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1TST PW2 Wong Yun 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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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W2 女督察黃婉玲(音)(下稱黃)作供

🔹控方外聘檢控官 #林芷瑩大律師 盤問

黃現隸守西九龍衝鋒隊第三隊,事發當日隸守西九龍機動部隊第三小隊的B大連隊伍,同時署任b小隊的總督察。

19:30時黃在深水埗準備帶同第3小隊(約40人)去尖沙咀彌敦道近柯士甸交界。他們在19:35時到達。黃形容自己在現場工作是分析形勢及作出驅散或拘捕的行動。

19:35到達現場後,黃觀察到彌敦道有超過100名黑衣人集結,故他們立即設立防線,以及沿彌敦道向尖沙咀方向推進,推進前黃沒有作出警告及舉起旗。但在推進期間,實際時間19:39時,黃有以咪給予1次口頭警告,內容約指現場人士「參與非法集結,需要立即離開否則用武力」,同時有同事高舉黑色催淚彈旗1次。

🎞播放片段 P202 Now TV Live 19:29:02-19:31:56

此時黃的隊伍未到現場,而黃從片中認不到正在給予警告的警員是甚麼隊伍,只知是西九龍的小隊。及後又見到有另一隊抵達現場。19:33時畫面見到身穿黑色的是SCT畜聾小隊,19:34:04見到自己小隊(有藍燈)出現,彼時不知現場有多少隊人,黃僅表示自己隊伍身處防線第二排。

19:35按大隊指揮,黃向小隊下達推進命令,推進期間黃的隊伍保持在右手邊開始的第二排。她本人沒有拘捕任何本案被告。

控方展示P214 地圖,黃是在尖沙咀警署那邊推進,推進的前方除警員外亦有一班黑衣人,他們集結在柏麗大道及彌敦道。推進時,有人以雷射筆射向警方防線,在推進時黑衣人沒有郁動,警方繼續推進,黃的隊伍以突然快速向前跑的「戰術」向前跑及拘捕數位示威者。

在黃推進的一邊,在左邊行政大樓右手邊打斜看下去,柏麗大道中間橫間的是樓梯,但黃不知道通往何處。同時黃不知道右邊山林道及金巴利道有否警員佈防,到達前亦不知柯士甸道有否警員佈防。


🔸D1 D2 #張秀群大律師

【關於南昌站派發物資的資訊】

黃在旺角遊樂會等待指示期間,不記得有否收到現場人群聚集情況。期間主要自己吸收資訊,而不是由同事匯報。辯方問及期間黃有否從各方收到資訊,關於「南昌地鐵站及路面派發大透明袋,當中有全身大碼白色T, 幾樽生理鹽水,幾張m記餐券,一包未開冰袖,頸套,工程手套等」,黃稱事隔太耐不記得有否收過以上資訊。

【關於現場指示】

黃表示自己不負責指揮SCT,亦不知道由誰決定PTU同時派出B同C大連隊伍,僅表示按自己認知是現場太多人群活動所以同時派出兩大連隊伍。

黃在彌敦道馬路面向尖沙咀方向推進,自己小隊是在橫排的第一排,右邊是畜聾。但在19:39時慢行及警告期間沒有留意右邊的畜聾,亦不肯定畜聾是否同自己小隊一起推進,指有可能在黃給予警告期間,畜聾已經向前撲向示威者。

黃在推進時不知道身邊有否人職級比自己高,她認為畜同自己有同一任務,但不知畜聾會否聽自己指示(游官多次指辯方語句意思不清晰,以及助她重組問題)。

黃相信畜聾有自己上司,所以不期望他們會聽從自己指示。在發口頭警告時,不期望自己的隊員在完成警告前會衝前拘捕。畜聾理論上會聽到警告,警告目的是勸喻他人立即離開。

【關於準確位置】

黃在P214地圖上標示19:39時自己小隊發出口頭警告的一刻,位於尖沙咀警署正門位置,大約在對住聖安德烈中心的柏麗大道,指自己在地圖上三個圈圈之間的位置,打橫排在彌敦道面向尖沙咀方向。

眼前人群有佔馬路,黃不知道揚聲器在100米以外能否聽到。人群在警告完沒有散去,黃在19:39後的2-3分鐘落了一個「charge」(向前拘捕人群)的命令,但記不到實際時間。


🔸D3 #熊雪如大律師

【Finding 畜聾】

當黃身處三個圈圈時,沒有留意畜聾的位置,由警告至下達「charge」期間,她亦不知畜聾做緊咩。


🔸D7 D8 #馬維騉大律師

【關於通訊機】

黃作供時所提出的時間,乃由看錶所知,同時現場有同事協助記錄命令時間。他們有通訊系統,當中有不同頻道,分別連接B大連、C大連、西九龍行動總部、尖沙咀警署行動中心等。黃表示自己會聽總區及自己小隊的頻道,收聽其他頻道則要轉台或激活(一部機同時聽幾個台)系統。

【關於現場情況】

黃進場後由推進或快跑期間,都是在柏麗大道的彌敦道是逆線而行,她沒有留意另一邊方向的情況。黃只能指出另一邊或有警員差不多時間推進,但不清楚detail(先慢再警告再快跑),亦不清楚另一邊是否有畜聾同時跑。

在19:35-19:39 期間,黃觀察到大量黑衣人聚集,他們射雷射筆而沒有其他舉動。此期間,黃記得見到警方發放催淚彈但不肯定位置,黃只見到煙但聽不到開槍聲音及發射方向。發放催淚彈時,有部分聚集人士向後方離開。黃不清楚現場有否發射布袋/橡膠子彈。


🔸D9 #阮偉明大律師

播旆P210 警方錄影片段KWM249 Dish3 Item4 7:23:12,辯方想知證人講唔講到他們較早時的位置。

黃從畫面無法見到未推進前的小隊位置,但辯方指他們應該在畫面中的一班人,黃同意畫面見不到但他們小隊應該在畫面警隊的右邊。但黃指按現場時間應該未到場,辯指此警方片段同實時相差12分鐘,在實時19:35時黃未開始推進。

辯指實時7:35:32期間,SCT未開始展開驅散行動。黃指現場同畫面所見一致,左邊行人路上有市民和記者觀看,右邊(畫面見唔到)馬路上救護車,黃指不清楚右方行人路上有否市民圍觀。

辯方指畫面所見,彌敦道50米外只有一黑衣人在欄杆上觀看,100米內行車線上則沒有其他示威者。辯方又播回7:35:45時, 驅散一刻的現場情況,畫面所見的馬路上都是沒有人。


🔹控方覆問:

關於D1 辯方提及warning location 在地圖指出位置。

🎞播放片段P209 實時 19:36:26-19:37:41

片段中有男女聲作出警告,在19:37:31的女聲是黃本人,控方本希望證人畫彼時位置,經過裁判官以及辯方的一番討論及爭議下,黃最後口述式表示當時身處在大約在地圖上最低的圈中「購」字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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