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opold and Loeb Case#012
Musique楽音在确定要看本文之前,我再次推荐观者考虑一下是否能够接受我比较冷漠的表述方式。盛产连环杀手的双鱼座出身的我,在这个方面,或许会引起你的不适。如果有这方面顾虑,请尽早关闭页面。
1924年5月22日凌晨返回家里的Nathan,早上依然一如往常7点15分起来吃早饭,考虑到这一天排得很满,打了个电话请鸟类观察同好代他下午的课(他负责带一些妇孺做近郊鸟类观察,收费课程)。
11点30分他开车去Richard家接他,今天的重头戏从这里开始。
中午他们和一个朋友一起在餐厅吃完午饭后,再次清洗了租来的车,Nathan家的司机看到后想要帮忙时,他们解释为弄翻的红酒渍,糊弄过去了。(是的,虽然这是禁酒令实行后的第三个年头,某些想喝酒的人还是可以随心所欲喝到酒的)
Nathan开着自己的车,Richard开着租来的那辆,前往商定的地方准备投放指示信,但是因为一些具体操作上的问题放弃了,把自己的车停在一边,开租来的车去中央火车站。Richard买了车票进站,在3点去密歇根的火车最后一节车厢的电报盒内,放好了提示信。回来以后,两人开车到了某街角,在售报处看到刊登了尸体已经被发现的报纸,就此对计划是否继续进行产生争执。

这里我想暂时不说历史上究竟发生了什么,而想说说,在Richard看来应该发生什么。我们用一个“假如……”来开始一个设想:
假如那名移民工人没有在22日早晨发现尸体,假如放置提示信的盒子没出现具体操作上的问题,那么1924年5月22日下午应该是怎么样的呢?
首先,第一封提示信会被放在路边的垃圾箱盖子内侧,然后由Nathan会先打电话叫辆车到Franks家接人,再打电话给Franks家,通知他十分钟内会有一辆出租车去他家接他去垃圾箱附近,找到垃圾箱内的提示信,按照提示信指示,去杂货店A。交付赎金的人到了杂货店A后会接到第二个电话,通知他去中央火车站近旁的杂货店B,到了杂货店B会接到第三个电话,让他马上冲进火车站买3点去密歇根的车票,在最后一节车厢的电报盒内找到最后一封指示信,让他在火车经过某工厂时(标志物是写着特定字母的巨大烟囱)向那个方向用力扔出严格按照之前勒索信要求包装的赎金。
此时,埋伏在经过反复测试而确定的落点的两人可以捡起赎金包,飞快开车离开。之后,Nathan会按照原计划去欧洲旅行,而Richard则可以在接下来的日子里,看着警方一头雾水四处乱跑。他们约定一年内不在芝加哥使用这笔赎金,Richard初步打算是去墨西哥挥霍一把。
然而,历史没有如果。

为什么结局会不一样呢?
多数人认为遗落在尸体边上的那副芝加哥唯三的特殊铰链眼镜是关键因素。
但真的那么简单么?
事实上漏洞百出的犯罪过程,又何止遗漏了一副眼镜。
①勒索信的信纸和信封购自Nathan家附近一直采购文具耗材的商店;
②打印勒索信的打字机来自1923年11月底Nathan和Richard在密歇根大学的一次入室盗窃(失主发现后于1924年1月报案,登记编号为62151);
③出售酸液的商店近两三年内只销售出这一瓶工业浓度盐酸,店员对采购人印象深刻;
④在Bobby被绑架前,Richard一直在Harvard School周边走动,并和学校教师闲谈,并被路人目击;
⑤为获得邮寄地址而入住的酒店里,因为被怀疑而转去另一家,行李箱被遗留在原酒店,内有四本芝加哥大学图书馆藏书,借书卡上有Richard的全名;
⑥为证明租车用的假身份可信,作为担保人的Richard在一家杂货店等候验证电话,长达45分钟到1小时的时间让店员记住了这个人;
⑦Bobby的一只袜子在搬运Bobby尸体的时候遗落在半路上;
⑧沾血的凶器被随手丢出车窗,被目击这个过程的守夜人捡到,上交警方;
⑨藏尸的时候,尸体脚部露出暗渠多达12英寸(约30.48厘米);
如果我愿意,还可以罗列更多。


事实上,迟早会有人发现暗渠里伸出的,足足30厘米长的两条腿,排查完Harvard School的教师以后也会开始排查那天周边所有被目击的人,打过电话的那些个杂货店店员们或许也会回忆起那天下午有不同寻常的客人在电话里提到Franks这个姓名,更何况Richard不遗余力和他所有的朋友、调查记者大谈他的推理,亲自带他们走访他实际去过的杂货店所在的那条街,并最终锁定了那家杂货店。
曾经有人说,这个案子太傻了,还“高智商犯罪”呢,还“世纪之案”呢,还不是败露了被抓了么?
是,但不败露不被抓,那是Richard的计划,不是么?
No.012 事件/ 犯罪过程--此条
No.013 事件/ 破案--下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