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安部警示 随意拍摄军事装备可能危害国安

中国国安部警示 随意拍摄军事装备可能危害国安

联合早报

中国国家安全部发文警示,部分军事爱好者随意拍摄军事装备博取关注,可能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提醒军事爱好者莫以个人爱好的名义,实施危害国安行为。

中国国家安全部微信公众号星期六(12月23日)发文称,绝大多数军事爱好者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但仍有个别人员国家安全意识淡薄。

文章披露,近年来,国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破获一批军事爱好者偷拍敏感军事装备的违法犯罪案件。相关人员锁定军用机场、港口、国防军工单位,或专门驱车前往,或特意搭乘途径航线的轮渡、飞机,配备使用长焦镜头、无人机等专业器材,持续实施偷拍活动,最终受到法律制裁。


文章指出,个别“军迷”为个人猎奇炫耀、博取流量关注,非法获取国家军事信息,并扩散至互联网,“被网络上别有用心之人利用,对国家军事安全造成严重危害”。

文章列举多项军事爱好者的违法拍摄行为可能会泄露的国家秘密,其中包括:泄露建造进度。文章举例称,新型军事装备尤其是航空母舰等大型水面舰艇的研制周期较长,境外敌对势力可以通过分析个人私自拍摄的照片等相关资料,准确推测军事装备的建造进度,进而对其列装部队服役、形成战斗力的时间进行预估和研判,并可以此为参考准备反制措施。

违法拍摄还可能泄露行动部署。文章指出,境外敌对势力可以通过解析军事装备的原始图片,获得拍摄日期、定位数据等关键信息,而个人私自拍摄的照片具有任意性,相关内容的发布、传播无法得到事前监管,从而使军事装备部署位置、使用频率等重要信息暴露的风险性大幅提高。


另外,违法拍摄也可能导致技术细节泄露。军事爱好者拍摄的军事装备外观照片极有可能直接展现相关细节内容,一旦相关资料落入境外敌对势力之手,在专业情报人员的分析下,技术细节暴露的风险将大幅提高。

文章也列明泄露国家秘密可能会承担的法律责任,若是初犯、偶犯,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拍摄行为,将受到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第六十一条规定,非法获取、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数据、资料、物品,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国家安全机关予以警告或者处十日以下行政拘留。

若是知法犯法、屡教不改,违法情节严重的拍摄者,将受到刑事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二条规定,以窃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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