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全璋维权 邮寄材料遭拒收 向天津高院现场申诉

王全璋维权 邮寄材料遭拒收 向天津高院现场申诉

希望之声
中国人权律师王全璋(图片来源:自由亚洲)

【希望之声2021年8月28日】(本台记者岳文骁综合报导)曾在“709大抓捕”事件中被捕的中国人权律师王全璋,目前已出狱一年有余。在这一年多的时间里,他致力为自身维权。在邮寄申诉材料被无端拒收后,日前他到天津高院现场申诉

综合大纪元、自由亚洲电台报导,王全璋去年7月8日曾邮寄申诉材料给天津市高级法院,2021年8月27日,王全璋与代理律师程海到天津高院查询,发现法院竟然没有收到申诉材料,原因是法院院长拒收。

日前他到天津高院现场提出申诉,指控审判程序严重违法,要求重审,改判无罪。法院进行了签收,称一周之内会给一个是否立案的结果。

关于申诉的内容,王全璋介绍说:“按照法律的规定,申诉只能是按部就班地去做。首先,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比如说在判决生效的(情况下),在所谓的刑罚执行完毕两年内提出来。第二个,我在诉求上面,还是要针对能够推翻以前判决的一些法定的要件提出来的,比如说庭审的程序严重不合法。”

2018年12月26日,天津市第二中级法院对王全璋进行了开庭审理。当天,警察在法庭外拒绝记者、声援者和民众进入,表示这次审理不公开,并带走了多名声援人士。王全璋说:“我的案件审判、庭审是非常非常荒唐的,天津的公检法既没有遵循法律的规定,又剥夺了我一些法定的权能,导致诉讼根本就没有一个表面上的公正进行。但是他们仍然把程序走下来了,仍然判了。”

他表示,自己进行申诉的最重要理由是“审判程序不合法”:“这个是法定的理由,这是他必须要发回重审,必须要撤销判决的一个理由。”

王全璋表示,在庭审过程当中,自己的辩护权没有得到保障。2018年开庭时,自己当庭就把律师(刘卫国)解聘了,按法律规定,这种情况必须休庭,有15天选择律师的时间。但2018年12月26日,当局竟强行庭审,整个庭审等于没有辩护人。二审时在辩护人的选择上,当局仍然在限制,根本就没有保障自己的权利。

“这个从程序上来说,已经把中国的《刑事诉讼法》践踏得体无完肤了,这个大家都能看得见。从程序上它们都不遵守制定的法律,从实体上就更不用说了,所以我就先主要提出了这一个理由。”

王全璋强调,根据经验,所有冤假错案的一个核心问题就是,程序不公正,控罪基本逻辑严重缺欠。

“我坚信,如果我那个案子它真正地从每一个核心的正当程序上去保障我的权利的话,我那个案子基本上是走不下去的,它开不了庭,没法儿往前推进。”

王全璋说:“包括我被抓捕的时候,他们把我关进了秘密的羁押场所,用本身违反法制的、违反基本人权保障的一些原则,设定了一个所谓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王全璋表示,当年对自己的指控,一会儿说是“寻衅滋事”,一会说是“颠覆国家政权”。申诉本身就是对这种指控的否定。

“我们对这种不公正的判决必须发出自己的声音,必须采取一些手段去抗争、去争取,也会给公权力作恶、任意制造冤假错案一个回击。”

王全璋的代理律师程海表示,这个案件本身就是一个冤假错案。王全璋所谓的“颠覆国家政权”罪名根本就是假的,没有犯罪事实。

2015年,中共当局对全国数百名人权律师和维权人士大抓捕,王全璋8月5日被北京警方秘密抓捕、羁押。2019年1月28日,天津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王全璋有期徒刑4年半,剥夺政治权利5年。

王全璋在审讯期间曾遭遇酷刑折磨,羁押地点被多次更换,律师及家属的会见权、知情权、探视权等均被剥夺。直到2019年6月28日,当局才准许王全璋的妻子李文足到山东临沂监狱探监。

2020年4月5日,王全璋刑满释放。之后他展开维权行动。

责任编辑:元明清

原文链接:https://www.soundofhope.org/post/539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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