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规定12岁及以上抵港人士需接种两剂疫苗

香港规定12岁及以上抵港人士需接种两剂疫苗

联合早报

香港政府宣布,从星期六(9月17日)起统一抵港人士“临时疫苗通行证”的接种要求,所有12岁或以上人士需要至少接种两剂疫苗,有关安排适用于大陆、澳门或台湾,以及从海外地区抵港人士。



根据《星岛日报》报道,12岁或以上人士须已完成疫苗接种,才符合要求以获发“临时疫苗通行证”。完成疫苗接种是指已按“就指明用途认可2019冠状病毒病疫苗列表”相关指引完成接种“列表”所示的疫苗所需剂量,一般而言是指两剂疫苗。至于曾感染冠病的康复人士,他们则须已接种一剂疫苗,方可获视为已完成接种。



港府还规定,因健康原因而不适合接种、并持有相关医生证明书的人士,或已接种一剂认可冠病疫苗并持疫苗接种纪录,但在接种该剂疫苗后获发医生证明书,证明其因健康原因未能接种第二剂冠病疫苗的人士,也符合获发“临时疫苗通行证”的要求。相关医生证明书须以中文或英文列明有关人士不适合接种疫苗的健康原因。



考虑到香港以外地区为11岁或以下儿童接种疫苗的安排比成人较迟开始,现阶段他们可在尚未接种疫苗的情况下获发“临时疫苗通行证”。



香港政府发言人说,“临时疫苗通行证”旨在为抵港人士提供过渡期,便利短暂停留香港的人士进入“疫苗通行证”适用处所,并呼吁合资格的抵港人士,如有意在香港停留较长时间,应在抵港后尽早按“疫苗通行证”的接种要求,接种所需剂量的疫苗,及早得到疫苗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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