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bin Hood, Rabbit doll
亞柏中◆字數: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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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他學會騎馬之後,便開始學習如何拉弓。
一把縮小版的威爾斯長弓(Welsh Longbow),細長弓身以紫杉木製造,平面向外,弧形向內,弓把處用上柔軟的棉布層層包裹,馬鬃毛的弓弦上下弦耳扎實地固定在長弓兩端,確保弦身不會因用力過猛繃開。
這把威爾斯長弓顯然被曾經的主人使用過很多次,不刺手的弓身就像被上了一層蠟般光滑,棉布處還有因弓矢不斷摩擦造成的破損與泛黃,交給他之前,爺爺還重新幫他換了一條弦。
聽說這是父親年少時用的,比起伐木,如狼一般的少年大多時候會待在貝森與諾鄔利之間的森林,找尋能夠賣錢的獵物,無論是肉、或者皮毛,甚至溪河中的魚,亞歷克西斯·貝爾都不會放過。
亞歷克西斯因此賺到了一小袋的金幣,是當時同年齡的人賺最多的。
「首先,每天早起和哈里散步回來,就先拉弓三十下。」
巴德低頭看著一臉茫然的小孫子,無辜的雙眸像極了一隻膽怯的小鹿,仰起的小臉蛋肥嘟嘟好像水煮蛋,一點都不像為非作歹的父親,更像嬌柔有禮的母親一些,卻又不夠機靈。
傻里傻氣的,巴德想。
巴德沒忍住地哼笑出聲,佈滿厚繭的大掌在亞斯柏恩的腦袋上揉了幾把,本就亂翹的髮絲更加凌亂,直接變成一個鳥窩頭,就等母鴿飛來築巢下蛋。
知道小孫子理解得慢,巴德一字一句地用對方能理解的言語說道:「學會騎馬很好,現在再學一個射箭,讓你能夠去打獵,以後也餓不死。或許,你也能成為小小羅賓漢呢。」
羅賓漢。
孩子知道那是之前閱讀的故事書裡的主角,很會打架、但更會拉弓,會打劫富人的財產接濟窮苦的人家。亞斯柏恩好喜歡羅賓漢把女孩最寶貝的斗篷找回來那一段,他也想要有人能把他丟掉的寶貝找回來。
他這麼冒失,肯定也會有把東西弄丟的一天。
可是……他不想當羅賓漢啊?
孩子皺著眉盯著手中的弓,表情困擾得好像遇到什麼難題,甚至嘴巴癟起彷彿被為難住了。
巴德沒有想到小孫子一臉不樂意,從來說話如木頭耿直、只會拼命劈柴的老樵夫陷入苦惱,不學也不是不行,只是少一份安生立命的技能。老人不知道將來小孫子想做什麼,他們做長輩的總歸是給一個方向。
引導孩子走向前路,又在後頭扶持善後。
直至長眠,都是無法停止的操心。
好險,亞斯柏恩並沒有讓巴德等太久,再次仰望小鴿子依賴的巨樹,「爺爺,我不想當羅賓漢,但是爸爸可以當。」
爸爸好厲害,什麼都會,爸爸還會刻小木馬。
得了吧,他不當劫匪搶錢搶女人,都是上帝保佑。
巴德忖度,把話壓在肚子裡,破壞父子感情的事情他做不出來。抬手拍拍小孫子的腦袋,詢問:「好,不當羅賓漢,那射箭還學嗎?」
「學……吧?」
亞斯柏恩遲疑地點點頭,抓緊手中的長弓,雖然他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學會,但還是想試試看。
小鴿子拍拍翅膀,仍舊渴望飛翔。
或許是爺爺教得好,又或許父親的血緣蠻橫,亞斯柏恩學射箭並沒有遇到太多阻礙,從拉空弦到學會怎麼置換弦身與弦把,然後架上箭矢嘗試射發,循序漸進射中靶心。
亞斯柏恩稱不上優秀,卻能算是個好手。
當然,只要目標不是動物,亞斯柏恩都能表現優秀。
『老規矩,一手交錢,一手交貨。』
居住在諾鄔利西北角靠近森林處的獵人卡尼爾先生正熱衷收購兔子,棲息在樺樹林的野兔可狡猾著呢,露出圓圓的尾巴引出狩獵的人類,隨後眼明腳快地蹦跳到三箭之地,一個不留神,就再也找不到蹤跡。
想要得手,除了耐心,還是耐心。
賺錢的消息讓大多數人趨之若鶩,亞斯柏恩卻是轉道去了米迦爾大道(Micheal Avenue)——諾鄔利最熱鬧的商店街,他記得今天是射箭遊戲攤位開門的日子。
第六大道之所以熱鬧除了男爵對領地控管貨物品質,更因四季都會如萬花筒一般,燦爛又短暫的突襲攤位。
突襲攤位,也就是不定期出現,一切靠上帝牽線的攤位。
射箭遊戲算是一個,老闆會不定期的在各城鎮之間遊走,最遠還到過安索格。
「小夥子,你能不能晚點再來?」
老闆浮誇地搓手求饒,亞斯柏恩見此不禁羞赧地搔搔頭。第一次玩的時候他太亢奮,不小心贏走攤位大半的獎勵,還是排在後頭的少年開始哭,亞斯柏恩才趕緊停下來。
舉起弓箭時他總會聽不見其他人的聲音,眼睛只專注地看著靶心,放箭、命中紅心。
「我想要那隻小兔子。」
亞斯柏恩指著那隻人身大的兔子玩偶,語氣堅定地彷彿已是囊中之物。老闆對青年翻了白眼,就沒見過這麼砸他招牌的。
「有本事就贏走啊,臭小子。」
聞言,他點點頭。
隨後,亞斯柏恩拿起檯面上的弓箭,張弓拉弦、身姿挺拔,眼神難得銳利並專注地盯著標的物,好似他看中的東西,都跑不掉。
老闆看著青年的弓箭步,不禁內心嘆息。
真好看。
Fini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