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tin Lut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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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人以為基督徒的信是容易之事,且有不少的人以信只是諸德之一。他們所以如是,是因他們沒有信的經驗,也從來沒有嘗試過信有何等的大能,因為人若不在某時候,在試煉的壓迫之下,嘗試過信所給与人的勇气,他就無法將信寫出來,也無法領會凡論信所寫正确的話。但是凡少許嘗試過信的滋味之人,他就寫之不盡,說之不盡,揣摩不盡,听聞不盡。因為信是一道活水泉源,奔流直到永生,正如基督在約翰四章十四節所說。至于我,雖然沒有丰富的信可夸,也知道我的積蓄如何微薄,但我既為又大又多的試探四面追逐,希望少許得了一點信,也希望我若不能把這信說的曉暢,也必能比那些咬文嚼字的人,比那一切高深莫測齦齦好辯的人以前所寫的——那些連自己也不懂得他們所寫的——說得中肯一點。
马丁·路德的神学法律思想
(一)生平与著作
宗教改革发端于德国,而马丁·路德(Martin Luther,1483—1546)则是16世纪德国宗教改革运动的发起者,新教路德宗的奠基人。
路德1483年出生在德意志东部的一个矿工家庭。少年时,路德目睹了天主教会的腐败糜烂,下决心要进行宗教改革。大学毕业以后,进入雷尔福特圣奥古斯丁修道院当修士,学习神学,洁身自律。1508年成为维登堡大学的神学教授,为进行宗教改革而着手创建自己的宗教学说。1517年为了反对教皇利奥十世借颁发“赎罪券”之名盘剥百姓,路德在维登堡大教堂门前贴出了《关于赎罪券效能的辩论》(即《九十五条论纲》),开启了德国宗教改革的进程。
16世纪初,德国的宗教和经济形势在许多方面都危机四伏,这构成了路德宗教改革活动的基本社会背景。此时,罗马教廷对德国教会课以重税,任意干预教职。罗马教廷对德国的肆意盘剥表现得比欧洲其他任何地方都更明显,德国成了“教皇的乳牛”。这激发了德国人的民族意识。然而,教廷的腐败没有消减人们的宗教信仰,反而加剧了人们的宗教热情,整个民族此时仍然沉浸在对宗教的虔诚之中。在这种宗教狂热之中发展了一种神秘主义思潮,它强调人们通过心灵与上帝的直接对话,反对通过教会华丽的宗教仪式。这一思潮导致人们对教会的权威和“赎罪券”这类东西的怀疑。在宗教改革之前,这种观念已经流行于德国各地,为路德倡导的宗教改革奠定了思想基础。路德在神学上承袭了奥古斯丁的教义,但他保存的是其中关于灵魂与神的关系的那一部分,抛弃了其中有关教会的那一部分。路德也是一位虔诚的基督教徒,关心如何得救。
当时的正统神学理论主张,只有通过各种善功和仪式(如祷告、苦行、禁食和朝圣等活动),人的灵魂才能得救。路德在严格实践了每一项苦修的戒律之后仍然没有得到心灵的安宁,以致陷入罪恶感中不能自拔。他为此感到恐惧,也产生了对正统神学理论的怀疑。在研究了《圣经》和大量经典神学著作(特别是奥古斯丁的著作)之后,他确信,得救就是与上帝建立新的关系,不能依靠任何善功。这是路德神学思想的根本出发点。
1517年,教皇列奥十世借出售“赎罪券”搜刮民财的行为引起了普遍不满,路德在维登堡大学张贴了《九十五条论纲》,点燃了德国宗教改革的烈火。《九十五条论纲》谴责教皇滥用职权,公布之后引起了出乎意料的反响。教会势力攻击路德为异端,但德国各阶层却全力支持他的主张。在选帝侯腓特烈的庇护下,路德暂时免于定罪。路德的论纲中所包含的一些原则必然会引起针对当时教会惯例的改革,激烈辩论与对抗势在难免。
1520年6月,教皇颁发敕谕申斥路德的言论犯有41条罪状,命令焚毁路德的所有著作,勒令他在60天内悔过,否则革除其教籍、判其有罪。路德拒不接受,当众焚烧了教皇的敕谕。这一年,路德发表了三篇论著:《致德意志基督教贵族书》、《教会的巴比伦之囚》以及《论基督教徒的自由》。在这三篇论著中,他把攻击的矛头直接指向整个封建神权政治,从根本上否定中世纪的教会组织,否定奴役人们的圣礼制度和教会法规,提出要建立与资本主义发展相适应的资产阶级廉俭教会,在宗教理论上以资产阶级自律的宗教取代封建主义他律的宗教。他后来又写了大量论著,但他的神学观在1520年就已经大体完成了。
(二)神学法律思想的主要内容
路德的神学法律思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罗马教皇权威和教会特权的批判
按罗马教皇的理论,罗马教会是圣彼得建立的,教皇是上帝的代表,掌握着教徒进入天堂的钥匙。上帝对教徒的拯救要通过教会这一媒介,教徒只有在教皇和教会的指引下行事才能得救。这是维持教皇和教会地位的理论依据,也是教皇和教会得以借“赎罪券”之名大肆搜刮钱财的神学基础。
路德发挥了奥古斯丁“因信称义”的理论。他提出,“就一个基督徒来说,他有了信仰就万事俱备了”。人的唯一得救之道并不是像购买“赎罪券”那样的一次性悔改,而是存于心灵中的一种终身习惯。“因信称义”主要是个人内在的精神转变,获救的恩典主要在于因信仰和启示而获得确定的获救感。信仰最初表现为对上帝的全能和公正的畏惧、人所感到的在上帝面前的渺小感,人的命运一切由上帝完成。把自我交给上帝会产生对上帝的信赖和热爱,进而会发展成为对上帝的恩典的期待。人因为信仰而成为“义人”,信仰使人具备属灵的本性、摆脱一切罪恶。人只要有信仰,无需修炼和履行教会的繁琐仪式,就可以直接与上帝相通,从而获得自由。他主张“天国在人自身”,人靠信仰可以获救,获得了免除罪恶的恩典。路德称恩典的获得为“称义”。
路德肯定世俗生活的价值,鼓励基督徒在世俗生活之中积极进取。他提出,个人生活中正当的手艺、职业都是善功,而墨守成规的祈祷、守斋、隐修等活动不一定是善功。依据《圣经》的规定,圣事只有洗礼和圣餐两种,隐修、苦行、朝圣、祷告等教会所声称的善功都是人为的规定而非源于《圣经》,不具有圣事的地位。这样,基督徒与上帝之间的直接联系否定了教皇和教会在人们获救和进入天堂方面的特殊地位,符合市民阶级摆脱教会束缚的愿望。
依路德的主张,基督徒是自由的,也是平等的。《圣经》是信仰的唯一权威,每个教徒都有权凭自己的良心和理智解释《圣经》,任何人包括教皇和主教都无权把自己对《圣经》的解释强加于人。他在《论基督教徒的自由》中说,基督徒是最自由的众人之主,他不受任何人管辖;基督徒又是最顺服的众人之仆,他受一切人管辖。基督徒的自由,源于“因信称义”,每个教徒都与上帝建立了个人联系,不受善功律的支配。基督徒是仆人,他受爱的约束,必须使自己的生活合乎上帝的意志,有益于邻舍。除了受上帝和爱的约束之外,他不受其他人的约束,教皇、主教或其他任何人都不能在没有得到基督徒同意的情况下强令其信从。路德坚持对基督教的信仰,但他否定教皇和教会垄断解释教义的权力,把《圣经》的解释权交到信徒的手中,使基督徒具有信仰的自由。这一主张也包含了所有教徒彼此平等的思想,他们都享有信仰的平等权利,教会的等级制不具合理性。他说:“由于使用‘神父’、‘教士’、‘属灵的人’和‘教会的人’这些字眼,已经造成一种混乱了,因为这些名称已经同整个基督徒团体的其他成员脱离,而转用于现今因为一种有害的习惯而被称为教士的少数人身上了。因为圣经除了把那些现今夸耀地称为教皇、主教和主人的人称作执事、仆人和管家之外,并没有把上面说的两类人区分开来。”
2.世俗权力相对于教会权力的绝对优越地位
路德主张教会与世俗国家的独立。国家在世俗事务中是必不可少的,它是由上帝创设、实现上帝意志的工具。国家直接从上帝那里取得统治权力,而不是通过教皇、教会获得的。世俗政府应该享有极大的尊严,教皇对皇帝除在神龛之前为其举行加冕仪式以外没有任何统治权。相反,君主虽然不能过问基督教信条的内容,但有改革和纠正教会腐化的权力。基督教会组织应服从国家的安排,并根据国家的利益开展活动。
3.服从世俗权威的义务和抗拒暴政的权利
路德强调,人民有义务绝对服从世俗政治权威。世俗政治权威是上帝直接委任的,依赖并服从上帝的意志。一切政治权威都因上帝而来。正如《圣经》所说:“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上帝的。凡掌权的都是上帝所命的……他(掌权者)是上帝的佣人”(《圣经·罗马书》)。据此,路德提出:“人们应该服从作为上帝臣相的掌权柄者,并以全部畏惧之心听命于他们,正如听命于上帝本人。”即使是坏的官员,即使是暴君,也必须得到服从,这是因为有政府总比没有政府好,世俗政府无论多么丑恶、多么腐败,总比没有政治权威的社会要好。与此同时,在特定情况下,“顺从上帝,不顺从人,这是应该的”。路德列举了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当世俗统治者命令人们从事一项对他人显然不利的行为时,人们根本就不应该跟从他,更不应该助纣为虐。第二种情况是,当世俗权力超出其正当范围、悖逆上帝意志而染指信仰和礼拜事务,并声称对人类的良知和信仰颐指气使、按其发疯的头脑来对待圣灵的时候,人们应该对它不屑一顾。然而,虽然在某些情况下由于宗教和道德上的原因而具有抗拒的权利或义不容辞的责任,但路德反对暴力抵抗。也就是说,世俗统治者的命令与上帝的命令相抵触,也不能成为毁灭政府权威的理由。抗拒与反抗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路德在这个问题上的观点是其政治立场的反映。他代表的是德国贵族的利益,反对人民革命。当德国农民要把宗教改革变成一场推翻现存剥削制度的政治革命时,路德走向了保守立场,成为世俗统治者的代言人。他先写了《劝基督徒勿从事叛乱书》,回到维登堡讲道,平息骚乱,最后写了《反对杀人越货的农民暴徒书》。他对待农民起义的态度由劝抚、调解到力主镇压。他号召:“无论谁,只要力所能及,无论是暗地里也好公开地也好,都应该把他们戳死,扼死,刺杀,就像必须打死疯狗一样!”路德成为德国贵族的盟友,路德教也蜕变为世俗诸侯的工具。
论基督徒的自由
本書系馬丁路德著作之一,且被譽為最佳著作之一。“是一种輕微恬靜之聲”,“是宗教上潛思默想的結晶”。作者自己也以本書為全基督徒生活的述要。
本書有兩大主題:(一)因著信,基督徒是全然自由的万人之主,不受任何人管轄。(二)因著愛,基督徒是全然順服的万人之仆,受一切管轄。
譯者序(一)
馬丁路德于1520年一年之間連寫了三篇有名的文字:一篇是《上德國基督教公侯書》,一篇是《教會被擄于巴比倫》,一篇就是本書——《基督徒的自由》。
1519年教皇利歐第十特派米勒提次(Carl von Miltitz)到德國傳路德到羅馬,當著教皇收回他攻擊賣赦罪票的九十五條。米氏是德國人,洞明德國當時教會的內情,對于路德攻擊貼次勒(Tetzel)濫售赦罪票之事頗具同情。因此米氏有意就地謀爭端的解決,而不愿引路德親赴羅馬。但米氏謀解決爭端的努力終以厄克輩的阻撓未克成功,利歐第十終于次年6月15日頒布了革逐路德的教詔。但米氏此時仍作最后的努力,想挽回爭端;他于10月12日再与路德會晤与利貝布格(Lichtenberg)的圣安多尼修道院。先是路德曾許米氏寫信給教皇,路德至此允許遵照前約于12日之內寫就此信寄去,并定9月6日為發信之時,以表非受教詔的威脅所致。他們又議定,路德于信內應說明他与羅馬教會發生爭端的原委,以表純由厄克的煽動而來,路德實迫不得已出而反抗。但路德寫信時,述明他反抗羅馬教會的本意与原委之后,另寫了一篇語調大异的文字當作禮物贈送教皇,并藉此表明他所作是什么性質的工作,這篇文字就是我們現在譯出的《基督徒的自由》。
路德的這一封寫給教皇的信与送給他做禮物的這篇《基督徒的自由》,那一位教皇利歐第十收到了沒有,我們無從得知。但有人說,利歐第十縱收到了這封信与禮物,也不過是憤怒与鄙夷交集。
路德《上德國基督教公侯書》,与《教會被擄于巴比倫》的先兩篇著作是搖山撼地的雷震之聲,但他這篇《基督徒的自由》卻是一种輕微恬靜之聲。作者自述他這篇文字說:“我若不是受了欺哄,這篇文字就是全基督徒生活的述要”。對于這篇文字,就是路德的敵人也難找出它的錯來。法國天主教人克利斯替尼(Leon Christiani)反評這篇文字說:“在這本書的字里行間流露著真正的宗教精神。几乎全然不見挑撥的爭辯。在這本書里面人又感到中世紀偉大神秘派人的靈感。‘模仿’豈不是不斷的表現出人一己的無能,表出神無限的恩典与基督救贖的至大好處?這本書豈不是傳一切行為應由愛而生,而非出于強迫?路德在這本書里面如此曉暢的論到神的善良,論到這种善良所感化我們感恩的心,論到我們由此所生出自然的順從,論到應該感化我們模仿基督的心愿,凡有人想反對這本書的,他就不是真基督徒。”复原派人科勒得(Kolde)評路德的著作,以本書為最佳,他說這是:“在宗教上潛思默想的結晶,而非在神學上的辛苦得來。”沙夫(Schaff)說:“這本書為路德最佳著作之一,遠超出他著書時代所有一种大爭大辯的气習,而滿具基督教正确的真理与和平。”
古時女執事非比謹慎護持把保羅的一封信帶到羅馬教會,我們現在譯出此書,貢獻給中國的教會,也是非比傳書的微意。
譯者謹識
譯者序(二)
教皇利歐第十准厄克之請,在1520年6月15日頒布了逐路德出教的教諭。教皇的特使米勒提次仍希望能夠運用他的政治手腕,將路德与羅馬教會的鴻溝填補起來。路德雖在是年10月10日收到了教皇的教諭,但仍徇米氏之請,履行從前的諾言,所以在10月中旬給教皇寫了一封信(即他平生給教皇所寫的第三封信),而照原來的約定,標期為9月6日,以免有因受教諭威脅方寫此信之嫌疑。信中路德表示仍尊重教皇本人,但嚴責羅馬教會腐敗。隨著這封信,他附送《基督徒的自由》,作為禮物,并藉以表達他的信仰和工作的性質。
《基督徒的自由》即是路德在《教會被擄于巴比倫》的“授圣職禮”結尾中所應許寫的一書。此書表明路德的根本信仰,充滿了神秘的靈感,毫無爭辯的意气。一個人處于四面楚歌之中,而能心靜如水,寫出如此恬靜优美和光耀千古的文章,若非有深刻的宗教經驗和屬靈生活,是不能辦到的。在讀《上德國基督教公侯書》和《教會被擄于巴比倫》后,讀此一書,使人有長江之水奔放出三峽,便是一坦平洋之感。正如前者表現路德是雄辯家,此書表現他是圣者。
許多學者以《基督徒的自由》為路德最高尚,最优美,和最成熟的杰作,又是改教運動表現其積極的福音基礎,和因信稱義的根本教理最重要的靈修書。路德自己認為其中包含有基督徒生活的總綱。正如伯爾拿的De Consideratione是給教皇的靈修書和生活手冊,此書是給一切基督徒的靈修書和生活手冊。因為《基督徒的自由》論到信仰的能力,或說論到基督徒經驗似非而是的真理:即基督徒是最自由的,為眾人之主,不受任何人束縛;同時基督徒又是負了責任的,為眾人之仆,受眾人管轄。書中描寫人信靠遵行律法,不能得救,惟有靠神在基督里所白賜的恩典,才能得救,換言之即因信才能稱義。這信使人接受福音,与基督聯合。凡与基督聯合的,就与基督一同做王作祭司。但因信稱義的人雖不靠行為得救,卻要從信里自然流露出愛神愛人的行為來。所以基督徒一方面從律法得了自由,生活在信里面;同時他非但不將這种自由當作放縱情欲的机會,誤己害人,而且必然因信基督而有行善的自由,攻克己身,榮神益人,正如基督所說:“神的儿子若叫你們得以自由,你們就真自由了。”在這常不免誤解自由和假自由之名以行壓迫之實的世界,人若要明暸彈-32278自由的真諦,享受真自由的幸福,就當讀此書。
閱讀路德的《基督徒的自由》,便知道其精神乃導源并取法于基督本身和其教訓,以及保羅在羅馬書十三章八節,哥林多前書九章十九節,加拉太書四章四節,腓立比書二章六至七節處所傳講的圣道,并受了中世紀神秘主義派如陶勒爾(Tauler)及該派著作如《日耳曼神學》的影響。
路德寫此書,是用拉丁文,但完成之后,立刻將它譯成德文,而于 1520年11月16日前出版。德文本雖不如拉丁文原文本一樣完全,明晰,但在當日平信徒中,發生了更大更深遠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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