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原副校长于志刚羁留期间病逝 受贿案终止审理

中国政法大学原副校长于志刚羁留期间病逝 受贿案终止审理

联合早报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11月25日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于志刚受贿一案。(新华社)

中国政法大学原副校长于志刚今年5月在羁押期间因病死亡,法院裁定其受贿一案终止审理。

综合每日经济新闻和央视新闻报道,中国政法大学原副校长于志刚2022年5月2日在辽宁省看守所羁押期间突发脑出血,经抢救无效于5月3日死亡。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志刚受贿案裁定终止审理。

于志刚2015年5月起任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2018年3月起任十三届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委员。

根据中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于志刚因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在2021年1月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当年6月28日被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中纪委当时通报称,于志刚背弃初心使命,丧失纪法底线,违背师德师风,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品礼金,接受他人安排的宴请、旅游;组织观念淡薄,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公权私用,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21年11月25日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于志刚受贿一案。

沈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于志刚在2013至2017年间,利用担任中国政法大学教务处处长、副校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91万余元(约131.3万新元)。

于志刚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法庭宣布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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