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CCC438_2021_D1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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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文字直播台


D1歐小姐的個人背景 (與案關係不大,可skip)

歐小姐於1996年在香港出生,2008至2014年讀中學,2014至2019年在香港教育大學修讀English Language Teaching 學士學位,2020至2021在香港大學修讀Literary and Cultural Study 碩士學位。 歐在2019年7月畢業後任職香港教育大學研究助理,主要協助研究社會包容、新移民、少數族裔等社會議題。當時研究目標是如何推廣中港歸屬感,一星期只有一兩日需要在大埔教大校園上班,部分時間可以在家工作。


在2013年就讀中五時,歐與其他香港各中學的head prefect(近100人),去北京中國人民大學進行為期5日交流。凌晨3點出發去天安門城樓上睇升旗,等到5點先升旗。之後到故宮博物館參觀,去北京中國人民大學上leadership lecture。歐對是次交流有以體會「因為好少接觸內地,覺得好eye-opening, feel 到自己嗰個attachment囉。」之後仲有參加香港青年200活動、明日領袖高鋒會、 亞洲博鰲青年論壇......當時未確認想做老師,想做公務員所以在2018年考CRE(公務員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測試),合格。


十一月初,歐小姐患上鼻竇炎

歐在2019年11月1日出發到柬埔寨旅遊5天,不過在柬埔寨發燒、傷風感冒。11月5日夜晚香港,首先趕回工作進度,之後在11月8日到沙田圍睇私家醫生,確診患上鼻竇炎,醫生開抗生素、消炎藥、收鼻水藥及7日病假,於11月15日覆診時鼻竇炎仍未痊癒,醫生再開3日藥(求診記錄呈堂)。


👉 案發當日背景

當日早上,歐小姐母親突然左膊頭至左手不能動彈,歐大驚,急召救護車。歐急忙地將一件風褸、一件白色T-shirt、口罩、濕紙巾等物品塞入背囊,隨救護車陪同母親到北區醫院進行檢查 (呈上當日求診紀錄)。歐母檢查後無大礙,醫生診斷只是肌肉發炎,服用止痛藥後在一時許出院。 


當日歐小姐本來相約自中一認識的好友蔡小姐,下午二時外出行街食飯,因當日早上的意外致約會推遲。「本身諗住去唔到,但媽咪叫我照去。」歐稍事休息,並「畫吓眉搽吓粉底」,兩人相約三時許在粉嶺火車站見面,再乘坐270B巴士到長沙灣D2 place行街。而歐小姐亦無特別收拾背囊,用紙袋載住先前旅遊時從柬埔寨機場買的芒果乾,孭住背囊赴約。


📌歐當日與友人到旺角晚飯

之後,歐小姐與蔡小姐一齊由荔枝角去旺角與 蔡小姐男友會合 (17:27時出閘,有八達通記錄)。之後朗豪坊逛了個幾兩個鐘,歐形容「當時好多買嘢行街嘅人,街上氣氛無異樣」。晚上八時左右,蔡小姐男友(Chris)提議去通菜街一間泰國餐廳晚餐,三人用餐耗時兩小時。 


👉歐用餐後肚瀉,步行到廣華醫院求診時遇見好心人

歐小姐從餐廳出來感到有點不適,所以行去洗衣街的公廁。歐如廁後仍感不適,於是步行前往就近的廣華醫院求醫。歐小姐憶述當晚十一點左右在登打士街無車,西洋菜南街沒有不尋常,只見咸美頓街有幾個人聚集。


不過,歐小姐轉入登打士街後突然喉嚨好乸覺得好辛苦。此時有兩個女仔迎面走近,從背囊的盒子拿出面罩。歐小姐起初拒絕戴上面罩,因為當時離廣華醫院兩個街口而已。 後來兩女仍為歐小姐戴上面罩,著「試一試,戴咗會舒服d」。



📌歐小姐被速龍從後拉跌,壓趴在地

歐小姐橫過馬路時,望見遠處好多「由頭包到落腳」的黑衣人(速龍) 跑近,因黑衣人群跑得好快並大叫,使歐小姐受驚並轉身跑走,但歐當時身體不適「跑唔郁」。


歐小姐憶述:「起初佢哋 (速龍) 係我身邊跑過,但之後我feel到有人從後拉我背囊,之後我個頭 (右後方) 撞咗落地,blackout咗失去知覺一陣,醒返一擘大眼就望見(碧街) 天仁茗茶。」後來,警員將歐小姐翻轉,將她壓趴在地上。 


歐小姐雙手被屈在背後扣起,稱當時感覺背囊已被取走。過了一會,警員繼續壓住歐小姐,並拿出一對手套問歐小姐:「係咪你嘅?」歐小姐答:「唔係」,之後警員將手套戴咗歐小姐手上……😑



📌被告頭部受傷送院留醫

被捕後,歐小姐被送到聯合醫院急症室接受治療,歐送院時清醒。診斷結果顯示歐小姐曾在水泥地面拖行幾米造成頭部受傷 (據病人所講)、頭部受傷曾短暫失去知覺、中度脫水、頭部有3厘米腫脹、左邊肩膊有痛楚,可幸電腦掃描沒有發現內出血。此外,歐小姐曾在醫院嘔吐、無胃口、頭痛頭暈,所以醫生為歐「吊鹽水」,到11月21日出院。


歐補充當日以為母親會留院一段時間,所以背囊內有叉電器(尿袋);因為歐母有潔癖,所以歐小姐亦帶備濕紙巾供母親抹手。呈上當晚在餐廳「泰廚」用膳的單據,並在地圖上畫出當晚行蹤。 


離開餐廳後歐感到不適,到洗衣街公廁如廁後,沿花園街走到徐展堂普通科門診求醫,不過該門診暫停營業,所以歐打算沿碧街轉入廣華醫院。歐形容「路口有d爛咗,即係地下有個窿咁樣,當時西洋菜南街仍有人busking。 」


家住粉嶺,在大埔工作的歐小姐稱從沒有參與遊行示威,亦無參與遊行示威。另外,歐小姐稱不肯定說話有否中英夾雜,但肯定沒有要求警員安排英文翻譯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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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盤問

控方質疑歐小姐不但剛剛病癒,加上工務繁重,「啲嘢未做完㗎喎,你都諗住出街啊?」歐小姐感委屈「但係I need a social life. 我唔可以真係一至日咁樣返工做咁多嘢囉!」歐續指,因為從事銀行工作的友人蔡小姐月初派更,兩人在月初已經相約在案發當日見面食飯,所以歐小姐當日已經請假。 


👉歐小姐獲母親鼓勵出去玩

控方不斷挑戰歐小姐與母親的感情「你唔係好關心佢咩?做咩唔早啲返屋企睇佢?」、「你媽媽畀你去街去到咁夜咩?」。「因為當時屋企有人睇住佢,佢知我嗰排好辛苦,又病咗,跟住返工啲嘢又無停過,咁所以佢都同我講話出去輕鬆吓囉」歐聲線顫抖地回應。


此外,控方又質疑歐小姐為何不返回餐廳如廁,反而步行至較遠的洗衣街公廁?歐解釋當時已經步行至旺角站B出口附近,兩處距離相近,所以不打算行返轉頭。


之後控方又抽秤「你係公廁到留咗成半個鍾,又屙又嘔,咁辛苦點解唔叫救護車呢?」歐小姐指當時覺得未至於需要救護車,不想浪費醫療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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