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8法律代表 陳詞

⏺A8法律代表 陳詞


對於身處現場有否構成「參與」,辯方舉出一個例子:

區域法院正門前,有十個人大喊「打倒希特拉」的口號;草叢吸菸區有二十人正在吸煙、「睇戲」,那麼有個人就這樣站在現場而沒有任何作為,算不算「參與」?這個驀然到場(mere presence)又如何助法庭推論? 


辯方指出沒有市民知道自己站在某處會否被當成示威者,若該人單純身在現場而毫無作為,則視乎該人身在暴動現場的何處以作推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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