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4法律代表 #曾藹琪大律師 盤問PW35偵緝警員 6314 楊立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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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頭先主問嘅時候就俾咗你之前證人供詞嘅第五十二段你啦,我另外比多一段你,係方便我一陣問問題嘅。呢兩頁紙呈堂為D14-6,就係證人供詞嘅第22同埋52段。

辯:第二十二段先下,7月29日2052時,響嗰個醫院裡面,你呢就檢取咗十一項物品,但其實當時已經有三個背囊喺你嘅保管之中㗎啦?

PW35:不同意。當時,除咗我檢取咗嗰十一項證物之外,其他嘢都係第十四被告自行保管

官:咁講緊嗰三個背囊呢?

PW35:包括嗰三個背囊都係第十四被告自行保管

辯:主問最尾比你睇嗰個片段,NOW嗰個片段,同唔同意見到你係攞住三個背囊?

PW35:同意

官:同埋枝行山杖?

PW35:冇錯

辯:你係被委派做處理第十四被告有關嘅證物嘅警員。

PW35:係

辯:同你直接指出啦,所以呢,響醫院嘅時候,三個背囊都係由你保管嘅。

PW35:不同意

辯:你響0200時,7月29日,同第十四被告離開醫院,對嗎?

PW35:對

辯:離開醫院嘅時候,三個背囊連同裡面嘅物品都係由你保管嘅。

PW35:不同意

辯:然之後,返到差館處理一啲事項啦,主控都問左你㗎啦,你呢就係響最後嗰朝早要處理嘅事,就係0823時就將第十四被告交俾值日官處理。然之後你就下班去到當天嘅黃昏先至在上班,對嗎?

PW35:對

辯:所以呢,你係去到2019年7月30日,即係第二十二段講緊嘅0218時呢,你先至有時間處理有關第十四被告嘅案件嘅證物嘅,所以分開咗兩個環節嚟處理嘅其實,簡單嚟講。

PW35:你想講邊兩個環節?

辯:第一個環節就係響醫院裡面啦,呢個係第一個環節。但由於第十四被告睇完醫生你地就會離開醫院㗎喇嘛,對嗎?

PW35:對

辯:所以呢,響第一個環節裡面,只係處理到而家證人供詞第二十二段嘅物品,而由於你亦都有中間落過班嘅關係,所以你就去到第二天凌晨0218時先至處理餘下嘅物品啦,

先至檢取。

辯:如果我地睇返第五十二段有出現過「XXX(不是A14)」呢個名,包括中文或者英文,總共有六張卡嘅,我想比你睇一睇嗰六張卡,我亦都希望將佢哋一併呈堂。係響第五十二段嘅5號、6號、11號、12號、24號同埋26號裡面嘅。

-六張卡片呈堂為D14-7-

辯:呢六張卡當中呢,有三張卡都有相片喺上面?

PW35:係

辯:包括一張身分證、學生證同埋另外一張會員證嘅。

PW35:係

辯:你同第十四被告響佢被捕之後都相處咗一段長時間,以小時去計啦,對嗎?

PW35:一至兩日到啦

辯:你都會同意頭先我所講三張卡上面嘅相,並非第十四被告嘅樣嚟,對嗎?

PW35:對

辯:另外呢,響你證人供詞第五十二段第二十三號物品,五張相,麻煩都俾證人睇一睇。

PW35:睇咗

辯:同樣嘅問題,呢五張相當中,你見唔到有第十四被告在照片上,對嗎?

PW35:對

-五張照片呈堂為D14-8-

辯:頭先俾你睇嘅D14-7、8,佢哋都係連同證人供詞第五十二段第4-29嘅項目一同響黑色背囊(P14-14)裡面搵到嘅。

PW35:冇錯

辯:7月28日,2019年,當值當天,著住一件寫著警放police嘅背心當值?

PW35:警察嘅背心

辯:我地得知寫住警察police嘅範圍係可以攝咗入件衫嘅一個位,令到睇唔到呢啲字嘅,同唔同意?

PW35:同意

辯:我嘅問題係,響當值嘅時候,如果警察係著住呢一件背心,有咩情況係需要將印有警察police呢一部分收起佢?

PW35:冇正式嘅指引

辯:你自己有冇試過咁做?

PW35:有

辯:喺咩情況?

PW35:例如我自己喺寫字樓工作嘅時候,著住呢件背心,我就會冇展示出嚟

辯:有冇試過響公眾地方執勤嘅時候,你本人要收起有關部分嘅字樣?

PW35:有試過

辯:喺咩情況啊?

PW35:我認為毋須展示警察身分嘅時候就會咁做

辯:有咩時候響公眾地方執勤,係你認為會毋須展示警察嘅身分?

PW35:例如我需要做一啲埋伏、唔想俾人發現我嘅時候,咁我咪會隱藏我嘅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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