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盛前马国高官黄宗华将被引渡回马受审

高盛前马国高官黄宗华将被引渡回马受审

联合早报
黄宗华原定8月7日开始在美国服刑,过后获准暂缓入狱,以便美国和马来西亚政府就他回国受审进行磋商 。(路透社)

涉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贪腐案的前高盛银行高管黄宗华,将被引渡回马来西亚面对一马公司相关指控。黄宗华已因一马案在纽约被判处10年监禁


路透社报道,美国纽约市布鲁克林首席地区法官布罗迪星期四(10月5日)命令黄宗华,于星期五(6日)向美国法警署自首,以便把他移交给马来西亚执法部门。

检察官早些时候致信法官布罗迪说,黄宗华将被要求回返美国以开始服刑。信中称黄宗华的律师对拟议的时间表表示同意。黄宗华的律师没有立即回应置评请求。


黄宗华向法警署自首的日期原为9月6日,过后被推迟。美国检察官当时说,他们需要更多时间与吉隆坡讨论让黄宗华到马来西亚受审的安排。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9月5日对黄宗华发出终身禁止令。根据金管局文告,黄宗华将禁止在证券与期货法令下进行任何受监管的活动,同时也禁止他在财务顾问法令下提供任何金融咨询服务。此外,他也将在这两项法令下,永久被禁止参与资本市场和金融咨询服务公司的管理、担任董事或成为大股东。

金管局认为黄宗华严重行为失当,若让他继续执业将违背公众利益。


黄宗华去年4月8日在美国被定罪,今年3月9日被美国法庭判处10年监禁。法庭发现于2009年至2014年期间,黄宗华与其他人,包括高盛集团新加坡前主管雷斯纳(Tim Leissner)合谋,把从一马公司挪用的数10亿美元“洗白”。这笔资金是通过由高盛集团及子公司和关联公司承销的三笔债券发行交易筹集所得。


作为此计划的一部分,黄宗华和他的同谋贿赂了马来西亚和阿布扎比的政府官员,以获得并保留一马公司的业务。他们还密谋规避高盛集团在三笔债券发行交易和其他一马公司交易中的内部会计管控。

黄宗华是马来西亚公民,曾担任高盛马来西亚投资银行业务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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