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修推行“物质刺激”就是按资本和权力进行分配

苏修推行“物质刺激”就是按资本和权力进行分配

中国无产阶级斗争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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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水泵厂五车间理论小组 辽宁大学经济系 舒景竹

1975-08-25 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赫鲁晓夫——勃列日涅夫叛徒集团篡夺了苏联党政大权之后,推行一条彻头彻尾的反革命修正主义路线,使苏联的新的资产阶级分子大大膨胀了自己的政治和经济权力,在党、政、军和经济、文化领域占据了统治地位,并且从中形成了一个掌握全部国家机器和支配整个社会财富的官僚垄断资产阶级,即新型的大资产阶级。这个新型的官僚垄断资产阶级运用所窃取的国家权力,把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改变为官僚垄断资产阶级所有制。“消费资料的任何一种分配,都不过是生产条件本身分配的结果。”(《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第13页)一小撮官僚垄断资产阶级垄断了全国的生产资料的同时,也就操纵了消费品和其他产品的分配大权,把社会主义的分配原则改变为按资本和权力的大小进行分配。

但是,一切新的资产阶级分子都有一个重要的特点:尽管他们实际上干的是复辟资本主义,而在口头上却总是高唱着“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以这些旗号作掩护去贩卖修正主义的黑货。苏修叛徒集团在改变苏联的分配关系上也正是这样干的。

苏修叛徒集团在分配方面鼓吹“物质刺激”原则,但却把它说成是社会主义的分配原则。赫鲁晓夫胡说什么:“物质利益原则”是“社会主义经营的根本原则之一”,“是共产主义建设原则”。勃列日涅夫在苏修二十三大也叫嚣:社会主义(按:应是社会帝国主义)“这种经济形态必须以经济刺激的作用、物质利益的关心”“为前提”。他们叫嚷:越是“彻底地实行”“按劳分配原则”,就越要“更加广泛地采用物质刺激”。

果真“物质刺激”、“物质利益原则”就是社会主义分配原则吗?不!这是彻头彻尾的谎言!是苏修叛徒集团背叛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又一罪证!

社会主义社会实行的“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原则,是对几千年来建立在生产资料私有制基础上的“劳者不获,获者不劳”的人剥削人的分配原则的否定。它是建立在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上的个人消费品分配原则,这原则要求每个劳动者首先应该尽自己的能力为社会工作,而社会则按照各人所提供的劳动量来分配消费品。但是“按劳分配”所体现的“平等的权利按照原则仍然是资产阶级的法权”。(《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第11页)苏修叛徒集团竭力利用和强化资产阶级法权,他们推行的“物质刺激”原则,是在一小撮官僚垄断资产阶级篡夺了党政大权,垄断了全国的生产资料,广大劳动人民重又沦为雇佣奴隶的基础上实行的。一小撮官僚垄断资产阶级及其代理人,完全脱离生产劳动,只是“为掠夺而管理”,“借管理来掠夺”。(《列宁选集》第三卷第395页)他们在追求最大限度利润的“刺激”下,采取各种“科学方法”,敲骨吸髓地榨取劳动人民所创造的剩余价值,以满足对外侵略扩张、对内加强法西斯专政的需要,同时在资产阶级内部按资本和权力进行分配,以保证他们穷奢极欲的生活需要,而广大劳动人民为了取得维持生活所必需的一点生活资料就必须象勃列日涅夫叫喊的那样:“劳动,劳动,劳动”,被一小撮新资产者榨尽自己的血和汗!这哪里有什么“按劳分配”?!有的只是一小撮官僚垄断资产阶级对广大劳动人民狂暴、凶狠的剥削和掠夺。

我们再就苏联现实的分配关系进行考查,剖析苏修是怎样在推行“物质刺激”的过程中实行资本主义分配原则的。

苏修叛徒集团为了掩饰其国内日益尖锐的阶级矛盾,沿袭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的一贯手法,故意把一小撮官僚垄断资产阶级及其代理人的剥削活动,和工人、农民的劳动混为一谈,把他们作为个人收入攫取的那部分剩余价值说成是劳动报酬。而且,还把这种剥削活动吹嘘为比工农劳动效用更大的“复杂劳动”,鼓吹对这种“更熟练、更紧张、更重要或更负责的工作,要用更多的报酬来刺激”,为资产阶级特权阶层通过高工资、高奖金以及其它形形色色的个人津贴,肆无忌惮地占有劳动人民创造的剩余价值,制造反动的理论根据。现在,苏联一小撮资产阶级特权分子大肆推行“物质刺激”原则,通过“合法”途径攫取的个人收入,有的每月高达六千五百卢布,而工人的最低工资按照规定为七十卢布,而实际上有相当一部分工人只能得到五十卢布,大田作业的集体农庄庄员工资收入仅三、四十卢布,相差几十倍甚至上百倍。第一次世界大战前沙俄时代资产阶级专家与粗工之间的收入差距,大致为二十比一。今天,苏联的资产阶级分子与劳动人民之间的收入差距,甚至超过了沙俄时代资产阶级专家与粗工之间的收入差距。这种差距哪里是什么“复杂劳动”与“简单劳动”之间的差别,而是“劳者不获,获者不劳”的对立的阶级剥削关系。苏修在推行“物质刺激”原则下,把对资产阶级分子实行的高工资、高奖金和其它各种津贴说成是劳动报酬,对这种剥削关系极力加以掩盖,“这种表现形式掩盖了现实关系,正好显示出它的反面。”(《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十三卷第591页)“物质刺激”原则在这个问题上所起的障眼法作用,是十分明显的。

今天的苏联,一小撮官僚垄断资产阶级及其代理人剥削收入的多少,完全是根据他们所掌握的资本和权力的大小。一九五六年开始的那次“工资改革”的材料表明,对于企业经理、总工程师等的“职务工资”,就是按照企业规模及其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性来确定的:谁掌握的企业越大,权力越大,所能支配的资本越多,谁的“工资”也就越多。苏修领导集团为了刺激掌握各级权力的资产阶级分子从劳动人民身上榨取更多的利润,还为他们规定了刺激作用更大的奖金等各种附加收入。苏修宣传机器露骨地宣扬:“利润是担负经营管理工作的共产党员的最好鉴定”,“不想赚很多的钱就意味着不想有成效地工作。”苏修推行的“新经济体制”规定,企业赚钱越多,利润率越高,企业能够从利润中提取的“物质鼓励基金”就越多。而作为企业发给个人奖金的主要来源的“物质鼓励基金”,按照什么标准在各类人员中进行分配,则完全由官僚垄断资产阶级及其代理人决定,结果大部分落入他们自己的腰包。苏联的新资产者,正如马克思所说,“作为资本家,他只是人格化的资本。他的灵魂就是资本的灵魂。”(《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十三卷第260页)刺激他们积极活动的最大动力就是剩余价值、利润。“物质刺激”,对于掌握企业大权的资产阶级分子来说,就是资本主义的利润刺激,谁榨取的利润越多,谁的奖金越多。当然,利润的多少,直接与资本和权力大小相联系;同时,也与资本和权力是否充分发挥其榨取利润的作用有关。因此,高额奖金也是苏联资产阶级分子按资本和权力分配消费品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据苏修官方材料,一九六九年,全国工业企业中工人的奖金仅占工人工资的百分之四,而企业领导人得到的奖金则为其高工资的百分之四十以上。据苏修报刊透露,实际上不少企业领导人得的奖金为其工资的一、两倍。至于一小撮官僚垄断资产阶级及其代理人所攫取的数量惊人的个人津贴、特权享受等,更是直接取决于他们的地位、权力以及由特权地位决定所能支配的资本的大小。

恩格斯说过:“在资产阶级看来,世界上没有一样东西不是为了金钱而存在的,连他们本身也不例外,因为他们活着就是为了赚钱,除了快快发财,他们不知道还有别的幸福”。(《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卷第564页)苏联的新资产阶级分子不满足于通过上述这些“合法”途径来占有越来越多的货币和商品。贪污盗窃、投机倒把、敲诈勒索等资本主义社会所固有的社会弊病在苏联已泛滥成灾,成为资产阶级分子侵吞工人、农民劳动成果的又一个重要途径。而资产阶级分子的这种“非法”勾当,也往往是和他们的权力与资本的大小相连系的。苏修报刊供认,从中央到地方,在工业、农业、商业、文教等各个领域里,“许多领导人和党组织的负责人”、“企业和组织的领导人”,“同一的企图是怎样能赚得更多”和“靠损害人民的利益而轻易牟取暴利”。这些官僚垄断资产阶级分子,利用他们所掌握的权力和资本,和社会上的资产阶级分子相勾结,有些人还“亲自领导贪污盗窃集团”,大肆窃取劳动人民创造的财富,在“很短时期内”就成为“百万富豪”。

由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已经在苏联全面复辟,那里工人、农民的个人工资收入,已经不再是依据“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原则进行个人消费品分配的一种形式,而是劳动力价值或价格的转化形式。苏修叛徒集团对劳动人民鼓吹要“更加广泛地采用物质刺激”,“使劳动具有更高的质量和更高的自觉性”;苏修劳动和工资问题委员会主席也喧嚷:物质刺激的“主要精神在于,先好好干,然后根据整个集体挣得的利润数额来分得自己的一份”。在推行“物质刺激”的情况下,苏联劳动人民果真能从自己创造的财富中分得应有的一份吗?不,绝对不能!苏修官僚垄断资产阶级对劳动人民鼓吹“物质刺激”的目的,一方面是企图用“做事就是为了拿钱”这种腐朽没落的资产阶级利己主义思想来腐蚀劳动人民的灵魂,麻痹他们的革命意志,把人和人的关系变成赤裸裸的金钱利害关系,另一方面则是以少量的金钱物质作诱饵,驱使工人、农民更紧张地劳动,为他们创造更多的剩余价值。例如,苏联正在大力推行的被勃列日涅夫吹捧为“完善劳动报酬”典型的“谢基诺方法”,其实就是裁减人员、使在业工人提高劳动强度来加紧榨取他们血汗的方法。工人必须完成本来要两个或三个人才能完成的工作量,但他们因此而得到的“奖金”最多不超过原来工资的百分之三十,他们创造的剩余价值的绝大部分,被一小撮资产阶级分子所吞噬。与此同时,大批工人被踢出了工厂大门,沦入失业队伍,苏联的官僚垄断资产阶级可以“完全按照自己的方便、意愿和眼前利益,使最惊人的过度劳动同相对的或完全的失业互相交替。”(《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十三卷第597页)再如,苏修在建筑部门竭力推广的工作队承包制的所谓“兹洛宾方法”,名义上是要使工人的工资和奖金直接取决于“工程完成的期限、质量和实际造价”,以加强“物质刺激”,使得“既有利于国家,也有利于建筑工作者”。而实际情况又是怎样呢?据苏修报刊透露,兹洛宾综合生产队在实行这种方法的头两年中,工人经常处于极度的紧张劳动之中,连“延长抽烟时间的现象”都“杜绝了”。通过强化劳动使“施工期缩短一半,劳动生产率提高百分之四十”,但由此而创造的利润,则绝大部分(百分之六十至九十)“上交国家”,剩下很少一部分才按被评定的等级发给工人作“奖金”。归根结蒂,这一切都是“用延长劳动日的办法,或者用提高生产率、从而使劳动力更加紧张的办法等等,来增加这个无偿劳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第17页)苏修越是“广泛地”实行“物质刺激”,苏联工人遭受的剥削就越深重。苏修报刊透露,在阿克萨伊斯克塑料厂,工人每得到一卢布奖金,就要为官僚垄断资产阶级多创造十六卢布六十戈比的剩余价值。难怪勃列日涅夫也直言不讳地供认:“我们必须毫不吝惜地进行物质鼓励——这笔资金将得到百倍的补偿。”根据苏修公布的材料,从一九六四年到一九七二年,苏联资产阶级从工人身上榨取的剩余价值约增加了一点六四倍。

可见,苏修叛徒集团竭力推行的“物质刺激”原则,根本不是什么“社会主义经营原则”,它是按资本和权力大小进行分配的资本主义原则。一小撮官僚垄断资产阶级借此狂征暴敛,加紧榨取广大劳动人民的每一块肉,每一滴血!“按劳分配”只不过是一个骗人的外壳而已!

苏修叛徒集团推行“物质刺激”原则的结果,使苏联社会的两极分化日益加剧。按苏修公布的材料计算,苏联工业部门的剥削率高达百分之二百,比沙俄时代工业部门的剥削率还高出一倍。在全部国民收入中,占全国人口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广大劳动人民通过工资、“社会福利”等得到的部分还不到一半,而一小撮资产阶级特权阶层及其掌握的国家机器则攫取了一半以上,近年来约为百分之五十二至五十五。苏联资产阶级在全部国民收入中的占有额,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相比,不相上下。在沉重的剥削下,劳动人民劳累终日,不得温饱,现在占全国四分之一以上的人口,即约六千八百万人的收入不能维持最低生活水平,挣扎在水深火热之中。而一小撮资产阶级分子则大量侵吞苏联人民的劳动成果,过着穷奢极欲、纸醉金迷的生活。苏修报刊透露,他们挥金如土,“一餐可以花掉数百卢布”,穿的是“英国的西服,意大利的领带”,住的是豪华的私邸和别墅,坐的是从“西方进口”的汽车。这些新资产者完全是一群吸吮着劳动人民血汗的吸血鬼!

近年来,苏联人民对官僚垄断寡头的残酷剥削和法西斯统治,采取罢工、示威游行等各种形式,进行了英勇斗争,这种斗争还正在发展。我们坚信郁积在苏联人民心中的怒火,总有一天要爆发出来,具有光荣革命传统的苏联人民,必将彻底推翻勃列日涅夫集团的反动统治,埋葬社会帝国主义的剥削制度,让社会主义的阳光重新普照苏联大地,在苏联重建无产阶级专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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