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庭裁決既實際效果都係打到你交電話密碼出黎

上訴庭裁決既實際效果都係打到你交電話密碼出黎


結論擺最前:上訴庭裁決既實際效果都係打到你交電話密碼出黎


警方無搜查令查閱智能電話內容的司法覆核案,前民陣召集人(亦是有利害關係的一方)楊政賢形容為「政府贏咗場交,但結果一樣」。


值得注意的是,警方同意不提供智能電話密碼不屬「阻差辦公」,在法庭上亦表示沒有密碼的話難以破解數碼內容。


(氣象巴打補充:警方在庭上明顯是扮傻,因可使用Cellebrite破解,更可查閱被刪除的內容。)


原訴法庭裁決指,情況緊急下才能無搜查令下查閱數碼內容,但「緊急情況」本身定義極其模糊。


上訴庭列出的合理依據,例如避免證據被破壞、保障市民安全等,在原訴法庭的裁決其實亦有提及。當然,上訴庭裁決的用字,似乎比原訴法庭更為廣闊。


因此,市民只要像以前一樣,定期做好保障資訊安全的措施即可。電話落入警方手上後,其實最後亦會在有搜查令的情況下被破解。上訴法庭的裁決,最多只是令程序稍微加快。


對被截查的人士而言,可預計警方會使用此裁決作嚇唬,但此裁決只談及被捕後無搜查令的檢視。當然,不排除警方會將以往只作截查的行動改為拘捕,以獲取更多電話並作破解小隊組織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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