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总|防范境外疫情输入,中国各地这样做

汇总|防范境外疫情输入,中国各地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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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巩固前段时间抗疫成果,切实保护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中国各地方政府继续严格执行防控措施,巩固拓展全国疫情防控的有利局面和良好势头。驻纽约总领馆汇总梳理了中国有关地方防范境外疫情输入的措施,供领区广大同胞参考,并再次提醒广大同胞密切关注并积极配合当地和中国防控措施与有关要求,遵纪守法、科学防护,疫情期间居家就是最好的防护,不流动就是最大的安全。有关信息如下:

1、北京:自3月16日零时起,所有境外进京人员,均转送至集中观察点进行14天的隔离观察,费用自理;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回国入境过程中被确诊为输入型的新冠肺炎病例或疑似病例的,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原则上由患者个人负担。参加了商业保险的人员,可按照商业保险的合同规定支付相应费用。虚报信息,隐瞒病情,造成疫情传播的人员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并纳入信用体系。

2、上海:重点国家(韩国、意大利、伊朗、美国等16国,根据疫情后续动态调整)入境人员抵达后,集中接送到各区的“临时集中留验点”,先进行核酸测试,结果为阴性的,各区护送至居家隔离场所进行为期14天的居家隔离;结果为阳性的,转送至规定的医疗机构诊治。居家条件不具备隔离要求的,一律集中隔离。集中隔离的重点国家入境人员需自理住宿费和餐费。

3、广东:自3月19日零时起,所有从国外入境来粤的中国籍旅客,以及在来粤之前14天内,有韩国、意大利、伊朗、美国等19个国家旅居史的外国籍旅客,都要实施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的防控措施。境外来粤返粤人员中需要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其食宿费用一律由个人自理。

4、福州:自3月16日零时起,乘坐飞机、火车、轮船、汽车等各类交通工具,途经任何境外地区抵达福州的人员,均需转送至集中隔离点进行14天医学观察。隔离人员核酸检测费用由相关属地政府承担,集中健康管理期间产生的食宿费用自行承担。

5、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海关总署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境卫生检疫工作依法惩治妨害国境卫生检疫违法犯罪的意见》,对拒绝执行健康申报、隐瞒疫情、逃避检疫等行为以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定罪处罚。

详情请查阅以下链接:

1、北京:

http://www.gov.cn/xinwen/2020-03/16/content_5491761.htm,

https://mp.weixin.qq.com/s/AMr4TA5U1G99MZQXYZ9EIQ

2、上海:

http://www.gov.cn/xinwen/2020-03/17/content_5492408.htm

https://mp.weixin.qq.com/s/I62tZlLeP04yxvG3dX5M-g

3、广东:

http://news.southcn.com/gd/content/2020-03/18/content_190607564.htm

https://mp.weixin.qq.com/s/Ieobb3VxOtq-c0MPhxGbmQ

https://mp.weixin.qq.com/s/lK3SifLdSDf6hqtzhmytZw

4、福州:

http://cdc.fuzhou.gov.cn/zz/jkdt/jkyw/202003/t20200317_3220786.htm

https://mp.weixin.qq.com/s/3skwLsdmCmh4xuS8P7ZfGw

5、《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境卫生检疫工作依法惩治妨害国境卫生检疫违法犯罪的意见》

http://www.moj.gov.cn/subject/content/2020-03/17/1451_3244171.html

https://mp.weixin.qq.com/s/FZWMNis5--0JesLrFGf1W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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