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聆訊內容:
法庭文字直播台控方除準備了兩份報告(講解相關煽動訊息提到的各化學物對人的威力,以及當人吸入氯氣後的反應)外,亦列舉了不同案例協助法庭判刑:
📌針對煽動罪
這宗案件涉及煽惑他人到新屋嶺聚集的背景,上訴庭改判答辯人13個月監禁
這宗案件涉及煽惑他人參與暴動、縱火和公眾妨擾的背景,區域法院法官郭啟安處以已認罪的被告5年監禁
*辯方希望法庭可以判處不多於高於這宗案件整體的量刑起點,即7年6個月監禁
這宗案件涉及煽惑他人參與縱火的背景,區域法院法官姚勳智處以已認罪的被告3年監禁
4:R v Blackshaw
英國法院處以兩位被告4年監禁
📌針對刑事損壞
這宗案件涉及「裝修」的背景,上訴庭改判答辯人進入更生中心
這宗案件同樣涉及「裝修」的背景,上訴庭改判所有答辯人進入更生中心
📌針對縱火
這宗案件涉及社會事件的背景,上訴庭改判答辯人進入勞教中心
這宗案件涉及社會事件的背景,上訴庭認為以「企圖縱火」罪而言,6年監禁的量刑起點是合適
📌針對公眾妨擾
這宗案件涉及佔中事件的背景, 上訴庭認為16個月監禁是合適刑罰
📌針對炸藥
10:上訴庭認為5年監禁是合適的刑罰
11:HCCC41/2016
原訟法庭法官薛偉成判處各被告2年至3年2個月監禁不等
12:DCCC476/2020
這宗案件涉及社會事件的背景,該案被告管有黑火藥及鋁熱劑等,區域法院法官李慶年處以已認罪的被告們2年7個月至4年監禁
📌針對傷人罪
13:控方表示這宗案件涉及𠝹警頸的背景,法官以15年監禁作為量刑起點
*(直播員相信是HCCC293/2020,但在這宗案件,原訟法庭法官陳慶偉是以10年監禁作為量刑起點)
📌針對暴動
14:CACC164/2018
這宗案件涉及旺角暴動的背景,時任原訟法庭法官彭寶琴處以被告們6年至7年監禁
15:DCCC362/2020
這宗案件涉及(1112)中大暴動的背景,區域法院法官李慶年處以被告們3年9個月至4年6個月監禁
📌針對毒藥
16:控方表示法庭以4年監禁作為量刑起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