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庭】律政司就《願榮光》案上訴指音樂可成最強武器 官押後待控方修訂禁令內容 - RFA 自由亞洲電台粵語部

【香港法庭】律政司就《願榮光》案上訴指音樂可成最強武器 官押後待控方修訂禁令內容 - RFA 自由亞洲電台粵語部

RFA 自由亞洲電台粵語部

香港高等法院早前駁回律政司申請就《願榮光歸香港》批出禁制令,律政司擬重新爭拗被拒絕的理據,高院上訴庭周二(19 日)審理。律政司強調維護國安的重要,指歌曲創作者曾受訪指「音樂是凝聚人心最強武器」,稱可用作推翻政府。法官決定押後至明年2月再訊,待控方再修訂擬議禁制令的內容,及進一步交代擬禁制行為背後的邏輯依據。


不只暴力應衝擊政府  謠言等可成更有效手段


案件由高院首席法官潘兆初、上訴庭副庭長朱芬齡及上訴庭法官彭寶琴審理,律政司一方由資深大律師余若海、孫靖乾代表,而資深大律師陳樂信及大律師何卓衡就以「法庭之友」的獨立身分協助法庭。


資深大律師余若海陳詞指,《港區國安法》訂明「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機關、立法機關、司法機關應當依據本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規定,有效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強調維護國家安全的重要性;他又引用《羊村案》判詞,指經歷2019年反修例風波,經歷長久的社會動亂,證明不只以暴力能衝擊政府,一個國家或領土完整不只會受到武力威脅,也受散佈謠言、錯誤訊息和虛假訊息影響,「甚至可能是一種更有效的武器」,政治宣傳足以造成市民對政府的不信任及反對,甚至使人民仇恨政府,從而引發社會嚴重動盪混亂。雖然《國安法》公布後,社會已平靜下來,但反政府力量態度沒明顯轉變,只是潛藏,種子仍在,政治形勢表面上平靜,實際是非常不穩。


引歌曲作者專訪  指或會鼓勵他人作更多行動


余又引述示威者的「前線手冊」,指「音樂是這場運動最重要的武器」,又指《願榮光歸香港》創作人在一篇專訪中曾明言,歌曲是「凝聚人心的最強武器」,認為《願榮光歸香港》盛行,可集結人心提升士氣,或會鼓勵他人作出更多行動,如「羊村案」所指用作武器,聚集人們及煽動推翻政府,故本案屬例外情況,法庭可酌情考慮禁令。 就原訟庭曾提出,禁制令會對無辜人士產生「寒蟬效應」,余若海指原訟庭亦接受禁令合理相稱,首席法官潘兆初就認為,下令時須顧及受禁令影響人士,並問及是否限制所有界別均不能使用?余同意新聞工作者及學術研究等可獲豁免不受禁令所限,不認為會因此帶來寒蟬效應。余續指,任何人使用前均可尋求法律意見,不易觸犯禁制令,又認為在學術層面的討論,如歌曲旋律及樂理,以及新聞用途等均可不受限。 


刑事法律重點在事後懲治  禁制令具預防性質


潘官另亦關注禁令效用問題,在已有《國安法》及其他法律可作控告,為何仍需要禁制令。余若海指,現行法律賦予有人違法後,有關部門執法的權力,但禁制令則可防止任何人試圖作出違法行為。潘官同時歸納律政司一方指,《國安法》旨在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惟《國安法》自身並不足夠,要與本地法律並肩而行來維護國家安全,而刑事法律重點在案發事後作懲治,故為律政司一方提供基礎申請禁令,因禁令具預防性質。


高院原訟庭法官陳健強今年7月28日拒向律政司批出臨時禁制令,律政司提出上訴,陳健強法官於8月23日就大部分理據批出許可,惟對律政司指原訟庭錯誤裁定「禁令或引發寒蟬效應」明言「無法同意」,認為法庭須考慮禁令可能產生的影響,故就該點拒批許可。律政司其後公布,要求上訴庭擱置陳健強的命令,擬重新爭拗被拒絕的理據,相關聆訊與上訴案一併處理。


案件編號:CACV274/2023、CAMP303/2023


記者:吳婷康 編輯:李榮添 網編:程皓楠


Report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