此大费周章。在本次事件中,最令我们感到最恐惧的、是「谣言」这一奇特概念被公众接受之后,所引发的公共信任的崩溃、和来自普通网友的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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