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京华城案 台北前副市长彭振声等三人抗告被驳回

涉京华城案 台北前副市长彭振声等三人抗告被驳回

联合早报

台北市前副市长彭振声等三人涉及京华城案被羁押禁见后,均提出抗告,但在星期五(9月6日)被台湾高等法院裁定驳回。


综合壹苹新闻网和联合新闻网报道,台北地检署朝贪污治罪条例图利、违背职务收贿罪侦办京华城案,彭振声遭羁押禁见。彭的律师提抗告。


台高院裁定时指出,原审以彭振声涉犯《贪污治罪条例》图利罪,犯罪嫌疑重大,因该罪最轻本刑为五年以上重罪,且有事实足认他有湮灭证据、勾串证人之虞,若仅命具保、责付或限制住居等侵害较小手段,不足以确保追诉程序顺利进行,而有羁押、禁止接见和通信必要,因此裁定羁押禁见,并无违误或不当,彭振声抗告无理由,应予驳回。



台高院认为,彭振声目前的身体状况,还没到罹患重病不能羁押的情况。




高院也一并处理台北市议员应晓薇助理吴顺民的抗告案,他涉犯受贿罪,犯罪嫌疑重大,而且曾与沈庆京通话时间不短,两人在被侦讯时均表示双方没有联系,有理由相信两人会串证,有羁押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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