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法院勒令充公涉一马案前高盛银行家4370万美元现金

美法院勒令充公涉一马案前高盛银行家4370万美元现金

联合早报
因一马案被定罪的前高盛银行家莱斯纳,3月3日被美国法院勒令充公4370万美元现金和Celsius Holdings Inc的330万股股票。(法新社)

(早报讯)美国地方法院勒令充公前高盛集团银行家莱斯纳4370万美元(约5878万新元)现金,以及他持有健身饮料公司Celsius Holdings Inc的全部330万股股票。

彭博社报道,莱斯纳(Tim Leissner)已对参与一个马来西亚公司(1MDB)贿赂与洗钱案的指控认罪。一马公司是纳吉2009年出任马来西亚首相后,成立的马来西亚主权财富基金。

美国联邦地区法官玛戈布罗迪星期五(3月3日)命令莱斯纳交出上述现金和股票,作为他早些时候对与一马案指控认罪的一部分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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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斯纳2018年6月被捕后,以2000万美元交保在外。他在同年8月认罪,并成为美国政府指控他的前高盛同僚黄宗华(Roger Ng)的明星证人。

另外,在美国地方法院宣布对莱斯纳的没收令的同一天,美国政府建议联邦地区法官玛戈布罗迪下令没收黄宗华3510万美元现金。

在星期五提交的量刑建议中,纽约布鲁克林的联邦检察官说,根据黄宗华的罪行,他应被判处至少15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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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宗华是唯一一个因为一马丑闻而在美国受审和定罪的前高盛雇员。去年4月,他因串谋贿赂外国官员和洗钱掠夺马来西亚主权财富基金而被定罪。

莱斯纳的律师拒绝评论美国法官对莱斯纳发布的没收令,黄宗华的律师也没有立即回应置评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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