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阜新煤矿事故瞒报事件 涉案四人被查

辽宁阜新煤矿事故瞒报事件 涉案四人被查

联合早报

辽宁省纪委监委通报,阜新煤矿事故瞒报案件中的四名相关责任人接受调查。


据辽宁省纪委监委网站星期一(7月18日)公告,阜新弘霖煤矿事故发生后,辽宁省纪委监委迅速成立由监委委员任组长的事故追责问责审查调查组,全面开展问责调查工作,深查事故相关责任,深挖事故背后存在的问题。李雪青、李波、宁德双、邸小东四名相关责任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今年55岁的李雪青曾任阜新市劳动局矿山监察科科员,辽宁煤矿安全监察局阜新办事处科员、副主任科员。2014年6月,他任辽宁煤矿安全监察局辽西监察分局副局长,2019年8月任辽宁煤矿安全监察局辽南监察分局局长。2021年12月,李雪青任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辽宁局监察执法三处处长,2022年3月任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辽宁局监察执法三处处长、一级调研员。



今年58岁的李波曾任辽宁省煤炭工业管理局主任科员、辽宁省煤炭工业管理局副处级煤矿安全监管专员、辽宁省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副处级煤矿安全监管专员。2019年7月,他起先后任辽宁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局安全监督管理一处处长、二处处长,2023年1月任辽宁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局安全监督管理二处处长、一级调研员。




据中国新闻网报道,辽宁阜新弘霖煤矿6月27日发生事故,造成七死七伤。事故发生后,矿方蓄意瞒报。阜新市委、市政府7月4日发现阜新弘霖煤矿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相关线索后,高度重视,立即成立调查组,组织煤矿管理、应急管理、公安等部门及属地海州区进驻煤矿开展核实调查,公安机关立即对该事故立案,并对相关责任人采取强制措施,纪委监委部门也随即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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