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0法律代表 #林凱依大律師 盤問PW6
(前半盤問內容)
PW6表示自己在案發當日2330左右完成掃蕩行動至翌日0206下班時曾就著案件進行第一次的筆錄,當時記憶清晰;其於同年10月19日再錄了一次證人供詞,PW6同意筆錄的內容應跟時序。PW6表示在2019年的6月至案發當日期間,一共處理過4-5宗的社會運動事件,從案發當日到2021年6月,則處理過二十宗以上的社會運動案件。
辯方指出,PW6在證人供詞裡不曾紀錄其在摩利臣街見到有200-300名示威者在警方防線前與之對峙的情節,惟是日首次在庭上提及。PW6表示記憶中有,便在作供時提出。
PW6的證人供詞中沒有提及警方防線何時到達急庇利街,PW6表示從摩利臣街前往急庇利街大約十分鐘左右。
PW6在主問時曾指出警方防線到達干諾道中時有兩批示威者離開,一批向東、另一批進入干諾道中。PW6當時看不到禧利街內的示威者有何動靜。
之後PW6的小隊沿干諾道中向東前往禧利街,PW6表示能看見接近路口的情況。
之後小隊再前往文華里,看到文華里的情況,見有示威者架起遮陣及路障,於是發射催淚煙作警告。
STC指出2147時STC(畜龍)進入文華里,當時PW6距離STC約5-10米。PW6指出供詞裡提及「警方於2149時對干諾道中的示威者作出警告,之後向前推進」是憑記憶進行的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