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是什么?

尊重是什么?

Swung 0x48 #2

尊重是什么?

在这个呼吁人们相互尊重的时代,大多数人或许从未透察过这个举动的含义,而这同样是个我从未想清楚过的问题。

很多人曾用这样的一句话来表达自己对于尊重的定义,那是常被人们用来阐释尊重的一句口头禅:“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很多人眼中,这就是尊重的最好表现。 这句话看上去没有什么毛病。但是我们可以很快地让它陷入僵局,从而显得自相矛盾。

让我们试想一下这个情况:在一个封建王朝中,有一个不允许国民妄议朝廷的国王,他养了一个喜欢open government的思想家。思想家呼吁言论自由,但是事实上,这个思想家是被国王养着看戏的。在这个情形中,国王也说了那句经典的名言: “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随后他又轻声地补了一句:“因为你就是个给人带来欢乐的小丑。” 毫无疑问,这个伟大的思想家肯定不会觉得自己受到了尊重,就算他发表观点的权利受到了真真切切的保护,但国王也确实表现出了博大的胸襟,对异端的观点一笑处之……这是尊重吗?不是吧—— 在这个特殊的情况下,我们发现上述的那句名言忽然不适用了。而在这个案例里,国王如果没有真正实践思想家的观点,或让思想家自行去实践该观点,就不可能被认为是尊重了思想家,而在预设的权利和国王观点的条件下,这种情况不可能发生。 如果你陷入迷惑了,或许我可以为你指出上述案例中的一个问题,把它剥离开,打上补丁——我们暂且可以这么说,尊重的另一条件就是不去无视对方的观点,而把该观点作为有意义的事物进行价值评判并依据此进行实践。很显然,国王并不符合该条件,因此他并没有尊重思想家。

那么,我还是想问——把一种看法或行为当做一种有意义的事物看待,就真的是尊重了吗?

好的,总结一下,简单列举目前的两个条件:

1.誓死捍卫观点不同者的话语权。

2.承认观点的有意义性并依据此进行实践。

但是,这还不是全部的答案,否则全文就可以终了了。——让我们构想另一个例子。

有一个人的观点是:“我的观点是正确的,人们都应该遵守我的观点。”,而另一个人的观点是:“你的观点不是正确的。”

——在这个情形下,前者要求后者去遵守他的观点,但是后者根据尊重的原则一誓死捍卫前者的话语权,并根据原则二做出了两种可能的选择之一——他可以根据原则二,对前者观点进行反驳,从而体现前者观点并非没有意义,它具有使人不满的意义;或者,他可以根据原则二保持沉默,对前者观点进行思考,这点也可以反映后者认为前者观点具有意义。

那么,如果后者选择了第一种选择:进行反驳,事情会变得怎么样呢?在前者的观点中,我们看到了一个非常绝对的命题,从而反驳其观点的命题也就只有那么一条:你的观点不是正确的,有人可以不遵守你的观点。看起来很尊重不是吗?——但是前者会怎么想呢?在这个反驳的过程中,后者彻底的否认了前者的观点,并提出了完全相反的论断。按照前者观点的思维,任何人都应该遵守该观点,但是后者在行为上并没有履行该观点或进行有关它的(除了驳斥它)任何实践,因此在实践的层面,前者观点又变成了一种无意义。——此时,这个很极端的前者完全可以认为,后者没有尊重他。 如果后者选择了第二种选择呢?后者开始对前者观点进行思考。但是我们可以知道:他并不可能证明一件事物绝对正确。于是他思考思考思考,最终什么都没有思考出来,在前者看来,后者的思考没有落实到行为上,因此该观点在行为上也被认为是了一种无意义。根据第一种选择时最后的论证方法,我们可以得到相同的结论——前者还是没有感觉自己受到了尊重。

若你还没有被文字绕晕,请你仔细地留意下我前文的表达:我一贯说的是,前者和思想家没有“感受”到自己受尊重,而不是另一方究竟有没有尊重这两个人。这时,我们才初见“尊重”这一概念的端倪—— 拉回我们的现实,社会生活中的许多情况,可以用这样的极端放大法来思考。我们常常只是觉得自己“没有受到尊重”,但至于他人究竟有没有尊重我们,我们是不得而知,也无法去论证的,顶多是隐约感受,而这种感受常常不靠谱。毕竟,在实践上看,一个与你观点不同的人不可能符合之前的两个尊重应有条件。在这里,我想要揭露一个很残酷的事实,它关于所有中国人,甚至是全世界的人。 我想说! 社会普遍认为的“尊重”,其实大多数时候是个面子工程——

如果你从心底里对他人表示尊敬,但是行为与实践上无法外显,他人就可以有各种理由说你并不尊敬他,而在这个语境里,由于他人并没有感受到你的尊敬,你的尊敬就完全变成了一种限于自己的情感,对他人不造成任何影响。这种真真切切的东西反而成了一种虚无缥缈。而在大多数情况下,我们感受到的他人的尊重,很多却不是对我们观点的“尊重”,仅仅是一种“保留意见”,这种“保留意见”可以是看作人际交往中和真理探索中的一大遗憾:它并不能带来实质性的问题解决方法,反倒成了一堵墙,把两个本该相撞的价值硬隔了开来。 而要是对方真想跟你辩论了,却因为“尊重”你刹住了车。我便只能唤这种“尊重”为“忍住不骂人的客套”。 人们总是可以装作非常仔细地聆听你的观点,不发表什么过激的意见,不让你难堪,不让你难过。同样的,他们也还是可以在做这些事情的时候口是心非,在心里把你的作风骂了千百遍。你会在这种场面下说得很开心,对方也不会一本正经地和你开始战斗,但是一切都没有意义:观点没有得到融合,真理没有得到验证——所以我说它是客套,因为它并没有什么意义。 任何观点生来就有被传播的欲望。这就使观点们毫无疑问地会具有攻击性。没有攻击性的观点是不存在的,所有观点都必然对某个其他观点有所否认。因此,想要一个观点去尊重另外一个观点,这是有悖于“观点”的天性的。尤其是在所谓的“尊敬”最为宝贵的时候,也就是观点冲突最为激烈的时候,这种“尊重”便更难以发生。 另一方面,同样的,往往在人与人之间,尊重也会难以发生。因为观点与人往往形成一种交融,三观是一个人的属性,纵使它是变化的,它还是与人紧密连接的,这点可以从部分追星族身上看得到。人类靠这些自己想象出来的观点活着,你去质疑它,反驳它们,自然便会伤到人本身。但是,如果你不去质疑反驳你不认可的观点,我们就又回到了刚刚的地方:你的行为就是一种客套。

那么,人与人之间的尊重是不是太难发生了?是不是只有两个心灵相通的密友才能真正知道自己是否受到了尊重呢? 文章进行到这里,我已经阐释了很多对常理的看法。但是,我们还是不知道尊重的确切意义。这时候我们得想,“尊重”作为一种道德行为,其道德价值的有无会遭到非常严苛的限制。在康德的哲学里,如果你扶一个老奶奶过马路,只要自己感受到了欢乐,这样的行为都会就不一定能称为善举。当然,我们不用对尊重进行这样的限制,我们是要为它创造一个新的意义。 在我的话语体系中:尊重,即是对抗。 我们当然没有必要客套,因为大多数的客套都可以被归为“礼貌”,它只是一个尊重的附加元素,只不过却十分抢镜。人们总以为客套就是“尊重”,而野蛮的“尊重”便不是尊重。中国古代诗人杜甫与李白,其实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对冤家路窄。杜甫写了许多诗给李白,李白却基本不回——但了解过杜甫给李白的诗的人都会发现一些杜甫写的暗话,比如说“白也诗无敌”,根据前后文看,这个“白也”和“无敌”都是很粗糙的用笔,全然就是一副嘲讽之态。而后人评价杜甫夸赞李白时的谨慎也犀利的指出,杜甫是“只赞五言,不赞七言。只赞绝句,不赞律诗。”——我可以姑且把这种做法当做一种尊重的表达,一种坦诚的对抗,虽然毫无客套,但充满了大家风范。只是毫无疑问,李白是看了不开心的,不然他就不会基本都不回赠。 我们欲图削减符号化的词语,把现象以最纯粹的方式展现出它应有的面貌。把“尊重”扒开来以后,剔除掉客套礼貌的元素,剩下的东西便只剩下了对抗了。人对于一个观点的思考,就是对抗它统治自己的过程,人对于一个观点的反驳,就是以自己的观点对抗它的过程,这种过程最纯粹,最实在,最诚实,没有任何的杂质和谎言,唯一的坏处只有一个,那就是它不太被容易发现,还常常被误解。但误解归误解,看不到它归看不到它,如果我们剖开它的本质,就会发现这种对抗是一种激情与热血的力量,而种种的客套与礼貌的要求,往往只是一种个人的索取,充斥着懒惰、脆弱、畏惧、谎言等种种人类的缺陷(恕我在此无法完全论证清楚,但是请相信我,如果让我用另一篇文章写清这两个概念,大家也会同意的)。客套与礼貌并非没有必要,但是在相互的作用中,作为“尊重”的对抗应当被更予以敬重。在杜甫和李白的例子里,杜甫非常漂亮地指出了李白所存在的问题,而这是一场对抗的前提——尊重的目的,对抗的目的,都是为了修补,这是需要声明的。否则,这种尊重又会变成一种无意义。 而在这种情况下,作为尊重的对抗,是积极的,是发展的,是对双方真正有意义的。它可以不具有破坏性,只要人们在合理的范围内进行对抗;它也可以具有礼貌能带给人的享受,只要人们的心理承受能力够高;它同时也让人们懂得变化,固执己见与绝对在一个对抗的环境下永远不可能存在。

我们或许可以具象化这种尊重出现的场景。或许最好的画面便是柏拉图《理想国》中的场景,苏格拉底与一个个来往的人宣说正义与道德的意味——苏格拉底将玻勒马霍斯驳倒,又把色拉叙马霍斯驳倒,然后跟柏拉图的哥哥格劳孔大战三百回合。苏格拉底是理性的,他让人看到了自己的无知,却不使用诡辩的手段。虽然这会让人很难堪,但苏格拉底也从未不尊重他人。在苏格拉底的教化哲学里,话语就是一种尊重的体现,也就是一种对抗的体现。 嘛,但是苏格拉底还是死了——他让太多人难堪了。 罪名是:不尊重神明。 或许在这个世界,客套与礼貌,才是比尊重更招人喜欢的宝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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