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 審訊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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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文字直播台

【09:35】開庭。黃嘉霖繼續作供


控方繼續將證物P19連登截圖與「SUCK channel」比較。黃嘉霖確認連登用戶(ID:282534) 多次將多篇在「SUCK channel」telegram頻道發佈的帖文,例如「封印高鐵」在幾十分鐘後轉載至連登,相同標題帖文亦在被告手機出現。


【Facebook&Instagram 搜證】

黃嘉霖稱自己用facebook和Instagram 的經驗,分別是10年與4至5年,網頁版與手機程式都會用,幾乎每日都會用,工作上亦會接觸上述程式,調查案件時會查看上述程式的相關帖文。 控方向黃嘉霖展示SUCK Channel Facebook及Instagram 專頁的統計數據,如貼文時間、讚好人數、追蹤人數等,黃供稱根據經驗該些數字準確。在「SUCK channel 」Telegram頻道發佈後幾分鐘,相同貼文就出現在SUCK Channel 的FB專頁及IG專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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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5 辯方盤問

黃嘉霖供稱有用連登不過只是訪客而沒有帳號,承認沒有就本案接觸連登的高層及管理團隊,不了解連登帖文的發放人作者身份的在手機顯示機制,亦無參考解釋連登的保安系統的文章。


【辯方:連登曾發生帳戶資料被盜】

辯方郭憬憲大律師指,有連登帳戶懷疑在2019年8月13日發現資料被盜用,部份連登帳戶因為在其他網上平台以同一電郵及密碼登記,以致連登帳戶被盜用,所以連登管理員就此發出聲明。


控方提出反對,認為辯方郭大律師的盤問只是基於「帳戶資料確實有被盜用」的假設,但所謂的官方告示並非由證人發佈,所以他不能確認信息真確性,相關證供只屬於傳聞證供。 黃嘉霖亦表示只能確認帖文由LIHKG ID #1 用戶發出,不能確定是否連登的官方帖文。[爭辯的細節後補]


在辯方盤問下,黃嘉霖承認在調查本案時無考慮連登保安有漏洞、是否曾受DDos攻擊。因此,辯方指出黃嘉霖不能百分百肯定每位帳戶發出的帖文都是由戶主而非他人發出。 黃嘉霖稱:「我哋調查期間不能假設戶口被盜用㗎嘛。」郭大律師不解:「我唔係好明,科學精神就話大膽假設小心求證,假設可以大膽㗎!點解唔可以假設户口被盜用呢?」黃嘉霖回應指:「户口係咪被盜用應該由被告人自己解釋,跟住我哋去調查,不能夠由我哋去假設。」警方可以要求連登提供ip地址,但會否提供就視乎情況而定。


盤問逐字稿:

https://telegra.ph/辯方法律代表-郭憬憲大律師-盤問PW4偵緝警員5868-黃嘉霖-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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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傳召Telegram專家證人,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陳鴻督察作供。辯方不爭議牠的專家身份,牠的個人履歷如下:

陳鴻乃香港大學計算機科學理科碩士,主攻網絡安全(cyber security)。2013年加入警隊,2018年4月至2020年7月在科技罪案調查組工作,2020年7月起在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法理鑑證及訓練組)數碼法理鑑證B隊。期間處理超過800宗數碼鑑證檢驗,當中超過100宗涉及telegram。陳鴻由用3年幾前已經開始使用telegram。陳鴻自2019年9月起至2020年8月26日訂閱「suck channel」,因為該頻道經常有煽惑性言論,工作需要想了解多d所以訂閱。2019年年尾亦有加入suck 公海,不過沒有發言。


解説telegram中active session、ip address,如何設置用戶名稱及ID、如何開channel。。。。。。。😴😴😴😴😴😴😴


🦦【重點】

陳鴻稱telegram的信息不會因為手機連接網絡而受干擾,亦無證據顯示「SUCK channel」的資料有被干擾、或有人截取或干擾telegram雲端伺服器帳戶資料及信息,因為Telegram有加密,所以其他人亦不能進行此操作。此外,顯示的 IP 位置與裝置實際操作位置無直接關係。陳又表示只要帖文無被刪除,即使在2020年8月加入亦可查看過往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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