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的緊急狀態 反叛亂法 戒嚴令是怎麼回事?
希望之声【希望之聲2020年12月20日】(据方伟/江峰视频整理) 美國人會坐等自己的選票被盜,出現一個根本不是自己選出來的總統嗎?12月1日,來自俄亥俄州波蒂奇縣(Portage County)的茶黨主席查維斯托斯基(Tom Zawistowski),在《華盛頓時報》上刊登了整頁的廣告,呼籲川普總統發布戒嚴令。他說,立法、法院、國會你們都不遵守憲法,那就允許在美國軍方出面監督下,展開新的自由公正的聯邦選舉。他說,幾個月來,左派在計劃騷亂,腐敗的媒體、左派也進行暴力威脅,但是我們的權利不能夠就此被剝奪。茶黨主席說,現在新的槍支銷售創歷史新高,40%是首次擁有槍支的人,他們會捍衛自己,捍衛財產權利。所以他要求川普總統立即採取行動,因為沒有任何和平的方式足以來維護聯邦共和國的體制了。
茶黨要求總統實行戒嚴令。那麼川普總統對付現在這種緊急情況,他手中還有哪些權力來合法地支持這些行動要求呢?
這個問題也可以幫助我們了解美國在這個方面的法律。說實話,如果事態不發生到這一步,我們根本沒有機會去談這方面的問題。在華人看來,緊急狀態、反叛亂法的啟動和戒嚴令都大同小異,應該是一回事。跟大家說,非常不一樣,是三個不同的概念。
緊急狀態什麼叫緊急狀態?是由總統簽署,可以執行的。緊急狀態聽起來多麼緊急啊,其實還不是。總統可以就各種各樣的事情發布緊急狀態,包括全國緊急狀態。比如,一個葯出現問題了,也可以發布一個全國緊急狀態。簡而言之,緊急狀態它得很具體,關於一個具體的事情你宣布全國緊急狀態。然後緊急狀態下你的效果是什麼?因為一般情況下是不需要緊急狀態的,各個法律就管着各種各樣的事情,你之所以宣布緊急狀態,是在這種情況下,你可以不按常規的法律走,你可以特別的限制誰誰誰。
舉個很合適的例子,就是2018年9月份川普所簽定的一個關於選舉舞弊的緊急狀態令。簽下來之後它裡面詳細規定了說,這個事情我們覺得會有選舉舞弊,我們需要提高警惕。那麼選舉完了45天之內,國家情報總監要給個報告;他給完報告之後,另外45天之內司法部要給出它的解決問題的一個報告;那麼依次類推,還有幾個步驟。如果說查出來誰有問題,他的財產,他的銀行賬號,他的什麼東西都要凍結,誰跟他們做生意也不許,就類似這樣的東西,得說的詳詳細細的。所以,全國緊急狀態只是說在全國範圍內,就一個特定的問題,做出一些特殊的處理。這個東西叫做全國緊急狀態。
這裡頭總統能實施的權力是有限的,比較具體地說136項權力。以前我們講過,美國聯邦政府的權力是有限的,地方和人民的權利是無限的。聯邦政府有什麼權力是憲法規定給它的,沒有給它它就沒有。不是說這個事沒人管,以前沒商量過,那麼就政府管,不是的,那就一定不是政府管。具體說有136項權力給總統,他可以用在全國緊急狀態之中。比如說,把誰的財產擋住,凍結,這就是他的權力之一。這就是全國緊急狀態的一個概念。
《反叛亂法》下一個概念,就是1807年的《反叛亂法》。它涉及的也是一個很具體的。就是當這個國家出現叛亂,或者出現憲法所保證的權利無法執行的時候,比如說,公平投票就是憲法規定給人民的權利。如果發現這個事情沒法進行,然後又沒法糾正,就是法律、憲法的權利無法得到執行的時候,沒法糾正的時候,說沒法糾正,就是說州啊,負責這個事情的各個單位、各個州不能執行的話,那麼總統可以啟動反叛亂法,調動美國的軍隊進來,保證這些權利的執行。調動美國軍隊介入國內的事務,讓這些權利得到保障,得到執行。
在目前情況下,對於哪一個州,如果它就是堅持不讓憲法保障的投票權得到貫徹,或者說你做票最後被證明是那樣的,你又不糾正,這個時候總統可以動用反叛亂法進來,來解決這樣的問題。反叛亂法大家覺得不得了,1807年定立的,是不是沒用過啊?其實它已經用了幾十次。最近的一次是1992年洛杉磯的一個暴亂。一個黑人被警察打死了。出現了一個大規模的暴亂,這幾乎是30年前的事情,那次是調動了國民警衛隊,到那邊去維持秩序。這是叫做反叛亂法。
軍管(戒嚴)第三個就是今天講的重點,叫做軍管,英文叫做martial law,軍事管治法。Martial law很有意思,我們知道美國幾乎所有的事物都有相應的法律在管,國會幾百個人每年忙忙碌碌的,忙個沒完,就不斷的在出新法律、新法律、新法律,在這麼多年的過程中,什麼都罩住了。但是軍管是沒有法律的。簡而言之,軍管是總統的權力,在憲法的第二條授予總統這個權力。所以軍事管制martial law在美國憲法語焉不詳,非常簡單,就是說總統有這個權力宣布軍事管制。沒有一個軍管法,沒有一個martial law,除了總統之外,國會也可以宣布軍管。
那麼軍管什麼時候可以做呢?就是國家進入混亂,出現重大危機的時候,調用軍隊實行軍管。再說仔細點兒,軍管是什麼意思,就是總統或者是國會能做什麼?做的事情非常之多。給大家舉幾個例子,首先,軍隊可以進行搜捕和逮捕,不需要理由。自由的集會,自由的移動,言論自由都可以在那種情況下權利被拿掉。比如記者,記者在美國無冕之王啊,我有第一修正案的保護,我就一天到晚罵你川普,你能拿我怎麼樣?一般情況下是拿他沒辦法,但在軍管情況下,他是可以被收監的。這是符合美國傳統的。所以,第一修正案的權利、第二修正案的權利,比如持槍的權利,也會被收繳。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叫做writ of habeas corpus,就是未經審判不能入罪的權利,未經審判不能關押。大家知道,美國不能警察在街上看到誰,我覺得他有罪,把他抓起來,像在中國投入勞改營、勞教所,在美國是不行的,你不走過法庭是不能把任何人關起來的,是這麼個概念。但在軍管情況下是可以的,在軍管期間是可以的,那麼未經審判不能監禁的自由也會拿掉。
這在美國歷史上,舉兩個例子大家就知道了。比如,二次世界大戰的時候把美國的日本人、美籍日本人全圈起來,一直把他們關押到二戰結束後,覺得他們安全了才放出來。這都是國家處於戰爭狀態下的一個特殊處理。那麼總統是有這個權力的。簡而言之,用一句最白的話,軍管一旦宣布,總統說的一切就是法律。在這個國家真是這樣的,所以軍管是沒有一個具體的國會的法管理,憲法給了總統幾乎無限的權力,在軍管期間。換言之今天這個情況,如果說川普真的宣布軍管的話,他手裡的權力是無限的。這就是美國的運作方式。
那其他呢,在軍管期間什麼能做,什麼不能做,唯一的根據就是先例。這個先例也不絕對,先例也是先例法,也是法庭範圍之內的,這個先例只是作為參考,都是由總統在軍管狀態下他的把握。另外還有就是法庭,民事法庭在軍管期間也不起作用,都是軍事法庭來審判。這是極其特殊的情況下。在美國軍管有沒有發生過呢?也發生過多次。最近的一次是馬丁·路德·金被刺殺的時候,在那個縣由州長所宣布的。
軍管可以在一個州由州長宣布,也可以在一個國家由總統宣布,它一旦宣布的話,政府就有無限的權力。
這三種情況,全國緊急狀態是非常清晰的,具體說得清清楚楚的,權力也限制在清清楚楚的你要做的那個事情的範圍之內;反叛亂法主要是涉及調動軍隊來執法。反叛亂法和軍管的區別是什麼?反叛亂法是為了保證法律的執行;軍管連法律都可以放到邊上去,軍管就是為了恢復和平,恢復穩定。
南北戰爭時期林肯總統實行戒嚴前麵茶黨主席提到,戒嚴令的頒布要督促重開大選,他直接提出來,你也不要說什麼這個假票,那個假票,多少賄選,不要說舞弊的事情,乾脆重開大選。他認為在戒嚴令頒布(軍管)的前提下重開大選,肯定要比發生內戰對美國的危害更小。這裡就要提到戒嚴令在美國內戰時期的一個運用了。
大家知道,1860年內戰開始後,林肯總統就算不開戰,林肯再讓一步,不打,分裂成南北兩個國家,兩個美國也不會安歇的。大家都知道,你整個的社會結構、經濟利益的矛盾依然存在,你不解決這個問題始終還是要打起來的。所以林肯只能進行戰爭準備。當時就有很多人反對林肯過份使用總統權力。這些人什麼?當時主要是北方的民主黨,他們是無論一切都要阻止林肯進行這場戰爭。他們這些民主黨人被稱為銅頭蛇幫。他們特別反對前面提到的人身保護權的這個權利,包括不經過審判就可以抓捕你,像這樣的權力都是涉及到人身保護權的問題。林肯當時還算是開明吧,你說我沒有這個權力,我就告訴你們我有這個權力。他在當時的紐約時報上公開講述自己的觀點,說這個權力是憲法賦予他的。因為憲法的第一條就說,我們現在這個情況是在叛亂當中了,是明顯的公然的巨大的叛亂。而憲法的規定叫做,除非在發生叛亂或入侵的情況下,需要公共安全的情況下,否則不得終止人身保護令這個特權。換句話說,如果是確認了叛亂或入侵的情況下,而且在危害公共安全的情況下,是可以終止人身保護令的,總統是有這個權力的。所以他認為這是憲法保證了總統行使這個權力。
當時美國內戰,南方的羅伯特·李將軍,因為他當時在南方軍隊供應不足,所以他就深入北方,他攻波托馬克河過河去進攻首都攻不進去,防守很嚴,他就繞到馬里蘭州(就是現在的首都華盛頓DC的北邊)去,給部隊提供供應,結果馬里蘭州反而成了前線。這個州很有意思,跟現在一樣,也屬於叫搖擺州,在這個州里有很多人支持北方,也有很多人支持南方。後來林肯就在這個州採用了戒嚴令,逮捕了包括國會議員在內的大批背叛北方支持南方軍隊的人,抓了好幾千人。那麼後來還有在北方也實行戒嚴令的時候也抓了另外一個民主黨的國會議員,是銅頭蛇幫的一個代表人物。他們幹什麼事呢?他們說林肯是大獨裁者,叫林肯王嘛,說他是一個新的獨裁者,新的美國的君王,他們要反對林肯的徵兵,直接反對他的戰爭計劃,甚至是公開鼓勵士兵開小差。剛才講到的關於新聞自由、關於報紙的一些情況其實也是發生在這個階段。他不僅抓了國會議員,後來還封了芝加哥時報這樣的報紙,為什麼封呢?因為芝加哥時報當時煽動人民反叛,煽動前線的士兵開小差回家,整個這樣的他認為是不利於戰爭的,所以採取了這樣的一個行動。
川普總統面臨的現狀我們回顧當年1860年美國南北內戰,實際上有一個很重要的意義。我們要判斷,儘管美國總統被憲法賦予了如此巨大的權力,但有一個關鍵點:什麼時候來判斷這個社會是否處於一種巨大的動亂當中,是否已經影響到了整個社會的安全,有沒有這樣一個判斷。我們看茶黨主席他是怎麼分析,他說現在不是他們在動,不是茶黨他們想動,而是這邊ANTIFA,和這個BLA,他們這些組織錢也多,資金充足,也有武裝,是一群訓練有素,而且是有共產主義背景的馬克思主義者。這些人處在主要的城市當中,公開採取暴力行動,只要有反對他們反對美國的聲音,他們就進行壓制,甚至襲擊聯邦大樓,襲擊警察,毆打無辜的人,燒毀很多企業。他說,這實際上社會主義者已經在對美國採取行動了,製造混亂。所以他認為現在實際上美國已經處於巨大的動亂當中。茶黨主席他提到一點,他認為如果不能在一個大家都公認的自由公開的選舉重新進行的情況下,內戰是不可避免的。這是茶黨主席說到的一個情況。
因為要造成混亂的並不是現在的合法總統川普,而是那些希望通過所謂的表面看起來合法的動作,利用民主的漏洞來獲取非法權利的人。
(內容有刪節)
責任編輯:文思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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