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专家:房地产税试点应加快 深圳海南浙江可先行

中国专家:房地产税试点应加快 深圳海南浙江可先行

联合早报

中共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在《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文章中提到“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做好试点”,中国专家认为,深圳、海南、浙江等地可以不必等待房地产税立法的漫长过程,可先加入试点范围进行“动真格”改革。

中共中央机关刊物《求是》杂志本月15日发表习近平8月17日在中央财经委员会会议上的部分讲话。

习近平在这篇题为“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讲话中说,要合理调节过高收入,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规范资本性所得管理;要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做好试点工作。

《中国房地产报》报道说,在业内人士看来,这篇文章给房地产税趋势作了明确定论,随着国家积极推进房地产税立法与改革,积极设立试点城市,房地产税推进只是时间问题。这意味着房地产税试点城市将从上海、重庆进一步扩围。

中国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原所长贾康认为,深圳、海南、浙江等地可以不必等待房地产税立法这一漫长过程,可先加入试点范围进行“动真格”改革。

贾康说,一方面,用市场化手段代替行政调控手段,解燃眉之急;另一方面,可给其他地方和全局配套改革探索更好的案例经验。

贾康认为,在争取尽快启动房地产税立法过程中,可以考虑在扩大房地产税试点范围方面做一些制度创新,既适应市场分化格局下不同地方有针对性的现实需要,也为统一立法过程增加一些本土经验,作为优化立法的依据。

他建议,可以在深圳、海南、浙江进行房地产税扩大试点,因为这三个地区目前是比较高级别的位于创新前沿的示范区。

贾康还说,推进下需要在立法中处理好免税部分扣除问题;完成立法后对地方充分授权,区分不同情况分步推进。一般而言,三四线城市不会进入“第一批”的先行位置。

中国财政部等四部委今年5月曾召开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听取部分城市政府负责人及部分专家学者对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这是官方首次提及房地产税试点。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分析,未来可能在房地产税立法完成之前,率先在部分城市推出房地产税试点,这些城市试点经验也可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工作。

他指出,房地产税试点不是简单重复此前重庆和上海推出的房产税试点,而是有所突破,为将来房地产税立法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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