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方法律代表 #郭憬憲大律師 盤問PW4高級督察 陳鴻(1)

辯方法律代表 #郭憬憲大律師 盤問PW4高級督察 陳鴻(1)



辯:我嘅認知係,你做過嘅測試係喺你P10嘅報告書有講過,我嘅理解你就冇其他測試啦,啱唔啱?

PW4:P10入面係一啲我關於呢宗案件有書面紀錄嘅測試,我做嘅其他有關Telegram嘅測試就冇紀錄到嘅

辯:記得你曾經話過雖然第一證人(PW1)佢最初攞部P18手機嘅時候上唔到網,但你都認為P18運作正常嘅,記得你呢個證供嗎?

PW4:記得

辯:直接向你指出,P18根本運作不正常嘅,同唔同意?

PW4:我唔同意

辯:P18,即係被告嘅小米手機,由2020年8月17號開始就冇再上到網㗎啦,同唔同意?

PW4:我唔同意

辯:當然係第一證人接手操控手機之前咁講啦,P18最後上網嘅時間就係2020年8月17號嘅。

PW4:我唔同意,我唔同意辯方所指8月17之後部手機就冇再上過網

官:換句話說,你見過部手機喺嗰日之後上過網?

PW4:由照片所顯示嘅資訊,我係達到唔到呢個結論嘅

官:(聽唔到,極細聲),係咪有啲矛盾?

PW4:因為辯方向我指出嘅係,佢冇上過網,咁我達唔到呢個結論嘅話,自然同意唔到佢所講嘅呢件事

辯:不如俾你睇返P8嘅3號相,我地知道,以下落嚟會睇到喺P8部手機嘅一啲紀錄嘅,而我地會睇P8嘅3至5號相


-展示相簿相片P8(3),顯示被告電話的TG訊息主頁-

辯:而家(相片顯示)係晚上8點26分,同意嗎?

PW4:同意

辯:喺呢張相上網呢個位,我地見到4G跟住有幾件,滑鼠嗰到見到,係咪?

PW4:係

辯:喺4G底下呢,冇著到上下箭咀燈嘅,見唔見到?

PW4:我淨係見到冇著燈,但係判斷唔到係咪一個上下箭咀


-展示相簿相片P8(4),顯示被告電話的TG訊息主頁-

辯:4G形狀下面似上下箭咀嘅嘢都係冇著燈嘅,同唔同意?

PW4:我都係睇唔出呢個係一個上下箭咀


-展示相簿相片P8(5),顯示被告電話的TG訊息主頁-

辯:同一個位置,不過呢張相嘅質素就冇咁好。4G下面冇公仔著咗燈嘅,我咁講同唔同意?

PW4:同意


-展示相簿相片P8(6),顯示被告電話的TG訊息主頁-

辯:4G呢個4字下面有個箭咀著咗燈嘅,咁樣比較你見唔見到?

PW4:睇到

辯:呢一個係6號相,6點26分嘅時候我嘅講法係呢部手機係用到SIM卡上到網嘅,係online咗嘅,你同唔同意?

PW4:我唔同意,因為即使你頭先講話個圖見到個燈有4G,並不必然代表呢部電話喺呢一刻已經上咗網

辯:我聽到你話並不必然代表啦,如果我話有可能係上到網呢?

PW4:同意

辯:我地而家就嘗試做一個比較,將6號相放喺畫面右邊,將3號相放喺畫面左邊。3號相6點25分嘅時候,6號相喺6點26分,一分鐘之後,你見唔到6號相係多咗三點喺度嘅?

PW4:見到

辯:以下落嚟我想俾小米手機嘅使用者說明書你睇,我亦都喺電視畫面到撳出嚟...你可以稍微攞少少時間望一望,你而家睇睇


-展示小米mix 2 手機使用者說明書,後呈堂為MFI(Marked For Identifications)1-


(以下為是日證供提及到的部分說明書內容)

你的小米手機已連接至行動數據
上:已設定一個鬧鐘;下:已開啟勿擾模式
您的通知欄中有多個通知


辯:你自己嘅認知,3號相我而家指住嗰個鬧鐘嘅公仔係代表小米手機嘅咩功能?

PW4:我冇左相關測試,答唔到

辯:我嘅講法,喺P83號相嗰個階段,呢部手機已經進入咗do not disturb,即係免受騷擾,淨係鬧鐘會有通知嘅姐,已經進入咗呢個狀態,你同唔同意?

PW4:你呢度有兩個我要同意嘅事項

辯:喺3號相嘅時候,呢部手機已經進入咗一個免受騷擾、鬧鐘除外嘅狀態,你同唔同意?

PW4:我唔同意,因為我冇足夠嘅資訊去回答呢個問題

辯:記得我地頭先睇過,去到(P8)6號相嘅時候,4G下面嘅箭咀著咗燈嘅,見到嗎?

PW4:見到

辯:呢個上下箭咀嘅外觀亦都同PD4,cellular data connected嗰個公仔外表上一樣嘅,同唔同意?

PW4:我同意外觀上係吻合嘅

辯:我將個說明書揭去下一版,呢三點亦都同頭先P86號相嘅三點一樣啦,同唔同意?

PW4:我同意

PW4:6號相就顯示呢部手機喺6點26分嘅時候,有可能係上到網,並且彈出咗一啲通知訊息出嚟,同唔同意我呢個講法?

PW4:我同意係有可能,但係我冇足夠嘅資訊去作出一個肯定嘅答案


-顯示P8(3)-

辯:我想特別同你講3號相,你見到3號相呢個叫做訊息頁面(TG主頁),每一個群組或者頻道右手邊個日子都係8月17號嘅,見到嗎?

PW4:見到

辯:我頭先同你講過嘅,通知欄嗰度冇嗰三點,4G下面嘅箭咀亦都冇著燈嘅,你同唔同意?

PW4:我同意

辯:同一時間,3號相嘅標題都寫咗連接緊,connecting,你同唔同意?

PW4:我同意

辯:我就係基於3號相呢個狀態,就話P18對上嗰次上網嘅日子有可能就係8月17號,我嘅講法係2020年嘅8月17號。

PW4:如果你話有可能嘅話,我嘅講法係有可能嘅,但我都係冇足夠嘅資訊去達致呢個結果

辯:睇返香港新聞及資訊TG廣播TGB嗰度,因為呢度寫8月18號係星期二,我對過日曆,2020年嘅8月18號的確係星期二嚟,19年嘅8月18號係星期日嚟嘅,我嘅基礎就係咁嘅。

PW4:明白

辯:我地見到同樣6點25分,4G下面嘅箭咀係冇著到燈,手機下面亦都冇三點通知嘅公仔,入去SUCK CHANNEL嘅時候都係顯示connecting,即係連接中嘅呢個訊息,證人你見到嗎?

PW4:見到

辯:所以同樣有可能呢部手機喺晚上6點25分都係上唔到網嘅。

PW4:我同意有可能


-顯示P8(4)-

辯:下一張相我地去 ,矇咗少少,但係我地見到4G下面嘅箭咀冇著,同一個狀態啦,有可能係上唔到網嘅。

PW4:同意

辯:我地一路講緊3號、4號、5號相呢,下面嘅標題都係講緊戶口C嘅,證人你知道㗎嘛,係咪?

PW4:知道


-展示P8(6)-

辯:就算我地去到而家6號相啦,6點26分出現咗上下箭咀燈同埋嗰三個細點啦,我嘅講法呢,呢部手機喺6點26分開始,資料完整性已經比第一證人(PW1)干擾咗,你認為有冇咁嘅可能性啊?

PW4:你所指嘅資料完整性係邊一方面?

辯:就好似你之前講,如果手機喺飛航模式嘅時候沒有某一些嘅資料,咁可以顯示呢部手機暫存記憶都冇儲存過相關資料,所以可以話機主冇睇過相關資料,或者冇下載過相關資料,嗱,呢個論點你係咪有表達過?

PW4:我想補充一下,除咗講呢個論點之外,仲有就係機主如果睇過之後再鏟除咗之後,即係鏟除相關嘅暫存資料,咁手機同樣都會係冇相關資料。所以,佢有冇睇過同部手機入面有冇相關資料,兩者並不有呢個必然嘅關係

辯:我嘅講法唔係要必然成立、或者有必然關係先請教你嘅,如果有可能成立,喺專家層面嘅話,我已經可以去下一個議題㗎啦。所以我問多次,觀乎6號相,手機有可能係上到網,咁呢部手機就有可能俾人加咗啲之前冇嘅資料上去啦,因為上咗網。呢個有可能動搖咗佢嘅資料完整性啦,同唔同意?

PW4:我想澄清一下,而家你所指嘅資料完整性係咪即係任何資料加咗入手機都會影響佢嘅完整性?

辯:係啊

PW4:上網係會影響到、令到有新嘅資料加咗入部手機,同時之間,任何嘅操作包括開啟應用程式、瀏覽應用程式,甚至只不過係開住部電話,都會加咗新嘅資料入去你部電話到。所以根據你嘅定義,入面所指嘅資料完整性就必然受到影響

辯:你喺呢一個法庭聽咗咁多日嘅證供呢,如果我話冇任何嘅證供證明到C戶口曾經喺19年嘅10月4號至到2020年6月28號,冇證據話C戶口喺呢段時間上過網,你同唔同意?

PW4:我冇足夠嘅資訊去回答呢個問題

辯:同樣道理,你坐咗喺度咁多日,冇證據話SUCKER呢個戶口喺上述日子之內有上過網嘅,同唔同意?

PW4:我都係冇足夠嘅資訊去回答到呢個問題

辯:喺6號相,我地見到就係SUCK CHANNEL入面有三個administrater,呢一頁嘅資訊都不能夠證實SUCK CHANNEL喺上述嘅日子只有三個管理員嘅姐,同意嗎?

PW4:單憑呢張相,我同意你嘅講法

辯:記得喺法庭裡面,我曾經用P1指出SUCK CHANNEKL保守估計有十五個管理員,記得呢一幕嘅證供嗎?

PW4:有可能

辯:你嘅專家意見,我嘅講法都有可能成立㗎嘛,係咪?

PW4:有可能,但都係冇足夠嘅證據顯示


-辯方指出P8(6-13、15-19)的手機頁面頂部都有三點及鬧鐘的圖示-


-展示P8(19)-

辯:我想你留意呢一個unread messages呢個橫間,見到嗎?

PW4:見到

辯:你同唔同意你對Telegram嘅理解,可以話呢部手機喺6點38分之後就冇睇過以下unread messages嘅任何訊息嘅?

PW4:唔成立,因為Telegram有個功能係可以預覽頻道入面嘅訊息。使用呢個功能之後,即使睇咗頻道裡面嘅訊息,仍然會顯示圖示呢個情況,有unread message

辯:我俾多個因素你考慮下,右下角呢度有個綠色底46嘅數目字,見到嗎?

PW4:見到

辯:我試下問多次,觀乎呢度有46個數目字,有可能呢部手機喺傍晚6點38分嘅時候未睇過呢啲訊息嘅,有可能,同唔同意?

PW4:有可能,但係頭先我都講過有預覽呢個功能

辯:你講過就唔使重複㗎啦。呢個19號相同樣有個特色嘅,上咗Wi-Fi嘅,我而家指住有兩格著咗燈,見到嗎?

PW4:我見到有兩格著咗燈

辯:兩格下面有個上下箭咀。

PW4:見到

辯:你會理解呢個即係上咗Wi-Fi,並且係有訊息咁解,係咪咁嘅意思?

PW4:有可能係

辯:資料完整性嘅一個例子,就係好似19號相咁,如果操作者喺上到網嘅狀態低下去咗19號相呢個頁面,佢睇完咗之後再返嚟就會冇咗unread messages呢個欄㗎啦,即係unread messages會消失咗,同唔同意?

PW4:我同意unread messages呢個會消失咗,關於資料完整性呢個我唔係好明你想問乜嘢

辯:如果使用者睇完,以下呢個46嘅數字就會重置咗,就會歸零,就唔再顯示有未睇嘅訊息啦。

PW4:有可能

辯:咁我都同意呢,呢一幅19號相本身係講緊SUCKER呢個戶口瀏覽緊SUCK公海呢個群組,證人你清楚㗎嘛?

PW4:清楚


-展示P8(13)-

辯:我地而家退返去13號相,都係睇SUCKER呢個戶口嘅,我地成個相簿睇到呢個13號相都睇到喺SUCKER呢個戶口嘅,SUCKER訊息首頁你係見唔到嘅,睇到呢個證據啦,係咪?

PW4:冇錯

辯:喺13號相嘅背景,依稀見到好似有四個未讀訊息咁樣,見唔見到啊?6點11分好似有4個未讀訊息。

PW4:見到

辯:係邊個群組我地就唔知道啦?

PW4:同意

辯:我地(電腦屏幕)捲落啲呢,6點36分就有未讀訊息,但係邊一個群組就唔知啦,見到嗎?

PW4:見到

辯:有可能呢,喺6點33分,SUCKER呢個戶口喺SUCK CHANNEL係有20350個未讀嘅訊息,有可能係咁嘅,同唔同意?

PW4:你呢個係一個約數?

辯:呢個係一個舉例嚟。

PW4:有咁嘅可能,但冇證據顯示係

辯:13號相嘅狀態,6點36分,見到嗎?當時係Wi-Fi訊號出現問題嘅,有個感歎號喺Wi-Fi嗰度,見到嗎?

PW4:我淨係見到有個感歎號喺Wi-Fi到,判斷唔到係咪上唔到網

辯:我諗你日常生活如果見到有個感歎號出現喺Wi-Fi嗰度,生活經驗上都係上唔到網㗎啦,呢個符唔符合你嘅生活經驗?

PW4:我冇留意到,同時間,你俾我嘅使用者手冊都冇講到,使用者手冊裡面冇提及過呢個情況


-展示P8(49)-

辯:證人,我自己就對過㗎啦,49-98相都係Wi-Fi有上到網嘅狀態嚟,Wi-Fi係有著燈,下面嘅箭咀都係有著燈嘅,見到嗎?

PW4:見到

辯:晚上7點27分嘅時候,呢張相就顯示SUCKER呢個戶口係喺SUCK CHANNEL呢個頁面上面,你嚟唔理解呢個狀況?

PW4:理解

辯:SUCKER呢個戶口喺傍晚6點33分有20350個未讀訊息,不過喺49號相嘅時候,第一證人(PW1)佢睇咗SUCK CHANNEL入面嘅訊息,令到喺7點27分嘅時候顯示唔返有未讀訊息呢一欄,有呢個可能嘅,係咪?

PW4:有可能,但係冇證據顯示

-承認事實指出P8在2020年8月26日拍攝-

辯:我想比較P10嘅一號相,我地亦都知道根據承認事實嘅第廿三段,P10嘅拍攝時間係2020年8月27號,而1號相係2020年8月27日晚上8點47拍嘅,正唔正確?

PW4:正確

辯:我地知道呢一部就係警察嘅小米手機登入咗SUCKER嘅帳戶,手機號碼已經換咗做6字頭㗎啦

PW4:係

辯:呢一張相就顯示SUCKER呢個帳戶係有2888個未讀訊息,頁面就有咁嘅顯示啦。

PW4:係


-展示P10(2),顯示SUCKER帳戶的綁定電話號碼為6413 1070-


-展示P10(3-6),均顯示SUCKER戶口的設定頁面-


-展示P10(8)-

辯:晚上8點50分,警察嘅小米手機顯示喺「SUCK bot 信箱」有十七個未讀訊息,證人見唔見到?

PW4:見到

辯:而家係晚上8點50分,對上一次佢上「SUCK bot 信箱」就係八點半啦。

PW4:正確

辯:換而言之,短短廿分鐘之內,「SUCK bot 信箱」係多咗十七個訊息俾SUCKER呢個戶口嘅。

PW4:同意

辯:喺「SUCK公海」呢一度,「SUCK公海」喺晚上8點50分就有891個未讀訊息嘅,見唔見到?

PW4:見到

辯:我嘅演繹就係,SUCKER呢個戶口喺8點50分之內,SUCKER呢個戶口喺短短一分鐘裡面都收到891個訊息,啱唔啱?

PW4:我唔同意

辯:點解唔同意?

PW4:因為呢個係最後個訊息顯示嘅時間

辯:咁你嘅演繹,係點嘅演繹?

PW4:就係8點50分嘅時候,最後一個未讀嘅訊息就係8點50分send出嚟,而8點50分對上有891個訊息都係未讀嘅

辯:如果我咁講,有可能係2050嘅時候SUCKER戶口睇完咗「SUCK公海」之後,有可能有891個訊息係多咗嘅,我咁講係有可能成立嘅,同唔同意?

PW4:同意

辯:你成單案件都無法判斷SUCKER戶口喺19年10月4號至到2020年6月28號喺SUCK CHANNEL裡面某時某刻有幾多訊息,呢啲數值你根本無法評估到嘅。

PW4:我同意


-展示P10(1)-

辯:警察手機裡面SUCKER嘅電話號碼喺6413 1070,頭先我講過俾你聽啦,係咪?

PW4:係


-展示P8(14)-

辯:比較返P8嘅14號相,即係前一日,被告嘅手機號碼就係5910 1462,見到嗎?

PW4:見到

辯: 你嘅認知,例如P8嘅呢個14號相啦,SUCKER綁定咗5910 1462,並不代表呢一部手機嘅SIM卡就真係5910 1462呢個電話號碼嘅,我咁講啱唔啱?

PW4:正確

辯:我嘅了解,警方係搵唔到5910 1462呢張SIM卡嘅。

PW4:正確

辯:如果要將SUCKER呢個戶口綁定嘅號碼由5910 1462轉咗頭先6413 1070,其實係唔需要有5910 1462呢張SIM卡都做到嘅,我咁講正唔正確?

PW4:正確

辯:最緊要呢就真係要有64131 1070呢張實體SIM卡先可以轉到SUKCER嘅綁定號碼嘅。64131 1070呢個係警方嘅電話號碼嚟嘅,你同唔同意?

PW4:正確

辯:咁所以警方第一下截停被告嘅時候,已經可以將SUCKER原本5字頭嘅電話號碼改做警方嘅6字頭電話號碼,可以嗎?

PW4:可以


-展示P8(8)-

辯:呢度顯示C戶口嘅綁定號碼係9785 2032,呢個亦都不代表被告部手機嘅實體SIM卡就係64131 1070,同意?

PW4:同意

辯:其實呢個8號相顯示嘅訊息,只可以顯示到呢個戶口對上嗰次綁定嘅電話係邊個姐?

PW4:如果冇改變到嘅話,對上一次嘅設定同而家係一樣嘅,所以應該講話係現在嘅設定


-同時顯示P9(1)及P8(3)-

辯:我地喺右邊就係P9嘅1號相,左邊就係P8嘅3號相,證人見到個畫面啊嘛?

PW4:見到

辯:我地見到P9嘅拍攝時間已經踏入咗凌晨,即係8月27號㗎啦,比較兩張相,隔咗9個鐘啦,左邊嗰個鬧鐘嘅公仔,右邊都係有嘅。

PW4:係

辯:但係我地就見到右邊就進入咗飛航模式啦。我自己就對過啦,P9嘅1號至到102號相都係飛航模式再加鬧鐘公仔嘅。但係103號相係被告嗰部小米手機嚟,不過就冇再用飛航模式,連接咗Wi-Fi,見到嗎?

PW4:見到

辯:唔單止咁,103號相首次出現呢個SIM卡好似打咗交叉嘅公仔。

(如圖:)

PW4:見到

辯:你知唔知到呢個SIM卡打交叉嘅公仔係代表咩?

PW4:唔知道

辯:102號相就冇SIM卡打交叉嗰個公仔嘅,同意嗎?

PW4:確認

辯:103號相就首次出現SIM卡打交叉,有冇可能係呢部小米手機嘅SIM卡槽冇咗效或者操作不正常,有冇可能啊?

PW4:我唔知道,因為我頭先已經講過,我都唔知道呢個公仔係咩意思。同時間,你頭先俾我嘅呢一份使用者手冊亦都冇講到呢個公仔係咩意思

辯:我嘅講法係未必係SIM卡槽唔work,有可能係被告手機裡面嘅SIM卡唔work。

PW4:我都係唔知道,因為完全冇任何嘅資訊係可以俾我參考


-展示P8(140)-

辯:我試下俾一個資訊你參考,P8嘅140號相,呢個都係被告嗰部小米手機,時間係2020年8月26日晚上9點43分,見唔見到?

PW4:見到

辯:呢個畫面顯示被告嘅手機SIM卡槽1就係沒有服務,SIM卡槽2就係SmarTone HK嘅,證人見到嗎?

PW4:見到

辯:起碼喺P8呢個140號相呢,冇嗰個SIM卡打交叉嘅公仔出現啦?

PW4:我同意

辯:呢個SIM卡打交叉就係凌晨3點35分,距離P8嘅14號相,相隔約莫6個鐘之後同一部手機就首次出現SIM卡打交叉嘅呢個情況啦,係咪?

PW4:係手機顯示張卡打交叉,我亦都判斷唔到呢個同SIM卡係有咩關係,因為根據我嘅記憶,SD卡、EM卡,甚或係其他嘅記憶卡都有可能有相似嘅圖案。

官:咩相似嘅圖案?

PW4:呢個長方形打斜冇咗隻角嘅圖案,所以我睇唔到兩者有任何嘅關係

辯:我了解你咩意思,不過我用一個假設問落去先啦,假設呢張相係講緊SIM卡嘅話,咁似乎就係喺6個鐘之後SmarTone張SIM卡就冇效啦,係咪?

PW4:我頭先都講過,呢個圖示我講唔到係乜嘢,所以我唔可以假設

辯:你唔識得大膽假設、小心求證㗎咩?

PW4:我識得,但係假設必須要有一定嘅基礎。由你提供俾我嘅訊息入面,我完全見唔到有任何合理嘅基礎


-展示P8(147)-

辯:我地知道喺147號相,喺被告屋企搜屋嘅時候係搵到兩部手提電話嘅,好似呢個相片顯示咁,係咪啊?

PW4:係


-展示P8(151)-

辯:我揭去下一張相,喺跟住嘅151號相就有一張SIM卡影咗嘅,喺被告屋企到,見唔見到?

PW4:見到

辯:好矇啦,咩供應商都睇唔到啦,係咪?

PW4:喺


-展示P8(152)-

辯:兩張SIM卡似乎有一張係CSL嘅SIM卡嚟嘅,上面嗰張就唔知啦。

PW4:啱

辯:你都冇聽過有證供話呢三張SIM卡操作正常啦?

PW4:冇


-展示P10(1)-

辯:咁我地見到P10嘅1號相就係警察嘅小米手機,係晚上8點27分嘅畫面嚟嘅,我咁理解正唔正確?

PW4:正確

辯:呢度左上角有一個紙飛機嘅公仔,見到嗎?

PW4:見到

辯:你嘅了解呢個係Telegram notification嘅意思。

PW4:我冇做過相關嘅測試,確認唔到

辯:(哇)但係你係Telegram專家嚟㗎喎,一收到Telegram訊息就會突呢個公仔出嚟㗎喇喎。

PW4:唔同型號嘅電話跟隨住唔同嘅操作系統,所顯示出嚟嘅圖標都有機會唔同,而我亦都冇可能測試曬所有嘅電話、所有唔同嘅操作系統喺收到Telegram嘅notifications之後嘅圖標。所以,我唔知道

PW4:P10一共48張相,頭34張相都有嘅紙飛機嘅圖標嘅(後被修正為有零星幾張相片沒有此圖標),就係當SUCKER戶口裝咗落警察嘅小米手機,呢個戶口係會收到Telegram嘅notification,而P8被告嘅手機係從來都冇收到Telrgram嘅notification,呢個係我嘅立場嚟。即係P8同P9係冇呢個紙飛機嘅公仔出現嘅,所以呢,我嘅講法,被告部手機,唔知佢係操作不正常定係咩原因,被告部手機係收唔到Telgram嘅notification,我咁講係有機會成立嘅。

PW4:我冇任何嘅資料可以判斷到,因為第一,我剛才已經講過我冇做過測試,嗰個圖示代表咗啲乜嘢;第二,即使嗰個圖示真係代表咗Telegram嘅notification,只需要喺手提電話入面關掉Telegram notification呢個功能,咁嗰個圖示已經唔會出現。而呢個係一個正常嘅電話操作已經可以做得到。

辯:你都不能肯定其實SUCKER帳戶喺2019年10月4日至到2020年8月期間會收到Telegram嘅任何notification㗎喇喎,你同唔同意?

PW4:我同意


-展示P10(34)-

辯:我放大少少一個標誌俾你睇,睇下你講唔講到。呢個Wi-Fi右下角有一個萬字夾咁嘅公仔,見唔見到?

(如圖:)

PW4:見到

辯:你知唔知到係咩意思?

PW4:唔知道

辯:我自己睇過P10嘅1至34號相都係有呢個萬字夾個公仔嘅。我嘅講法係,呢部警察小米手機係用Wi-Fi形式分享緊自己嘅訊號。

PW4:我唔知道


-展示P10(35),顯示被告的小米手機-

辯:呢個35號相開始冇再見到嗰個鬧鐘嘅公仔,你同唔同意?

PW4:同意

辯:我簡單講講我嘅觀察,我睇曬P8同埋P9所有顯示被告小米手機嘅相片呢,全部都有鬧鐘嗰個公仔嘅,直至到P10 35號相先第一次見到被告嘅小米手機係冇咗鬧鐘公仔嘅,證人你可以保留住個答案先嘅,等控方覆問之後再確認。你自己了唔了解P10嘅35號相做咗啲咩操作令到個鬧鐘公仔消失咗?

PW4:我唔了解

辯:呢個P10由35去到尾48號相,被告嘅小米手機都係冇咗個鬧鐘公仔,與此同時入咗flight mode。冇咗個鬧鐘公仔同埋有個飛機公仔嘅,見到嗎?

PW4:同意

辯:我嘅講法係呢個時候手機熄咗請勿打擾,進入咗飛航模式,我咁講有可能成立嘅。

PW4:首先你指嘅鬧鐘公仔就等於無擾功能...(聽唔到)


-展示P10(36-48)-

辯:我嘅講法係,如果特登將部手機解除咗do not disturb嘅狀態,咁樣有可能會影響資料完整性,電話係會收到通知嘅。

PW4:首先,我評論唔到。因為即使根據呢個user menu入面,我假設呢個鬧鐘即係電話入面鬧鐘嘅同時,佢嘅解釋已經清楚寫到明,呢個鬧鐘只係代表咗an alarm is set,咁我理解唔到同部電話可唔可以接收訊息,係完全少少關係都見唔到。所以我評論唔到你頭先鎖所講嘅嘢有冇可能發生

辯:咁嗰個an alarm is set左手邊嘅文字,你見到do not disturb mode㗎嘛?

PW4:我見到

辯:咁有alarm同do not disturb mode有關係㗎嘛?

PW4:我同時都見到個月亮公仔都係寫著do not disturb mode,而佢解釋explaination嗰行反而係寫咗do not disturb mode is on,而喺我見過咁多張相入面,我暫時都冇講過呢個月亮公仔。所以我都係評論唔到,因為我都係見唔到個月亮公仔同接收訊息有任何關係

辯:我講我嘅演繹俾你聽,睇下你同唔同意。設立咗個鬧鐘公仔即係有個鬧鐘會響姐。

PW4:我評論唔到


-辯方指出P10(35-48)中的手機均處於飛航模式-

辯:咁嘅飛航模式其實係不阻礙警方嘅採證,飛航模式都可以咁做,同唔同意?

PW4:視乎採證嘅目的,想得到嘅證據係乜嘢

辯:如果警方想知SUCKER呢個戶口喺「SUCK CHANNEL」裡面嘅任何動態,警方可以唔好搞P18嗰部小米手機而喺另一個裝置到登入返SUCKER呢個帳戶,佢係可以睇曬所有SUCKER裡面「SUCK CHANNEL」嘅動態嘅。

PW4:我同意,但係如果咁樣做嘅話就睇唔到所有SUCKER帳戶利用呢一部電話同埋入面安裝咗嘅Telegram應用程式入面所顯示出嚟嘅資訊

辯:如果警方想睇嗰部P18手機嘅Telegram資訊,可以喺飛航模式底下睇,同唔同意?

PW4:之前我作供嗰陣時都講過㗎啦,喺飛航模式底下有好多資訊都睇唔到㗎。例如active session、channel嘅admin,或者就係利用呢個戶口登入Telegram程式入面所睇到嘅channel嘅所有內容,就係咁多

辯:我嘅講法,你呢個答案係明顯誤導緊法庭。因為只要將SUCKER登入去另一部裝置,另一部裝置已經可以睇曬所有active session...

(控方起身陳詞,指出因辯方發問方法錯誤導致證人誤解問題,辯方修正問題)

辯:就算當用飛航模式睇唔到你講嗰啲資訊,但係用另一部裝置登入返SUCKER嘅戶口,都睇得返曬你頭先所講嘅嗰啲資訊。

PW4:正確

辯:所以,P18嗰部小米手機依然可以保存喺飛航模式,警方就用另一部裝置登入上述嘅戶口,可以咁做㗎嘛,啱唔啱?

PW4:如果已經transfer咗個帳戶落警方嘅手提電話之後,係可以咁做嘅

辯:警方嗰個新嘅電話號碼其實隨時都可以做呢個戶口嘅電話號碼㗎啦。

PW4:正確


-展示P8(32)-

辯:我地見到P18被告嘅小米手機嗰度有個資訊,就係呢個Telegram係6.2.0嘅版本

PW4:係

辯:影相當日係2020年8月26號,你自己知唔知到喺當日最新嘅Telegram係咩版本?

PW4:唔知


-展示網頁,顯示Telegram不同版本及更新日期-

(如圖:)

辯:所以我嘅講法,案發當日被告是用緊嘅6.2.0有可能唔係最新版本嚟,我咁講有冇可能?

PW4:有可能

辯:同樣道理,你無法得知被告嘅小米手機喺2019年10月4至到2020年6月28號裝緊邊個版本嘅Telegram。

PW4:正確


-展示P8(52)-

辯:佢嘅電量你睇唔睇到係得18percent電,係咪?

PW4:係


-展示P8(53)-

辯:升咗做19percent電。

PW4:見到

辯:我比較下,52號相係晚上7點31分,電力係18percent;53號相,時間係晚上7點37分,電力升到19percent,見唔見到?

PW4:見到

辯:同埋19嗰度有個綠色燈嘅

PW4:見到


-展示P8(54-55、??),顯示被告的電話在晚上7時37分的電量為19%,直到晚上10時53分時,電量為100%-

辯:我總結呢部小米手機佢有可能喺晚上7點31分至到10點53分係駁住一條叉電線叉緊電嘅。

PW4:同意

辯:而呢啲叉電線插入電腦係可以輸入啲資料入去呢個小米手機裡面。

PW4:可以咁樣做,但係冇任何資料顯示係


-休庭,盤問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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