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法院:选举委员会要求解散前进党案 8月7日宣判

泰法院:选举委员会要求解散前进党案 8月7日宣判

联合早报
图为泰国前进党前党魁披塔1月31日抵达曼谷的议会大厦,向媒体发表讲话。(法新社)

泰国宪法法院宣布,选举委员会向法院提交请愿书、要求解散前进党一案的裁决将在8月7日公布。


路透社引述宪法法院星期三(7月17日)发布的声明说:“法院认为有足够的证据对此案作出判决。”


反对党前进党为议会中最大的政党。此案源于选举委员会递交请愿书,要求解散前进党。请愿书称有充足证据表明,前进党有推翻以国王为元首的君主立宪体制的意图和行为。委员会也要求取消前进党执行委员会成员的竞选权利。




此项修宪工作在1月按宪法法院的命令暂停。法院以前进党企图破坏君主制为由禁止其修宪工作,但没有宣布惩罚措施。前进党否认有任何不当行为。


前进党前党魁披塔(Pita Limjaroenrat)6月9日在前进党总部召开记者会说,选举委员会向宪法法院提交请愿书,要求解散前进党的程序不当,因为根据规定,案件提交法院之前,前进党应有机会为自己辩护,但选委会跳过了这个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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