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 審訊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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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文字直播台

【09:38】開庭,傳召Telegram專家證人/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高級督察陳鴻,繼續解說他撰寫的專家報告中關於Telegram各項數據(viewcount、發文時間)、運作原理、頻道擁有人及管理員的權限……😴


【極度無聊,可skip唔睇】


【Telegram統計 viewcount 的原理】

陳鴻供稱有互聯網網絡就可以睇到SUCK Channel資訊,任何人如有安裝telegram就可以加入成為訂閱者,但每個頻道只可有一個owner。根據官方資料,由於telegram不想記錄每位用戶瀏覽貼文的資料,所以隔一段時間後,即使同一用戶用同一裝置瀏覽同一帖文,viewcount亦有所增加。因此,telegram👁顯示的viewcount瀏覽記錄只是一個約數,並不代表必然有三個不同裝置曾經瀏覽帖文。


【為何Telegram有時差?】

陳鴻指,開啟電腦版Telegram後,將滑鼠遊標指向Telegram帖文右下角,系統會顯示準確的帖文日期及時間,所以陳鴻可以確認「SUCK channel」的發文時間,之後陳解釋為何有1秒時差,理由是Telegram系統會將微秒自動round up捨入至最接近的秒。伺服器與用戶之間的訊息溝通有延遲,不同裝置瀏覽亦可能有1至3秒的時間誤差。


【Owner、Admin的權限】

此外,陳鴻又指作為頻道的管理員或擁有人,可以在頻道設定開啟sign messages,一但開啟該功能,帖文右下方就會顯示當時發文者的帳戶顯示名稱,無論是手機或電腦瀏覽都一樣。不過,作為普通訂閱者不能查看誰是頻道擁有人或其他頻道管理人身份。


話說陳鴻自己開3個TG account,加入自己開啟的頻道(t.me/A_B_C_testing),帳戶A (@A_Testing)是擁有人、帳戶B (@B_Testing)是管理員、帳戶C (@C_Testing) 則是普通訂閱戶。陳鴻藉此向法庭解釋Telegram頻道的操作、管理員權限……😴


陳鴻用15分鐘解釋上述功能意思,闡述在Telegram公開頻道的擁有人、管理員、一般訂閱戶、非訂閱戶擁有的權利。



【SUCKER 是 SUCK channel 的擁有人,他提拔了其他帳戶成為頻道管理員】

陳鴻稱telegram頻道擁有人是頻道中最大權力的人,可修改其他管理員的權限,管理員無權修改自己的權限。因為只有頻道擁有人或管理員才能在頻道上發佈帖文,所以單憑底部的broadcast字樣(示意圖1)就可以肯定該telegram帳戶「SUCKER」是頻道的擁有人或管理人。


此外,「SUCK channel」的擁有人是「SUCKER」,管理員「C」、「Chifan」都是由SUCKER提升為頻道管理人,3個帳戶都有權在「SUCK channel」上發佈信息。只有頻道擁有人有權將頻道擁有權轉移予他人 (Transfer owner)。

示意圖1


陳鴻同意Telegram頻道就如電台一樣,頻道中的擁有人與管理員就是充當電台的角色,向大眾發佈資訊,而subscribers則是「特登扭去電台收聽嘅人」。之後陳鴻解釋Telegram Bot的原理……😴


【SUCK bot信箱不是BOT】

陳鴻供稱BOT是Telegram中的小程式,不過,即使有個「Bot」字亦不代表有機械人程式,而「Suck bot信箱」是私人對話群組,因為群組內沒有發現任何機械人程式。陳鴻續指,「Suck bot信箱」是私人群組,因為在螢幕上方notification下沒有顯示群組的連結(invite link),之後陳鴻解釋公開群組與私人群組的分別……😴


*許官在抄錄筆記期間,左手不時搓眉、托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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