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rite using Mac
我记得村·上春树在《我的职业是小说家》里写过,他一旦要开始创作长篇,生活就会变得极为规律。早上五点起来煮一杯咖啡,吃早饭,然后伏案写作五六个小时,相当于每页四百字的稿纸,十页四千字。村上春树用苹果电脑,写两屏半,相当于十页。
早上起来,从厨房拿一个苹果走去书房,轻轻按一下带有苹果标记的“Apple”键,在黎明的天光中等待显示屏做好准备。这时间里啃着红红酸酸的苹果,心想,好了,今天也要加油写小说呀。写完 4000 字村上立即停笔,一般就是上午 10 点左右,剩下的时间就用来吃午餐,跑步,听音乐,喝啤酒,散步和阅读。晚上 10 点上床睡觉。周而复始,一部长篇遂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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