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高法:性侵未成年人即使认罪该重判仍要重判

中国最高法:性侵未成年人即使认罪该重判仍要重判

联合早报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中规定,对遭性侵害的未成年被害人实施转学安置等保护、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等即使认罪认罚该重判仍要重判。



根据中国新闻网报道,该解释自3月1日起施行。最高法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刑一庭庭长沈亮表示,对于认罪认罚案件,法律规定是“可以”依法从宽处理,并非“应当”依法从宽处理。



对于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暴力犯罪,如绑架、抢劫、爆炸犯罪,以及社会影响恶劣、各界广泛关注的案件,如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等挑战法律和社会伦理底线的严重犯罪,即使被告人认罪认罚,该重判的仍要坚决依法重判。



沈亮表示,坚持证据裁判,就是要坚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法定证明标准,不能因为被告人认罪认罚,就降低证明标准,将本应疑罪从无的案件简单从轻处理,要发挥庭审应有功能,特别是要重点对认罪认罚自愿性、真实性和定罪量刑关键事实进行审查核实,确保案件审判质效。



解释还规定,要加强与有关部门配合,对遭受性侵害或者暴力伤害的未成年被害人及其家庭实施必要的心理干预、经济救助、法律援助、转学安置等保护措施,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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