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洋渔业的漏洞,权宜船是什么?为什么成为强迫劳动的卸责工具?

远洋渔业的漏洞,权宜船是什么?为什么成为强迫劳动的卸责工具?

我们的团队
您能想像在现今的文明社会,仍然有奴役般的强迫劳动行为吗?在您我难以看见的远洋上,因为缺乏监管,加上渔船滥用权宜船制度,使渔工身陷险境,甚至可能回不了家。权宜船是什么?为什么可能成为远洋渔业躲避规范的漏洞?

「他(船长)用扫把打人,叫我们吃饭吃快一点,被叫到名字时要起立。我们常常被他打头、掌掴,不是一次两次,三、四个月来是家常便饭。」

这可能是在遥远海上的日常,渔工为了赚取家计,好几个月待在远洋工作,却遭到船长等人暴力对待,剥削应有的权益,不仅一天工作 16 至 20 小时,更可能拿不到约定好的薪资。这样的悲剧屡见不鲜,却常因为渔船是「权宜船」,而疏于规管,渔工求助无门。

远洋上的渔船,至今仍有强迫劳动、暴力对待渔工的情形发生,却因管理疏失而使外籍渔工求助无门。© Greenpeace / Paul Hilton

什么是权宜船?

每一艘船都需要挂上某个国家的国籍,并接受该国法规的规范。所谓的权宜船(Convenient flag ships)是指船只的持有者,不把船只挂籍在自己的国籍,而是挂籍于其他国家,而选择的国家通常是注册费及税项低廉、可自由聘请廉价劳工,以及该国无力规管非法渔业及船上的劳动状况

当应该规管权宜船的国家根本无力监控和责罚,法规形同虚设,几乎等于船只在公海上无需遵守任何规定,非法捕捞、强迫劳动、暴力事件等犯罪行为也难以受到惩处。根据台湾渔业署的统计,截至 2021 年 7 月 5 日,登记为权宜船的船只就有 243 艘,其中设籍于巴拿马的船只有 73艘、瓦努阿图 70艘、塞昔尔 32 艘。

在这 243 艘权宜船当中,有 67% 登记的国家在过去 7 年中曾经被欧盟判发黄牌或红牌警告,其中巴拿马已经连续三年被欧盟以黄牌警告(2019, 2020, 2021),而瓦努阿图则是长年被国际运输工人联盟(ITF)列为重点稽查对象。

根据台湾渔业署的统计,截至 2021 年 7 月 5 日,登记为权宜船的船只就有 243 艘,而这些渔船往往是非法行为躲避责罚的漏洞。© Mark Smith / Greenpeace

绿色和平深入调查,台湾船公司的权宜船名列其中

为了了解远洋渔船和渔工劳动的真相,绿色和平台湾办公室与东南亚分部合作,调查船公司和外籍渔工,发现被投诉涉嫌强迫劳动的七艘权宜船中,有的来自台湾船公司。

绿色和平在 2019 年和 2021年发布的《海上奴役》和《海上强迫劳动》报告当中,分别指出设籍瓦努阿图的「大旺 DA WANG」和「金春 12 号」权宜船涉嫌强迫劳动。渔工投诉内容包括:滥用弱势处境、欺骗、人身暴力、扣发薪资、苛刻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以及超时工作。

「收网太慢也会被打,一拳就揍过来了...我们大家都忍耐...我们只想赚钱,没想过会发生这种事情。」

根据匿名渔工的证词,船长和大副经常对他们用拖鞋、鱼钩或竹竿施暴,不允许他们在风浪大时进船舱躲避,甚至不能穿救生衣,每天工作时间长达 16 至 20 小时,但月薪仅 300 美元,竟不到台币 1 万元。

绿色和平调查发现,强迫劳动时常与非法渔业有关,由于海上缺乏严格监管,使渔工人权被剥削的情况屡屡发生。© Paul Hilton / Greenpeace

随后,包括绿色和平的台湾 7 个NGO组成「外籍渔工人权保障联盟」召开记者会,揭露「大旺 DA WANG」和「金春 12 号」的相关事件。而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则以「大旺号」涉嫌强迫劳动为由,将船只及其渔获发出暂扣令(Withhold Release Order, WRO)。值得关注的是,「大旺号」的 2 名外籍渔工,在移民署鉴定后指出是人口贩运的被害人。显示在雇用渔工及海上劳动过程中,严重缺乏管制,使非法事件频频发生。

权宜船管理漏洞,台湾面临国际间警告

然而,由于船只设籍在瓦努阿图,台湾政府针对这些设籍在他国的权宜船,时常抱持着「与我无关」的消极心态,在人口贩运或劳动剥削的调查上画地自限,更不用说提供保障。

另外,权宜船上的渔工不受《劳基法》及《境外聘雇非我国籍船员管理许可办法》保障,因此即使渔工在海上遭受不当对待,也依然求助无门,船东也可能威胁不许告发,使人权受到危害。

重视人权的国家对此祭出制裁,试图改善非法行为,例如美国劳动部在 2020 年 9 月首度将台湾远洋渔获列入《童工及强迫劳动制品清单》,其中特别指出:权宜船的运作使某些船东借以规避当局法规和财务规范。若台湾持续未从清单中除名,将可能失去美国出口市场,以及远洋渔获贸易的竞争力。

台湾多年来面对远洋渔业问题,都抱持消极的心态,但近年来频频受国际间警告,尤其是欧盟和美国等渔获出口主要市场。© Paul Hilton / Greenpeace

除此之外,美国国务院每年提出的《人口贩运问题报告》也一再指出,台湾的权宜船剥削外籍渔工、涉及人口贩运,建议政府应积极解决。而 2019 年,国际劳工组织(ILO)也在印尼举办的「海上渔工论坛」提出决议文,呼吁各国停止权宜船的运作模式

由此可见,权宜船是可以管理的,台湾政府也必须在国际指责与国内监督下,正面回应并妥善修法避免再有管理漏洞。

管理权宜船是解决远洋渔业问题的重点之一,也可间接使海洋免于过度捕捞,保护大海生态。© Paul Hilton / Greenpeace

台湾监察院终于出面,绿色和平提出建议

在各界压力下,2021 年 5 月 6 日,监察院发布远洋渔业相关调查报告,引用绿色和平报告内容、进行渔工访查,证实问题存在。报告中指出:「大旺」和「金春 12 号」进入高雄港时,农委会渔业署并无积极访查

另外,虽然两艘渔船是权宜船,但船长、大副、二副及轮机长都是台湾人,监察院强调「若涉及强迫劳动或人口贩运的人员为我国国籍,则我国拥有完整行政与司法管辖权」,并要求行政院应立即集成相关部会(包括外交部、劳动部、渔业署),全面改善台湾渔船上的强迫劳动问题。

2021年监察院强调「若涉及强迫劳动或人口贩运的人员为我国国籍,则我国拥有完整行政与司法管辖权」,借此声明台湾政府应加强规管权宜船,杜绝非法行为。© Paul Hilton / Greenpeace

绿色和平自 2010 年就针对台湾远洋渔业和海洋永续进行研究和倡议,由于非法渔业和强迫劳动经常有关,在近几年将渔工人权纳入工作范围,由台湾、美国、东南亚三地合作,力求改善台湾在渔业管理疏失的问题。(延伸阅读:傍海而生,与海共存,回顾绿色和平十年台湾远洋渔业项目)

对于监察院的指令,绿色和平提出以下建议:

  • 停止权宜船运作模式
  • 在过渡期间,台湾至少必须: 劳动部应全权管理权宜船相关的劳动业务
  • 修订「投资经营非我国籍渔船管理条例」,包括: 纳入劳动条件的基本要求,例如最低工资与工时、增加权宜船的信息透明、明定刑事责任
  • 于国际劳动组织的《渔捞工作公约》(C 188)国内法化之进程中,一并检讨现行权宜船制度,在过渡期间亦应符合当局劳动及人权相关规范
  • 移民署、海巡署、劳动部、渔业署及检调单位等相关政府机关,须持续强化人口贩运辨识与处理能力,创建与公民团体间之伙伴关系,共同打击人口贩运罪行
  • 提供外籍渔工畅通且有效的申诉及检举管道
  • 要改善远洋渔业长期的管制问题并非易事,但在人权和环境逐渐受到重视的现今,仍能看见一丝希望。邀请您支持绿色和平,一同守护海洋和争取渔工权益,要求台湾政府尽快修订法规、停止权宜船制度、保障外籍渔工劳权,同时向渔船公司及购买渔获的水产企业倡议,负起社会责任拒绝接受血汗海鲜,使海上的悲剧不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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