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国国会提呈修宪案 授予女性国籍传承权

马国国会提呈修宪案 授予女性国籍传承权

联合早报
文告称,“感谢首相安华领导的政府及内阁,实现了对于性别平等和儿童权利的承诺。”(叶振忠摄)

(早报讯)马来西亚内阁议决,将在本季国会会期提呈修宪案,以保障马来西亚籍母亲的国籍传承权。

“当今大马”报道,掌管法律及制度改革事务的首相署部长阿莎丽娜与内政部长赛夫丁星期六(2月18日)发表联合文告,宣布星期五的内阁会议达致上述决定。

文告称,“感谢首相安华领导的政府及内阁,实现了对于性别平等和儿童权利的承诺。”“拟议的宪法修正案将(《联邦宪法》)第二附表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中的‘父亲’改为‘至少父母一方’,以允许马国籍母亲根据宪法获得家长权利。”

这项2023年度宪法修订案将在本季国会会期提呈。

马来西亚国会下议院的本季会期是从2月13日开始,直至3月30日。

现行《联邦宪法》第二附表第二部分中有两项条文阐明,在马来西亚境外出生的孩子,若父亲在孩子出生时为公民,孩子就可依法成为马来西亚公民,但这不适用于孩子的母亲。

此外,文告表示,另一项宪法修订案涉及《联邦宪法》第二附表第第三部分。原条文阐明,在马来西亚日或之后出生的人可依法成为公民;将修订为由内政部属下的委员会执行审查。

“调查结果确定后,一并与利益相关者的反馈一起提交给内阁。”

“所有这些举措都符合政府的承诺,即承认性别平等、拒绝歧视妇女、解决公民法律问题,以及解决涉及母亲的案件积压。”

“根据内阁星期五的决定,在马来西亚日之前或之后在国外出生的孩子将有资格根据联邦宪法第14条第(1)条文获得公民身份,只要他们的父母其中一人是马来西亚人。”

2021年9月9日,吉隆坡高庭立下标杆裁决,宣判马来西亚籍女性与外籍男性结婚,应同马来西亚籍男性与外籍女性结婚享有同等权利,即他们在海外出生的孩子可依法获得马来西亚公民权,否则将违反宪法,存有性别歧视。

然而,上诉庭于去年8月5日批准由政府、内政部长及国家登记局总监三方所提出的上诉,推翻上述判决。8月27日,原诉方“家庭前缘”及6名母亲正式向联邦法院入禀上诉,以推翻上诉庭裁决。

希盟和国阵在第15届大选的竞选宣言均承诺,修改联邦宪法,为海外大马籍母亲的孩子提供公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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