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101銅鑼灣

#20200101銅鑼灣

法庭文字直播台

#東區裁判法院第八庭

#鄧少雄裁判官 

#20200101銅鑼灣 #判刑


關,*,梁,任,張(14-31)🛑除張以外四位已還押22日(3項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 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 管有攻擊性武器 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控罪詳情+上回裁決:https://telegra.ph/20200101%E9%8A%85%E9%91%BC%E7%81%A3-10-27


1117開庭


就第一被告求情

被告同意背景報告,現年33歲,職業為倉務主管,沒有刑事定罪紀錄。呈上求情信,其中有被告人親自撰寫嘅求情信[部分內容隱藏,保障手足私隱]今天被告哥哥在場。被告係求情信同埋還押嘅階段都深切反思自己做人處事嘅態度,並會係收押所內抄寫法經,靜思己過。係現任雇主求情信中,雇主指公司員工上百名,對其他同事唔會記得佢地嘅名字,但佢對被告印象特別深刻,因為被告係能力上、政策上都都非常出色,同事對佢讚譽有加,係公司升職三次,同時被告令公司嘅工作環境變得融合,佢用自己嘅正面態度心態帶動其他員工,佢亦都係公司內嘅模範員工,公司其後亦會繼續聘用佢。其他求情信中其中一封係被告人嘅朋友葉先生,現時任職消防員,佢指被告係村內籃球隊嘅靈魂人物,佢好懂得觀察別人,無論大家有任何事想傾訴都會搵佢,佢好識得關懷其他人。被告人亦都留意到一啲球賽嘅費用,對於較年輕嘅球員可能有負擔,佢都會主動提出幫助。特別注重一點,係唔同嘅求情信件中都見到被告人嘅性格係可以感染到其他人,令到今日好多朋友到有黎支持佢。係今次案件為單一事件,以被告以往嘅性情都可以見到今次嘅單一性。而涉案管有嘅扳手亦沒有證據顯示使用過,而且沒有做成任何財物損傷。希望法庭可以就以上因素輕判。


就第四被告求情 #梁漢祺大律師 代表

求請前,裁判官先向D4代表律師確認D4判刑是否需要到少年庭處理,D4代表律師確認不需要。


呈上求情信。第一封由爸爸撰寫,主要內容表示家庭關係密切沒有分開過,家庭關係密切。其他求情信有被告人嘅老師,老師亦指被告對自己嘅前景有意願,多次為校內排球隊效勞爭光。另一位老師求情信中亦提到被告心地善良,指被告開始成熟,有開始思考人身目標。此外,被告亦係排球隊內嘅隊長,同隊內嘅隊員相處融合,實力可以代表香港排球壇爭光。係家人融合關係以及學校狀況都良好之下,可以見到被告並非飛仔街童等等。佢雖然成績並唔係特別優秀,但係佢有一技之長。係校內雖然有個別犯規狀況,但係佢都願意服從老師,遵守指令。關於報告,感化官報告中感化官建議判處24個月感化令,及定時參與所安排嘅活動,謹守有關條件以及宵禁。其餘三個院所報告都顯示被告適合,最終顯示勞教中心較為合適。被告係案中亦沒有完全把責任推卸俾其他人,有自己嘅反思。因此係家庭以及學校老師支援下,被告人同時願意遵守感化令,係兩年時間內經歷嘅精神壓力,同時係三個星期中收到好大教訓,希望法庭可以輕判被告,以感化形式處理。


就第五被告求情

已經解釋報告予被告,被告明白並同意。背景報告內容正面,被告出身破碎家庭[部份內容隱藏,保障手足私隱]。即使家庭背景不理想,被告亦沒有自暴自棄,一直自力更新。希望法庭考慮被告重犯風險低,背景正面,可以以短期監禁判處被告,令佢早日可以重投社會。


就第六被告求情

被告同意報告內容。就家庭背景方面,被告係獨生子,有密切和諧嘅家庭關係,一直循規蹈矩生活,父母一直指出被告,2020年開始有一位穩定嘅女朋友。係父母求情信當中提到被告係好乖嘅小朋友,一直有做義工貢獻社會,指被告亦都勇於承擔家庭責任。被告工作穩定,報告提到被告一直有比家用屋企人。其中一封求情信由被告公司董事所撰寫,提到被告人係積極上進嘅人,願意以停薪侯職方式,等待重聘被告人。其中一封求情信中被告人師傅亦指出被告係勤奮嘅年輕人。被告人同事亦指出連客戶都對佢讚賞有加。可以係家庭或工作方面都見到對被告嘅評價高。被告人雖然成績並飛出眾,但係一直都有積極參與慈善活動,但係慈善活動有啲無證書證明。被告人佢唔單止會到戒毒所扶助其他年輕人,仲會到流浪狗所提供協助。被告人有親自撰寫求情信,指受到事件受到教訓,並承諾以後唔會重犯。就兩項控罪方面,就無線電控罪方面,相信法庭可以以罰款處理。就攻擊性武器控罪,希望法庭念在背景良好,過往對社會一直貢獻,可以輕判被告。


就第七被告求情 #吳珞珩大律師 代表

已經解釋報告內容。有幾點關於報告內容需要澄清,就被告學業成績,感化報告提到被告成績係B+,其實係GPA3.65,有好多科A,係非常優異。就案情情況,感化官報告裡面誤會左被告人說法,指被告不承認有關行為。但現實被告係從來無咁嘅說法, 並且尊重法庭判決。辯方呈上求情信。被告家庭情況不理想[部份內容隱藏,保障手足私隱]。涉案物品警員都指唔似有被使用過。係社工信件中,可以見到被告沒有因屋企情況放棄讀書,重新考過兩次dse。另一位社工亦指出被告人經歷嘅困難,令被告人情緒上受到折磨。同時有被告人朋友撰寫,指被告人為人好熱心,知道被告有心理壓力,但對自己學業亦十分關注。就其他求情信中,被告人嘅外籍同學亦指出佢地有任何苦難或者心事都會搵被告人互相傾訴。有關報告,社工認為15個月感化令合適,需要遵守心理精神科等,以及參與活動等,被告願意遵守。

希望法官可以遵循官化官報告,判處被告感化令。


法官表示需要時間閱讀求情信,案件押後到1430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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