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8油麻地-D2認罪案情摘要

#1118油麻地-D2認罪案情摘要


自2019年6月,香港出現一連串違法和暴力示威事件。

【理大事件背景】
2019年11月11日,當日發動了「三罷」行動開始,大批示威者進佔香港理工大學。理大一帶發生暴動及其他違法事件。警方在理大一帶設防,包圍理大和阻止示威人士進入理大一帶範圍。警方報防和理大事件在本案發生當日仍然持續。上述事件期間不同時段有大批示威者聚集於尖沙咀、佐敦、油麻地及旺角一帶。

在所有關鍵時間,警務處處長沒有就上述事件期間設計的任何公眾集會活動,接獲根據香港法例第245章《公安條例》第8條的公眾集會或第13A條的遊行意向通知。政府及警方已在2019年11月11日至18日期間,不斷透過傳媒及社交平台發放公告,向公眾通知有關理大和九龍一帶事態發展,呼籲市民注意交通情況並不要造訪上述地點。

在2019年11月18日,油尖旺區彌敦道一帶交通嚴重受阻。運輸署在當日約0400時陸續封閉彌敦道:約1705時開始封油麻地咸美頓街至尖沙咀海防道,約2103時開始封閉旺角亞皆老街至尖沙咀梳士巴利道。

案發當日,有人在LIHKG討論區和Telegram等渠道呼籲人上街聚集,組成戰線營救理大內的示威者,其中戰線包括彌敦道至加士居道。

港鐵約1520時關閉油麻地站,列車亦不停該站至當晚完結都沒有重新開放。


【涉案暴動】

本案暴動於2019年11月18日,在香港九龍油麻地窩打老道與咸美頓街之間的彌敦道一帶發生。D2是約2326時在警方採取圍捕行動中的被捕人士之一。D2約2230時至在圍捕行動中被警員控制之前參與控罪地點所發生的暴動,有關暴動的影片可參見警方錄影、閉路電視記錄、電視直播片段、及截圖冊。

當日約2100時,警方到彌敦道至加士居道一帶處理示威活動。由於路面交通受阻,警方約2200在加士居道組成防線,並向北往彌敦道推進至2230時在文明里一帶。警方推進期間不停遭受示威者投擲汽油彈和雜物,期間須發射催淚煙驅散示威者。

約2230至2245時,警方防線到達彌敦道與窩打老道交界南邊,與交界以北示威者對峙。大量示威者包括D2在控罪地點參與暴動,大部份衣衫尚黑及以口罩或防毒面具遮蔽容貌,更有人配戴頭盔、護目鏡等裝備。示威者多次作出破壞社會安寧的行為,包括:-

  1. 無視警方口頭警告及舉旗警告,繼續以大量人數集結和逗留在彌敦道一帶拒絕散去;
  2. 以雷射光束照射警方;
  3. 以排陣方式面向警方;
  4. 以雨傘及其他物件自製築起陣地堵塞行車道;
  5. 不停向警方投擲汽油彈和其他雜物,警方估算示威者投擲約250枚汽油彈;
  6. 汽油彈引致車路上多處著火;
  7. 示威者不時衝向警方防線並投擲汽油彈,令彌敦道火光熊熊,曾逼令警方在某些階段把防線向後移。


【警方圍捕行動】

警方多次警告並發射催淚煙等彈藥以驅散及逼退示威者,但示威者仍然集結未有退卻。警方約2326時開展圍捕行動。示威者逃跑避開追截,包括向咸美頓街方向逃跑,亦有大批示威者轉入碧街油麻地A1出口逃離現場。


【D2跑離暴動現場時被當場截獲】

D2跑離暴動現場時,於彌敦道北行近油麻地站A1出口外被PW30總督察命令停下,但D2沒有理會警告繼續逃跑,PW30隨即截停D2。

警方設下大型封鎖區,南至北為窩打老道至咸美頓街、東至西為碧街。警方最終成功在上述封鎖區內截獲213人,包括D2。


【警方宣布拘捕及檢取證物】

警方約2345時在彌敦道分別設立等候區、醫療區和臨時羈留區,每個區域均有警員把守,所有人士未經准許不能進入或離開區域,而所有進出臨時羈留區的人士都必須事先登記。

被截獲人士包括D2,被分批押解到臨時羈留區處理,再分批拘捕才送往警署。詳見控方證物P013、P043等。警方分批向被截獲人士宣佈拘捕,當中D2於19日0130時由PW46女偵緝高級督察伍漫華宣佈以暴動罪作出拘捕。

D2被警方截停時身上管有以下物品:頭盔、生理鹽水、綠色手套、噴裝膠布、紅色急救包、黑色面巾、黑色鴨咀帽、防毒面具連粉紅色過濾器、綠色背囊、白色tee、灰色tee、黑褲、紅色鞋、兩部手提電話連電話卡。


【示威者棄置裝備和造成的破壞】

警方事後與2019年11月19日約0530時至0610時巡查封鎖區時發現碧街近油麻地港鐵站A1出口附近有大量棄置的物資和器具,包括防毒面具和雨傘等。警方在現場檢取不同證物,即控方證物P072至P0102;檢取證物位置圖見控方證物P0110。

PW98政府化驗所法證化驗師黃冠雄博士檢查及確定控方證物P0114:-

  1. 控方證物P077和P081均載有汽油;
  2. 控方證物P078至P082均載有甲苯,甲苯是易燃有機溶劑及油漆稀釋劑的常見成分。


【涉案暴動的其他後果】

共4名警員因執行職務受傷,詳情如下:

  1. PW56警長3265在2019年11月18日約2326時由彌敦道與窩打老道交界向北驅散示威者時,因本案事件引致馬路上有大量汽油彈殘餘物而滑倒導致右手手指受傷,其後獲送院治理。
  2. PW59警員18822在同日2326時於彌敦道北行525-543號寶寧大廈外制服本案其中一名示威者時,被示威者手持的玻璃樽碎片割傷左手手指,其後獲送院治理。
  3. PW57警員24279在同日2326時由彌敦道與窩打老道交界向北推進時,因因本案事件引致馬路上有大量汽油彈殘餘物而滑倒導致右肩受傷,其後獲送院治理。
  4. PW58警員25239在同日2245時於彌敦道與窩打老道交界的南邊與在交界以北的示威者對峙時,因本案事件引致馬路上有大量汽油彈殘餘物而滑倒導致左腳受傷,其後獲送院治理。

上述暴動示威者的行為對社會各方面亦造成影響,包括對居民人身安全、附近交通及商店的運走造成的影響,例如:-

  1. 有附近居住或工作的人士,因看見上述情況而擔心安全,甚至提早關舖;
  2. 港鐵油麻地站各出入口亦分別被破壞,維修費共86,490元;
  3. 彌敦道555號馬路中間作分隔石壆的街燈受破壞,街燈燈箱內的電線被剪斷,維修費共1,200元;
  4. 窩打老道8號行人路的燈柱被鋸斷,有誰是倒塌危險,移除及更換費用約20,000元;
  5. 上海街與碧街交界的交通燈、窩打老道與新填地街及廣東道交界的交通燈、登打士街與西洋菜街交界的交通燈、窩打老道與渡船街及麗翔道交界的交通燈及新填地街與登打士街交界的交通燈均收到破壞而發生故障。

D2於案發時居住藍田,而非涉案地點附近。

D2在香港沒有任何刑事定罪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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