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灯塔

动物灯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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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nus Dei (c. 1635–1640), 38 cm × 62 cm. Oil on canvas. Museo del Prado

杀鸡

今天杀了一只母鸡,我负责拔毛开肠。接了一桶正午的太阳能水,然后把鸡按进热水里。一分钟后,我拽着滚烫的鸡,开始拔毛。

热鸡就这样躺在水泥地上,脖子、鸡头都这样静静的放着。拔掉一撮毛,露出黄色的皮肤。我突然发现,这只鸡的脸也是黄的。当你近距离观察鸡的时候,竟然看出了一张脸。

或许是前几天看韩国片《破墓》那只人脸蛇身的影响,我抓紧把毛都拔了,然后从腹部一刀开肠。一只手深入鸡温热的胸腔,把所有内脏慢慢拉出来。

我看见这只鸡有一些黄油在肛门附近,并且在腹部有一个小拇指宽的红色印记。我拨开皮和肉的,发现这确实不是病变,只是一个鸡皮上的胎记。

然后,我小心翼翼的把肛门和那一大串内脏从鸡身上割下来。为了别割破肠子,我特意割大一点。

内脏上还有一颗心,一个屎包,一个有些不健康的肝。我把屎包用刀切开,发现里面都是上午吃的食,都是些玉米面,还有些细碎的沙粒。撕掉黄色的膜,清洗之后,都放进鸡身子里,把它装包准备送给我外婆。

这只鸡很小,但是腿有些瘸。所以先杀这一个,做母鸡汤。

我之前就注意到这只瘸腿的鸡,昨天它还在路上觅食,今天就已经被宰杀。

杀鸡与杀人

从前有人说,杀人会坠入十八层地狱。我不喜欢这种吓唬,杀鸡难道就不会下十八层地狱?抑或是二者都不会下十八层地狱?人和鸡究竟有什么不同?是智能的大小还是力量的高低?如果以灵性为标准,有些智障的人甚至不如猩猩;如果力量为标准,那么鸡因弱小而被杀,人因弱小被杀也是合理的;如果以下地狱为标准,谁为杀鸡和杀人估价?

而如果以一种外观的视角来看杀鸡和杀人,人之所以不被允许杀人,是因为群体:法律、道德、宗教。但这种群体所授予的权力同样意味着,当这些规范允许的时候,你就可以大肆杀戮,你也可以被别人毫无阻碍的剥夺生命。

人之所以能杀鸡,就是群体所允许的,准确来说是人类群体所允许的。我们常常以为道德在群体之内,但这个群体的范围是可以扩张的。扩张的条件则是另一个问题了。

所以,如果有必要,我会毫不犹豫践踏任何法律、规则、道德,这句话听起来很阴暗,但是人处在社会之中,有一些规则是不可能践踏的,这和我的个人意志无关。虽然以各种理由杀鸡是一件很正常的事,但终究难掩群体意义的虚无,我们建构起来的鸵鸟的道德大厦,是如此的自欺欺人。

宰杀的冲击

当亲自杀死一个生命后,人间所有教条、价值、规则、道德都像小丑一样。

这是一个病毒,来自于内心深处的寒冷让我泯灭所有生之欲。这种极其血腥的场面让我从生存的幻想中惊醒。从社会编织的美梦中惊醒。窈窕淑女变成累累白骨,肉山酒海变成满腹屎尿,无论是谦谦君子,还是天真孩童,此刻都感到虚无。只有不敢直视的沉默与心跳后的呆滞。

很多人只看见过白花花的肉,却不曾细想他的前身。在我们为饥饿感所驱动时,绝不会想像我吃的是一个在嬉笑玩闹的生命的肉,曾几何时。当我补全原始吃肉的记忆,才会想起所有生与死的画面,真正的重新审视人生。或许有人认为这是我为刀俎,人为鱼肉,人是站在食物链顶端的人,优胜劣汰,胜者为王。但这种规则下,所有生命只是一环。在强弱的阵营里面,没有最强,只有更强;没有永恒的刀俎,只有永恒的鱼肉。而身为鱼肉者却永远为强者的幻象所迷惑。

这是一个用谎言与假象编织的世界,真实潜藏虚无的深处。我为欲望驱使,陷入长久的愉悦。是否如同猪羊一样在欢愉之后便是刺破所有规则尖刀呢? 死亡的真实又何关为谁所杀? 此刻,我像一只未到案板上的鱼,究竟是被迫临死前竭力的嘶嚎与挣扎,还是别样的解脱呢? 如果谈解脱太过理想,那究竟还有什么路可走呢?

解脱之法,前人尽述而不得解。而真正面对这个问题必然需要对人生真实的身察。放在社会变革上,不断的真实不断地谎言,相互修正欲望带来的不和谐。所谓社会可以发展,这毕竟是在做有力的挣扎。而放到须臾而逝的人生,面对以各种形式到来的死亡,无论抒发多少感慨,用干多少墨汁都难以跳出此中。

藐视人间规则容易,解脱生命虚无困难。前者只需唯真,真实之后何去何从?

平静之后,喘息声依旧清晰,只觉不能呼吸。

下地狱吧

如果说我生命中有什么和别人不一样,那就是和动物相处的经历,见证一个又一个动物的出生与死亡。白刀子进,红刀子出,鲜红的血液喷涌而出。铺天盖地的腐烂的肉,肿胀如玉米大的母猪生殖器,母猪已死,仔猪仍然吮吸着发紫的乳头。刚出生的鸡就被咬死,接生小羊把子宫拽出来,不得不死……

如果说,我为什么对人类群体的规则嗤之以鼻,或许就是这些死在我面前的动物的魂灵所致。一套是人类的规则,一套是动物的规则,其实只有一套规则。

如果杀人要下地狱,那么杀鸡一定也要下地狱,而且比杀人更应该下地狱。除非地狱是人开的,人开的就不是地狱了,是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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