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国前环境部长:应制定跨境烟霾法案

马国前环境部长:应制定跨境烟霾法案

联合早报
1980年代以来的跨境烟霾,严重影响印度尼西亚、马国、新加坡和文莱的环境、经济、公共健康和福祉,造成的损失估计超过10亿令吉(约2亿8900万新元)。(路透社)

马来西亚前能源、科学、科技、气候变化及环境部长杨美盈呼吁马国政府尽快制定“跨境烟霾法案”,对在马国境外非法烧芭而造成跨境烟霾影响马国的企业与个人。

杨美盈星期四(10月5日)发文告指出,1980年代以来的跨境烟霾,严重影响印度尼西亚、马国、新加坡和文莱的环境、经济、公共健康和福祉,造成的损失估计超过10亿令吉(约2亿8900万新元)。

为了应对这种情况,新加坡在2014年制订“跨境烟霾污染法令”,对付在印尼非法烧芭而导致跨境烟霾的企业,不论这些公司是否属于新加坡公司,或在新加坡是否有办事处。企业即使没有直接烧芭,但只要整个供应链上的一环这么做,他们也可能在新加坡被控。


杨美盈说,她2019年开始主张马国应该参考新加坡的做法,制定“跨境烟霾法案”(THA),对在马国引起烟霾的马国个人或公司采取行动,无论相关林火发生在何处。但马国至今没有具体法律管制这种情况。

她指出,前希盟内阁2020年2月12日讨论并原则上同意制定“跨境烟霾法案”,但同年2月底喜来登事件打断相关立法进程。她曾在国会询问政府对提呈“跨境烟霾法案”的立场,但国盟政府及目前团结政府都无意这么做。

她说,反对者指“跨境烟霾法案”即使制定了,也将无用武之地,因为马国政府必须在印尼收集公开焚烧的证据。跨境起诉也非常具有挑战性而需要印尼当局配合。


她认为,即使如此,这项法案仍将对非法烧芭者具有吓阻作用。她因此呼吁团结政府尽快制定这项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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