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方破28宗诈骗洗黑钱案 拘捕29人

香港警方破28宗诈骗洗黑钱案 拘捕29人

联合早报

香港警方星期一(9月4日)公布,侦破28宗涉诈骗和洗黑钱的案件,其中网骗涉款2750万港元(下同,约475万新元),共拘捕29人。

综合《星岛日报》《明报》和“香港01”报道,香港观塘警区刑事部在上月11日起展开为期两周的“晓光行动”,成功侦破28宗案件,当中包括23宗网上诈骗案件,骗款高达2750万港元,另有五宗洗黑钱案件,涉款高达2000万港元。

报道称,上述案件共涉及74名受害人,当中包括35男40女,年龄介乎18至75岁。案件大致分为五大类,包括网上求职骗案、网上购物骗案、网上情缘骗案、网上投资骗案及电邮骗案。


据报道,其中最大一宗案件为网上情缘骗案,受害人为家庭主妇,总涉及金额达1000万港元。受害人没有投资经验,在网上认识自称为投资专家的骗子,被游说投资加密币买卖后,在半个月内损失巨额金钱。

警方表示,行动中拘捕的29人,包括20男九女,年龄介乎19至64岁,均为傀儡户口持有人。他们分别以涉及诈骗罪、以欺骗手段取得财产罪及洗黑钱等罪名被逮捕,并都已获准取保候审。

在调查期间,部分犯罪嫌疑人承认自己收取数百元至数千元报酬,出售个人资料或银行户口给诈骗集团处理犯罪得益。警方提醒民众不要抱有侥幸心态,以为单纯借出户口及售卖个人资料、没有直接参与任何违法行为就可以逃避法律责任。


根据过往的成功检控案例,法庭明确指出,就算嫌疑人辩解自己是单纯向第三者借出、卖出或出租户口,成为傀儡户口的持有人,没有直接参与洗黑钱,但其刑责与真正处理犯罪得益的人并无分别,法庭甚至会把这些考虑成为加刑因素。

另外,警方会征询律政司法律意见追究此案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并向法庭申请加重刑罚,尤其是针对傀儡户口持有者相关的洗黑钱罪行,以起到阻吓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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