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 審訊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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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文字直播台

【09:36】開庭。辯方郭大律師從本案的「未使用材料」中發現一份文憲,即被告小米手機的映像檔。辯方待控方確認檔案的真確性後,再繼續盤問

【09:39】休庭1小時

【10:36】開庭。辯方繼續盤問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數碼法理鑑證D隊偵緝警員 7280 邱達豪

【11:27】早休半小時,之後傳召警員5868黃嘉霖

【12:57】休庭。今日14:30繼續


【警員只對涉案手機進行初步檢驗】

邱達豪同意Extraction summary顯示當晚23:54:38,他用可隨身攜帶的裝置「TOUCH 2」完成擷取步驟,過程耗時約半小時。

邱達豪同意證人口供無記錄曾進行硬件檢查,牠在庭上補充硬件檢查是指檢查手機表面、充電位有無損壞、可否正常開機、電池有無澎漲、開機後能否正常操作,但不會檢查手機能否上網,否則會損壞資料完整性。此外,邱達豪表示並無檢查被告手機的android系統是否運作正常,亦無將手機與原廠android系統比較,只是初步睇過,沒有將電話連接網絡,因此無法確認電話上唔上到網。

鑑於檢驗在無上網的情況下進行,所以電話收唔到通知,亦不會通知機主有新信息。被問及如在正常鎖機狀態,即使telegram收到新信息,會否作出任何提示,邱達豪表示唔知道。

【辯:連接wifi破壞資料完整性】

辯方郭大律師指,102號相顯示凌晨03:28時手機處於飛航模式,在103號相卻顯示在7分鐘後03:35時手機連上了wifi,而貼文的 viewcount亦由5.2k變為5.4k。先前load唔到嘅相,亦因為手機連上wifi而成功load到。

辯方質疑「有無可能因為連咗wifi,連信息內容都改變咗?因連上wifi令相片存在?」。邱達豪稱:「我要做個測試先確認到」,不過邱同意會因5.4變成5.6k而擔心手機資料的完整性。


【控方覆問】

邱達豪在覆問時澄清,如果按辯方建議的做法截屏、截圖,就需要揾返小米的user manual,要花一段時間確認截屏截圖錄影方法。而且從法理鑑證角度出發,截圖是向手機發出指示,亦會被批評影響手機資料完整性。此外,用被告手機截屏亦會耗用被告手機的記憶體,稱:「如果就嚟滿,就做唔到或者到中間就停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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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員 5868 黃嘉霖作供】

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警員5868 黃嘉霖由2020年6月開始奉命調查本案件,負責觀察監視「SUCK channel」,並透過電腦版telegram將「SUCK channel」由2019年8月20日8月27日的內容匯出。

警員黃嘉霖在連登找到相信是「SUCKER」的帳戶,㩒入去用戶名見會員ID number (282534),之後再click起底方格,就見到該用戶在連登張貼的貼文。黃嘉霖由舊至新翻閱帳戶貼文,當時見部份舊貼文username是「wingsking2」,由於用戶ID一樣,所以黃嘉霖認為是同一用戶發文。黃嘉霖稱會留意貼文曾否在SUCK Channel出現,如有就放入截圖册。


如果近排會出行動 大家點睇?

https://lih.kg/2162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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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嘉霖指上述貼文與「SUCK channel」在telegram的內容一樣。突然sharp cut休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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