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族问题的批评意见

关于民族问题的批评意见

中国无产阶级斗争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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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中央集权制和自治

李普曼先生在自己的反驳意见中写道:

“以我国的立陶宛、波罗的海边疆区、波兰、沃伦、俄国南部等地为例,——你们到处都可以发现杂居的居民;没有一个城市没有一个大的少数民族。不管分权制实行得怎样广泛,到处(主要在城市公社中)都可以发现各种不同的民族居住在一起,正是民主主义把少数民族完全交给多数民族支配。然而,大家知道,弗·伊·是反对瑞士联邦实行的那种国家联邦制和无限分权制的。试问,他为什么要举瑞士作例子呢?”

我为什么举瑞士作例子,上面已经说明了。同时也说明了,保障少数民族权利的问题,只有在不背离平等原则的彻底的民主国家中,通过颁布全国性的法律才有可能得到解决。可是在上面的一段引文中,李普曼先生还重复了一条最流行的(也是最不正确的)反对意见(或者怀疑意见),这种意见通常是用来反对马克思主义的民族纲领的,因此值得加以分析。

当然,马克思主义者是反对联邦制和分权制的,原因很简单,资本主义为了自身的发展要求有尽可能大尽可能集中的国家。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觉悟的无产阶级将始终坚持建立更大的国家。它将始终反对中世纪的部落制度,始终欢迎各个大地域在经济上尽可能达到紧密的团结,因为只有在这样的地域上,无产阶级反对资产阶级的斗争才能广泛地开展起来。

资本主义生产力广泛而迅速的发展,要求有广阔的、联合和统一成为国家的地域,只有在这样的地域里,资产者阶级,还有和它必然同时存在的死对头无产者阶级,才能各自团结起来,消灭一切古老的、中世纪的、等级的、狭隘地方性的、小民族的、宗教信仰的以及其他的隔阂。

关于民族自决权,即关于民族享有分离和成立独立的民族国家的权利,我们还要专门来谈。[注:见《列宁全集》第2版第25卷第223—285页。——编者注]但是,在各种不同的民族组成一个统一的国家的情况下,并且正是由于这种情况,马克思主义者是决不会主张实行任何联邦制原则,也不会主张实行任何分权制的。中央集权制的大国是从中世纪的分散状态向将来全世界社会主义的统一迈出的巨大的历史性的一步,除了通过这样的国家(同资本主义紧密相联的)外,没有也不可能有别的通向社会主义的道路。

然而,决不能忘记,我们维护集中制只是维护民主集中制。在这方面,所有的市侩和民族主义市侩(包括已故的德拉哥马诺夫),把问题搅乱了,这就不得不一次又一次地花时间来进行澄清。

民主集中制不仅不排斥地方自治以及有独特的经济和生活条件、民族成分等等的区域自治,相反,它必须既要求地方自治,也要求区域自治。我们这里人们总是把集中制同专横和官僚主义混为一谈。俄国的历史自然会引起这种混淆,然而这对马克思主义者来说,仍然是绝对不能允许的。

举个具体例子就足以说明这个问题。

罗莎·卢森堡在她的长篇文章《民族问题和自治》[注:《社会民主党评论》杂志[15]1908年和1909年克拉科夫版。]中犯有许多可笑的错误(下面将要谈到),其中一个错误特别可笑,这就是她试图说明自治的要求只适用于波兰。

然而,请先看看她是怎样给自治下定义的。

罗莎·卢森堡承认(她既然是一个马克思主义者,当然必须承认),一切对资本主义社会来说最重要的和重大的经济问题和政治问题,决不应该由各区域的自治议会掌管,而只能由全国性的中央议会掌管。属于这类问题的有:关税政策、工商法、交通和联络工具(铁路、邮局、电报、电话等)、军队、税制、民法[注:罗莎·卢森堡在发挥自己的思想时谈得很细,例如,她还谈到(而且谈得很对)离婚法(上述杂志第12期第162页)。]和刑法、教育的一般原则(例如,关于绝对的世俗教育、关于普及教育、关于最低教学大纲、关于学校的民主制度等等的法律)、劳动保护法、政治自由法(结社权)等等,等等。

根据全国性的立法,由自治议会掌管的是纯粹地方性的、区域性的或纯粹民族方面的问题。罗莎·卢森堡在发挥这个思想时也谈得十分详细(甚至过于详细),她指出了例如建设地方铁路(第12期第149页)、地方公路(第14—15期合刊第376页)等等。

非常明显,如果不保证每一个在经济和生活上有较大特点并且民族成分不同等等的区域享有这样的自治,那么现代真正的民主国家就不可能设想了。资本主义发展所必需的集中制原则,不仅不会因为实行这样的(地方的和区域的)自治而遭到破坏,反而会因此能够民主地而不是官僚主义地得到贯彻。没有这种既促进资本集中、生产力发展,又促进资产阶级及无产阶级在全国范围内的团结的自治,那么,资本主义广泛、自由和迅速的发展就是不可能的,或者至少会有极大的阻力。这是因为,对纯粹地方性的(区域的、民族的等等)问题实行官僚主义的干预,是经济和政治发展的最大障碍之一,特别是在大的、重要的、根本性的问题上实行集中制的障碍之一。

因此,当读到我们杰出的罗莎·卢森堡非常严肃地用“纯粹马克思主义的”词句来竭力证明自治要求只适用于波兰,而且只是作为一种例外的时候,是很难叫人不发笑的!自然,这里并没有一点对“自己教区”的爱国主义,这里只有“实际的”考虑……例如对立陶宛的考虑。

罗莎·卢森堡以维尔纳、科夫诺、格罗德诺和苏瓦乌基四省为例,力求使读者(也使她自己)相信,这些省份居住的“主要”是立陶宛人,她还把这些省份的居民加在一起,结果是立陶宛人占全体居民的23%,如果再把日穆奇人[16]同立陶宛人加在一起,则占居民的31%,就是说不到1/3。结论自然就是关于立陶宛自治的想法是“无根据和人为的”(第10期第807页)。

凡是了解我们俄国官方统计方面存在的人所共知的缺点的读者,立刻就会发现罗莎·卢森堡的错误。为什么要以立陶宛人只占百分之零点二(0.2%)的格罗德诺省为例呢?为什么要以整个维尔纳省而不是只以该省的立陶宛人在居民中占多数的特罗基一县为例呢?为什么要以整个苏瓦乌基省为例,确定立陶宛人占该省居民的52%,而不以该省一些立陶宛人居住的县份,即以7个县中立陶宛人占居民72%的5个县为例呢?

在说明现代资本主义的条件和要求时,不用“现代的”,不用“资本主义的”行政区划,而用俄国中世纪的、农奴制的、官方官僚制的行政区划,而且用的是最粗线条的行政区划形式(用省而不是用县),这是很可笑的。非常明显,不废除这些区划,不代之以真正“现代的”区划、真正符合资本主义的而不是官家的、不是官僚制度的、不是守旧势力的、不是地主的、不是神父的要求的区划,那么就谈不上在俄国进行什么比较认真的地方改革,同时,现代资本主义的要求,无疑会包括居民的民族成分要尽可能统一的这项要求,因为民族性、语言统一对于完全控制国内市场和经济流转的完全自由是一个重要因素。

崩得分子麦迭姆重犯罗莎·卢森堡的这个明显的错误,他想证明的不是波兰的那些“例外”特征,而是民族地域自治原则行不通(崩得分子是拥护民族超地域自治的!),这实在令人惊奇。我们的崩得分子和取消派分子搜集了全世界各国、各民族的社会民主党人的一切错误和一切机会主义的动摇思想,并且囊括的一定是全世界社会民主党中最坏的东西:从崩得分子和取消派分子的著述中摘录的只言片语凑在一起就能组成一个标准的社会民主主义垃圾博物馆。

麦迭姆用教训的口吻说:区域自治对于区域和“边疆区”是适合的,而对于拥有50万到200万居民、面积相当于一个省的拉脱维亚、爱沙尼亚等这样的州就不适合了。“这就不是区域自治,而是普通的地方自治……在这种地方自治之上必须建立真正的区域自治……”同时这位作者还斥责了对旧的省和县的“破坏”。[ 注:弗·麦迭姆《关于俄国民族问题的提法》,1912年《欧洲通报》杂志[17]第8期和第9期。]

事实上,保留中世纪的、农奴制的、官方行政的区划就是“破坏”和损害现代资本主义条件。只有满脑子是这种区划精神的人,才会“故作博学的专家的姿态”,动脑筋把“地方自治”同“区域自治”对立起来,考虑什么按照死板公式大区域应推行“区域自治”,小区域应推行地方自治。现代资本主义完全不需要这些官僚死板公式。为什么不仅不可能成立拥有50万居民的民族自治州,甚至拥有5万居民的民族自治州也不可能,为什么这一类的州在合适的情况下,在经济流转需要的情况下,不能采取各种不同的方式同毗邻的大大小小的州联合成统一的自治“边疆区”,——这一切始终是崩得分子麦迭姆的一个秘密。

我们要指出,社会民主党布隆民族纲领完全立足于民族地域自治,它提出“废除历代的皇朝封地”,而把奥地利划成若干“以民族为界”的州(布隆纲领第2条)。我们是不想走这么远的。毫无疑义,统一的居民民族成分,是实现自由的、广泛的、真正现代化的商业周转的最可靠的因素之一。毫无疑义,任何一个马克思主义者甚至任何一个坚定的民主主义者,都不会去保护奥地利的皇朝封地和俄罗斯的省和县(后者不象奥地利皇朝封地那样糟糕,但毕竟还是很糟糕的),都不会否认必须尽可能地用按居民的民族成分划分区域的办法来代替这些旧的划分办法。最后,毫无疑义,建立拥有清一色的、统一的民族成分的自治州,哪怕是最小的自治州,对于消灭一切民族压迫都是极其重要的,而且散居全国各地甚至世界各地的这个民族的成员都会“倾向”这些州,同它们交往,同它们组成各种自由联盟。所有这一切都是无可争辩的,只有从顽固的官僚主义观点出发,才会对这一切提出异议。

居民的民族成分是极重要的经济因素之一,但它不是唯一的,在其他诸因素中也不是最重要的。例如,城市在资本主义制度下起着极其重要的经济作用,但是任何地方的城市,波兰的也好,立陶宛的也好,乌克兰的也好,大俄罗斯等地的也好,居民的民族成分都是十分复杂的。由于考虑“民族”因素而把城市同那些经济上倾向城市的乡村和州分割开来,这是荒谬的,也是不可思议的。因此,马克思主义者不应当完全绝对地以“民族地域”原则为立足点。

因此,俄国马克思主义者在最近一次会议上所规定的解决问题的办法,比奥地利的办法要正确得多。这个会议在民族问题上提出了如下的原则:

“……必须实行广泛的区域自治”(当然,不是指波兰一地,而是指俄国各个区域)“和完全民主的地方自治,并且根据当地居民自己对经济条件和生活条件、居民民族成分等等的估计,确定地方自治地区和区域自治地区的区划”[注:见本卷第61页。——编者注](不是按照现在的省界、县界等)。

这里是把居民的民族成分和其他条件(首先是经济条件,其次是生活条件等等)相提并论的,这些条件应该作为确定与现代资本主义相适应而不是与官场习气和亚洲式的野蛮状态相适应的新区划的根据。只有当地居民才能够完全准确地“估计”所有这些条件,而国家的中央议会将根据这种估计来确定自治区域的区划和自治议会的管辖范围。

我们还要研究一下民族自决权的问题。在这个问题上,各民族的一大帮机会主义分子——既有取消派分子谢姆柯夫斯基,也有崩得分子李普曼,还有乌克兰民族社会党人尤尔凯维奇——都在“推广”罗莎·卢森堡的错误。下一篇文章,我们将专门探讨这个被这“一大帮”搅得特别混乱的问题[18]。


载于1913年11月和12月《启蒙》杂志第10、11、12期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24卷第113—150页



注释:

[1]《关于民族问题的批评意见》一文写于1913年10—12月,并于同年11月7日(20日)、12月7日(20日)、12月23日(1914年1月5日)发表在布尔什维克的合法刊物《启蒙》杂志第10、11、12期上。

在写这篇文章之前,列宁曾于1913年夏在瑞士的苏黎世、日内瓦、洛桑和伯尔尼等城市作过关于民族问题的专题报告,并于1913年秋在有党的工作者参加的俄国社会民主工党中央委员会波罗宁会议上作了关于民族问题的长篇报告。——[120]。

[2]《时报》(《Di Zait》)是崩得的机关报(周报),1912年12月20日(1913年1月2日)—1914年5月5日(18日)用依地文在彼得堡出版。——[120]。

[3]《钟声》杂志(《Дзвiн》)是合法的资产阶级民族主义刊物(月刊),倾向孟什维克,1913年1月—1914年在基辅用乌克兰文出版,共出了18期。参加该杂志工作的有B.П.列文斯基、弗·基·温尼琴柯、列·尤尔凯维奇(雷巴尔卡)、德·顿佐夫、西·瓦·佩特留拉、格·阿·阿列克辛斯基、帕·波·阿克雪里罗得、列·达·托洛茨基等人。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停刊。——[120]。

[4]《俄罗斯言论报》(《Русское Слово》)是俄国报纸(日报),1895年起在莫斯科出版(第1号为试刊号,于1894年出版)。出版人是伊·德·瑟京,撰稿人有弗·米·多罗舍维奇(1902年起实际上为该报编辑)、亚·瓦·阿姆菲捷阿特罗夫、彼·德·博博雷金、弗·阿·吉利亚罗夫斯基、瓦·伊·涅米罗维奇-丹琴科等。该报表面上是无党派报纸,实际上持资产阶级自由派立场。二月革命后完全支持资产阶级临时政府,并曾拥护科尔尼洛夫叛乱,是一家公开的反革命报纸。1917年十月革命后不久被查封,其印刷厂被没收。1918年1月起,该报曾一度以《新言论报》和《我们的言论报》的名称出版。1918年7月最终被查封。——[121]。

[5]“犹太区”是沙皇俄国当局在18世纪末规定的可以允许犹太人定居的区域,包括俄罗斯帝国西部15个省,以及高加索和中亚细亚的一些地区,1917年二月革命后被废除。——[131]。

[6]“百分比限额”是指沙皇政府从1887年起实行的限制中等学校和高等学校录取犹太人学生的办法。根据规定,在所谓“犹太区”内,中等学校和高等学校录取的犹太人学生不得超过学生总数的10%,在“犹太区”外限定在5%以内,在莫斯科和彼得堡限定在3%以内。——[131]。

[7]“后背”一词出自圣经中摩西见耶和华只能看到后背的传说(见《旧约全书·出埃及记》第33章)。——[131]。

[8]指1899年9月24—29日在布隆(现捷克斯洛伐克布尔诺)举行的奥地利社会民主党代表大会。代表大会的中心议题是民族问题。在代表大会上提出了反映不同观点的两个决议案:一个是总的说来主张民族区域自治的党中央委员会的决议案;另一个是主张超地域的民族文化自治的南方斯拉夫社会民主党委员会的决议案。代表大会一致否决了民族文化自治纲领,通过了一个承认在奥地利国家范围内的民族自治的妥协决议(参看本卷第339—341页《关于奥地利和俄国民族纲领的历史》一文)。——[138]。

[9]犹太社会主义工人党是俄国的小资产阶级民族主义组织,成立于1906年。该党的纲领基础是要求犹太人民族自治,即建立有全权决定俄国犹太人政治制度问题的超地域的犹太议会(因此该党亦称议会派)。犹太社会主义工人党在思想上同社会革命党人接近,并同他们一起反对俄国社会民主工党。——[138]。

[10]贝利斯案件是沙皇政府和黑帮分子迫害俄国一个砖厂的营业员犹太人门·捷·贝利斯的冤案。贝利斯被控出于宗教仪式的目的杀害了信基督教的俄国男孩A.尤辛斯基,而真正的杀人犯却在司法大臣伊·格·舍格洛维托夫的庇护下逍遥法外。贝利斯案件的侦查工作从1911年持续到1913年。黑帮分子企图利用贝利斯案件进攻民主力量,并策动政变。俄国先进的知识分子以及一些外国社会活动家则仗义执言,为贝利斯辩护。1913年9—10月在基辅对贝利斯案件进行审判。俄国许多城市举行了抗议罢工。布尔什维克还作好准备,一旦贝利斯被判刑,就在彼得堡举行总罢工。贝利斯终于被宣告无罪。——[140]。

[11]指1907年4月16—20日在芬兰举行的俄国各民族社会主义政党代表会议。出席代表会议的有社会革命党和各民族内与社会革命党相近的政党的代表。代表会议通过了关于每年召开一次各民族社会主义政党代表大会、关于组织专门的秘书处来执行会议的决议、关于各民族社会主义政党之间的相互关系和创办秘书处的定期机关刊物等决议。《1907年4月16—20日俄国各民族社会主义政党代表会议记录》于1908年由圣彼得堡议会出版社出版。——[140]。

[12]这里说的波兰社会党是指波兰社会党—“革命派”(见本卷第341页)。

波兰社会党是以波兰社会党人巴黎代表大会(1892年11月)确定的纲领方针为基础于1893年成立的。这次代表大会提出了建立独立民主共和国、为争取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而斗争的口号,但是没有把这一斗争同俄国、德国和奥匈帝国的革命力量的斗争结合起来。该党右翼领导人约·皮尔苏茨基等认为恢复波兰国家的唯一道路是民族起义而不是以无产阶级为领导的全俄反对沙皇的革命。从1905年2月起,以马·亨·瓦列茨基、费·雅·柯恩等为首的左派逐步在该党内占了优势。他们反对皮尔苏茨基分子的民族主义及其恐怖主义和密谋策略,认为只有在全俄革命运动胜利基础上才能解决波兰劳动人民的民族解放和社会解放问题。1906年11月在维也纳召开的波兰社会党第九次代表大会把皮尔苏茨基及其拥护者开除出党,该党遂分裂为两个党:波兰社会党—“左派”和所谓的波兰社会党—“革命派”(弗腊克派)。

波兰社会党—“左派”主张同全俄工人运动密切合作,可是它力图把波兰和俄国工人运动中除民族主义派别外的所有派别机械地联合起来。在1908—1910年期间,它主要通过工会、文教团体等合法组织进行活动。它不接受孟什维克的在反对专制制度斗争中领导权属于资产阶级的论点,可是与孟什维克合作,支持他们反对第四届国家杜马中的布尔什维克代表。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该党持国际主义立场,参加了1915年的齐美尔瓦尔德会议和1916年的昆塔尔会议。该党欢迎俄国十月革命。1918年12月,该党同波兰王国和立陶宛社会民主党一起建立了波兰共产党。

波兰社会党—“革命派”于1909年重新使用波兰社会党的名称,强调通过武装斗争争取波兰独立,但把这一斗争同无产阶级的阶级斗争割裂开来。从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起,该党的骨干分子参加了皮尔苏茨基站在奥德帝国主义一边搞的军事政治活动(成立波兰军团)。在战争期间,以皮尔苏茨基为首的一批领导骨干脱离该党。1917年俄国二月革命后,该党转而对德奥占领者采取反对立场,开展争取建立独立的民主共和国和进行社会改革的斗争。1918年波兰社会党参加创建独立的资产阶级波兰国家,1919年同原普鲁士占领区的波兰社会党和原奥地利占领区的加里西亚和西里西亚波兰社会民主党合并。该党不反对地主资产阶级波兰对苏维埃俄国的武装干涉,并于1920年7月参加了所谓国防联合政府。1926年该党支持皮尔苏茨基发动的政变,同年11月由于拒绝同推行“健全化”的当局合作而成为反对党。——[140]。

[13]这里指的是发表在《启蒙》杂志上的斯大林的《马克思主义和民族问题》一文。该文第4章引用了奥地利社会民主党布隆代表大会通过的民族纲领的条文(见《斯大林全集》第2卷第316—317页)。参看注135。——[142]。

[14]列宁引用的这个材料摘自统计汇编《1911年1月18日进行的帝国初等学校一日普查。第1编,第2册,圣彼得堡学区。阿尔汉格尔斯克省、沃洛格达省、诺夫哥罗德省、奥洛涅茨省、普斯科夫省和圣彼得堡省》1913年圣彼得堡版第72页。——[146]。

[15]《社会民主党评论》杂志(《Przeglad Socjaldemokratyczny》)是波兰社会民主党人在罗·卢森堡积极参加下办的刊物,于1902—1904年、1908—1910年在克拉科夫出版。——[149]。

[16]日穆奇人是俄罗斯人和波兰人对居住在立陶宛西部的古立陶宛部落热迈特人的称呼。——[150]。

[17]《欧洲通报》杂志(《Вестник Европы》)是俄国资产阶级自由派的历史、政治和文学刊物,1886年3月—1918年3月在彼得堡出版,1866—1867年为季刊,后改为月刊。先后参加编辑出版工作的有米·马·斯培秀列维奇、马·马·柯瓦列夫斯基等。——[152]。

[18]这里列宁说的是他准备写的《论民族自决权》一文。该文写于1914年2—5月,载于1914年4—6月《启蒙》杂志第4、5、6期(见《列宁全集》第2版第25卷第223—285页)。——[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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