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开放港澳国际组织设立据点

台湾开放港澳国际组织设立据点

联合早报

为提升台湾国际能见度,台湾内政部30多年来首次发布修订“外国民间机构团体在台设置办事处申请登记作业要点”,大幅简化申请登记程序,其中首度开放港澳相关国际组织到台设立联络据点,希望扩大台湾民间外交软实力。



根据联合新闻网报道,台湾内政部指出,此次修订删除诸多管制规定,像是删除不准设置秘书处及办事处以一个为限的规定,让国际组织可更有弹性决定在台湾设置办事处的层级,且不再限制办事处数量。同时也删除办事处应向当地警察机关报备的规定,以符合自由结社及两公约精神。



此外,为提升国际组织赴台意愿,内政部也放宽办事处设置条件,如针对尚未取得外侨居留证的外国籍负责人,给予六个月的宽限补正期。另新增香港及澳门相关组织来台设立办事处的依据,也是台湾首度正式开放港澳相关国际组织来台设立联络据点。



内政部表示,为维护国家安全及利益,作业要点也明确规定,大陆地区相关组织均不得赴台设置办事处,且其人民均不得担任办事处任何职务。



内政部指出,这次法规松绑,预期可有效吸引外国或港澳民间机构团体赴台设置据点,有利拓展台湾际空间,增进台湾实务外交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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