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多城发“房票”提振楼市

中国多城发“房票”提振楼市

联合早报

中国多城近年楼市成交低迷,河南省郑州市5月的新楼成交仅上年26.46%,而上年全年更不及2018年一半。当地政府力推新招救市,当中包括为拆迁居民提供安置费以外的选项:发放“房票”用以兑换房产。



据中新财经报道,郑州20日发布《郑州大棚户区改造项目房票安置实施办法(暂行)》。郑州中心城区的棚户区改造将推行房票安置,对被征收人使用房票购买商品住房,给予安置补偿权益金额8%奖励,且不计入家庭限购套数。



政策同时为接受房票安置者设置了奖励和优惠政策,涉及资金、购房区域选择、购房资格、契税减免、子女入学资格等。



需要注意的是,房票实行实名制,持有人为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使用人限定在持有人、持有人配偶、持有人近亲属范围内。房票不得转让、赠与、抵押、质押、套现。



同时,房票持有使用期限自房票核发之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12个月,被征收人应在房票有效期内购房支付。逾期未使用的,视同自行放弃房票安置,重新按照货币补偿方式进行安置,不再享受房票安置相应的政策性奖励。



而且,房票购房也安排了“最低消费标准”,即购房款应不低于房票票面金额的90%。达到该比例且购房后房票还有余额的,被征收人可向征收人申领剩余货币。



除了郑州外,河南信阳、浙江绍兴、江苏常熟、江苏南京溧水、江苏宿迁泗阳等地也陆续推出了房票安置政策,只是郑州作为首个省会城市尤其引发关注。



其中最早发布“房票”政策的是河南信阳。信阳4月发布新政,拆迁户可凭票通过“房源超市”选购商品房。被征收人选择房票安置的,被征收人所得补偿按信阳市国有或集体土地征收办法计算后,给予5%奖励,可享受一定税收减免。



追溯至更早的2015年,中国就有城市在棚户拆迁安置中推出类似房票制度,当时的房地产市场同样面对着较大的去库存压力,最终随着2018年棚改货币化权限被强制收回而暂时退出了历史舞台。



广东省城乡规划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分析:“房票安置的政策创新,意味着房地产单一维度的需求刺激已经过时,必须要制定更加精细化、满足居民心理诉求的政策,才能引导需求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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