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1TST PW1 Sun Man Y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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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的證人列表不再使用,本日開始重新編號,傳召原是列表上的PW40為首名控方證人,女督察申民燕(音)(下稱申). 

🔶控方主問:

【事發當日的觀察以及資訊來源】

申現屬油尖旺警區刑事調查11隊,在2019年8月11日屬油尖旺警區特別行動小隊第三隊,乃署理助理行動主任,當日主要在指揮中心監督現場活動,當值時間由11:00am至翌日06:00am.

8月11下午至傍晚時份很多人聚集在尖沙咀一帶,在近6點時有同事匯報約有近2000人近彌敦道的柯士甸道一帶,申有看直播及聽同事匯報以緊貼情況,期間有從警署內的行動中心望出看到街上有大量黑衣人。

同事匯報指有近100人在警署正門聚集及射laser pointer , 而申指自己亦持續見到有激光照射進內。匯報指有人以大型物品堵塞彌敦道近柯士甸道路口,但此部分她本人沒有親自觀察。數分鐘後防暴同事指已舉了黑旗及發出警告,及後時間警方又射了催淚彈,她從新聞片段得知暴徒暴行持續,但沒有親眼見到。

18:45從通訊機得知現場舉了橙旗,約500示威者散到柏麗大道,申此時透過窗望了一眼,見到約200人。

18:45-19:30期間收到示威情況的匯報,申主要接收匯報及看直播,從而協調各方面的要求,如向總指揮區匯報,或下達他們的要求至行動小隊。

19:30西九龍總區應變大隊抵達警署外進行驅散。展示P214地圖,警署有兩個出入口及一緊急出口,申在上記下正門(M)側門(N)及緊急出口(E)等位置。自己觀察到在M出口被大型路障堵住,以及多人圍堵在外。

申不知道山林道、金巴倫道等橫街警方有否佈防。申不知亦沒有檢查正門的毀損情況。


🔶D1 D2 #張秀群大律師 盤問

【關於觀察點能否反映全況】

申表示由開始當值至19:30期間,警方沒有在柏麗大道作出人流管制。申形容人群有此摩肩接踵,亦有疏散散落。在18:30時,申在警署高層的房中能親眼觀察柏麗大道近警署的路段[彌敦道161-183路段](即聖安德烈教堂對面),再遠處的情況則只能依稀見到人影。

申在柏麗大道的觀察點,看不到有人擺放雜物,僅見人群聚集,申僅見到柏麗大道的200名聚集人士郁動但看不到他們的實際活動,此部分示威者是最接受正門部分,申在地圖上圈出能清晰見到的人群範圍。

通訊機指500人接近柏麗大道,人群由警署正門散落至遠方。18:30-18:45期間,同事因在警署的觀察點不同,所以匯報的人群範圍有別。

辯方指柏麗大道全長350米以及闊10米,分成三部份,但申指不清楚及不敢肯定。辯進一步指出:柏麗大道的第一部份是彌敦道163-181號;第二部分是彌敦道的143-161號;第三是彌敦道的111-139號。


【關於沒有人潮管制下如何離開現場】

警方沒有在柏麗大道作出人流管制,向兆北行是佐敦方向而南是尖沙咀方向。辯方指出18:30時柏麗大道擠滿人群,人群難以接近清真寺地鐵站方向離開。辯方繼而假設如果在柏麗大道進行人流管制的情況,申回應指會開放車道,整條彌敦道會使用,亦有足夠空間讓人群行回頭路前往地鐵站。

(游似乎不喜歡辯多番問及假設性及不相干的問題)

申指約18:30左右收到匯報指示威者堵塞彌敦道至柯士甸道路口,沒有車能行駛。她從房中觀察到人群能自由流動,而從各方直播中確認此情況。辯指申所觀察到彌敦道的一段都只能去到聖安當位置。

辯方又問及假設性問題,當有人位於柏麗大道,背向尖沙咀警署,如何離開現場。申指向北行的左手邊有商鋪及3條樓梯可以離開現場,而右手邊彌敦道佈滿人。最近的地鐵站是後面的清真寺出入口,但申指人群可以走到金巴倫等橫街離開。

辯質疑無人話佢知彌邊條路塞滿人群,哪條可能有空隙,申同意此說法但又指見到遠處有人影快或慢地行及跑,辯質疑此部分沒有在證人供詞出現,辯質疑申從沒有觀察,而是誇大證供。


🔶D4 #林國輝大律師 盤問

申指出在地圖上近E的出入口有行政大樓近游水池,近清真寺亦有樓梯可以去到九龍公園,有些樓梯可以去到柏麗大道花園。這些出入口能自由出入。


🔶D7 D8 #馬維騉大律師 盤問

【關於證人口供紙及離開途徑】

申在行動中心當值期間亦會出入食飯或如廁,但15:00打後主要留在行動中心。期間所聽到的匯報是來自警署內不同房間工作的警員,她主要用行動通訊器(即對講機)向總區匯報。

匯報或下達指示的內容是全體警員都聽到,申不需要即時作簿仔記錄,僅一份在12月12日寫的英文口供,對有關事件時間的記述,主要依賴記憶及向上司匯報的口頭總結所寫。口供紙中的特定時間,是8月11日聽到匯報時立即做出的記錄,匯報的時間是由自己看手機後得的時間。

申是看過口供紙才上庭作供,口供紙其中一項記錄19:37時警署中不同觀察點的警員向自己匯報有發出催淚彈。同事會不定時匯報情況。另一項記錄是19:45時由他人匯報黑衣示威者離開現場,申認為離開原因可能是射了催淚彈。沒有人匯報示威者現場的離開路線,但申指他們可以向柯士甸或山林道離開,若從山林道走就較難,因為彌敦道北行線的人要經過2線的分隔石pak ,  而南行線的人則有較多途徑離開。

她同意所有路線入得又出得。


🔶D9 #阮偉明大律師

【關於裝扮】

申同意由下午至黃昏,除尖沙咀之外的地區都有類似示威行動,申指最了解的是港島和深水埗,而各區示威者服裝同尖沙咀所見一樣。


🔶主控覆問:

申指尖沙咀向南方向有地鐵站,而另一邊的金馬倫道有兩個,而堪富利士道亦有兩個出口。山林道冇出口,但可以行返去柯士甸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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