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 酸鹼類化學燒傷

3.9 酸鹼類化學燒傷



燒傷可分成三級:

一級燒傷:表面燒傷或表皮燒傷,變紅,腫脹,略微有些痛。

二級燒傷:表皮和皮下組織燒傷,變紅,腫脹,起泡。

三級燒傷:皮下組織,包括神經、血管和毛囊燒傷,皮膚變黑或白,很少伴隨有疼痛。


處理方法:

> 大量清水沖洗皮膚,最少15分鐘。用水沖洗後,可用紗布輕蓋創面,送院處理。

> 注意:強鹼對人體的皮膚組織的損害力比強酸更重,要沖冼更耐。

> 用食醋或食油等方法清洗只是坊間土炮方法。在急救現場,難以確認化學物料有否經 過混合,亦無法知道化學物料的確實酸鹼度,所以不建議使用。

> 如被生石灰燒傷,應先用乾淨紗布揩凈皮膚上的生石灰顆粒,再用大量清水沖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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