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復原卧式 及 托顎法兩個動作均是防止傷者人事不省(unconcious)時舌頭後墜而阻塞氣道,可按現場情況衡量而加減使用。托顎法的使用前提:> 傷者人事不省> 根據傷者受傷的原因,判斷使用哪種托顎法復原卧式的使用前提:> 傷者人事不省> 脊柱確定沒有受傷以下情況需提高對脊柱受傷的警覺性:> 傷者年齡大於六十五歲> 身體於高處(高於傷者體高的高度) 墮下> 傷者的頸部有痛楚或有觸痛病狀> 傷者有感覺上的異常或肌肉乏力> 傷者不完全清醒返回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